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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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工作〗〖发展〗〖历史〗〖任务〗〖改革〗〖作用〗
    〖概述〗〖机构〗
  民政工作的范围,涉及政权建设、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等诸多领域,同每个社
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对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社会关系、安定社会秩序起着
重要作用。在中国,民政工作有着悠久的历史。清朝末期,中央出现了专门的民政
机构——民政部,它以“警政”为主要业务,集公安、民政、卫生、建筑等事务于
一身。民国时期的民政部门,在机构设置上更趋严密:中央设民政部,省及以下各
级地方政府层层设置民政机构,并委任相应的职官,规定相对独立稳定的职责范围。
  晚清和民国执政当局,重视、强化民政事务,其目的是维持专制独裁统治,民
政机构的根本职能是维护剥削阶级的利益,借“民治”之名,行搜刮民财、镇压民
众反抗之实。其施舍赈恤虽可局部解决少数人的生活问题,但因政治腐败、官员私
吞,贫民受惠甚微,根本解决不了社会的贫困问题;其禁烟、禁娼、禁赌等所谓“
禁政”,实际上只是禁民。尤其是它的“警政”,更是欺压、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
工具。
  真正使民政工作通过解决社会问题管理社会生活,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权。1940年8月,山东抗日根据地成立了抗日民主政
权——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政治组, 1941年3月改为民政处,
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山东民主政权最早的民政机构。在艰苦的抗日战争和解放
战争中,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的民政工作,根据战时的需要,积极加强区乡村政权
建设,开展土地改革,救灾救济,动员群众参军参战、支援前线、拥军优属,为建
立和巩固人民政权、发展生产、夺取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做出了重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中央到地方,均建立起与行政区划相适应的民政管
理机构。山东各级民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始终围
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为促进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协调发展发
挥了重要作用。
  建国初期,民政工作作为党的中心任务的组成部分,以加强政权组织建设、土
地确权发证、遣散安置散兵游勇、组织生产自救、改造旧的慈善团体、收容安置鳏
寡孤独、禁绝烟毒、封闭妓院、改造游民等为中心工作,为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国
民经济、巩固新生政权、安定社会秩序、解决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各种社会问题、支
援抗美援朝战争等,做出了积极贡献。
  50年代中期,国家进入全面经济建设时期,民政工作伴随党的工作中心的转移,
以服务于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入开展优抚安置、救灾救济、基层政权建设、婚丧改
革等工作,在保障人民生活、调整社会关系、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鼓舞
士气、巩固国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
条件。
  1958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兴起后,“左”的思想影响日益严重,打
乱了民政工作的正常秩序。在这期间,山东民政工作虽然兴办了一批优抚、医疗单
位,发展了社会福利事业和城镇社会福利生产,贯彻了“互助互济”的救灾方针,
解除了大批优抚和救济对象的后顾之忧,但随着“共产风”的泛滥,也提出了“大
办全民福利”、“消灭救济户”等不切实际的口号。一些地方不顾客观条件,大办
托儿所、敬老院、福利工厂、公共食堂等,使兴办全民福利事业成了民政部门的主
要工作,不仅造成人、财、物的极大浪费,而且削弱了其他民政工作。尤其是一些
困难户,生活未能得到应有的关照。在三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各级民政部门把救
灾救济、优待抚恤作为首要任务,积极解决灾民特别是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收容、
遣送和安置了大批外流灾民。同时,整顿了福利企业、敬老院和各种优抚福利事业
单位。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民政工作逐渐走上了正常发展的轨道。
  “文化大革命”期间,山东民政工作受到严重的干扰和破坏。1967-1970年,
省民政厅被撤销,各地、县民政机构或被撤销,或被冲垮。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
被搞乱,许多民政干部和优抚对象受到打击迫害,民政工作基本上处于无政府状态。
但由于山东的民政工作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基层的优待抚恤、退伍安置、救灾救
济等主要工作并没有停止,同时还借开展移风易俗活动之机,开展了以推行火化、
简办丧事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改革工作,全省县级普遍建立了火化场。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政工作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山东各级民政
部门根据形势发展需要,积极进行改革探索,完成了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政府的工
作,对乡镇长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进行了培训,总结和推广简政放权、完善基
层政权职能的经验,使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完善;改
革牺牲、病故、抚恤制度,提高了抚恤补助标准,实行乡镇统筹优待,改革义务兵
退伍安置办法,建立了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机构,使优抚安置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
救灾工作在原有措施的基础上,实行了救灾与扶贫相结合的办法,使广大贫困户通
过发展生产迅速摆脱了贫困,全省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社会福利生产从城市发展
到农村,民政经济初具规模,社会福利事业开始由救济供养型向福利服务康复型转
变,绝大多数乡镇完成了福利厂、敬老院、救灾扶贫基金会的建设;婚丧改革工作
进一步深化,实现了婚姻登记归口统一管理,农村普遍建立了以群众自治改革婚丧
旧俗为特点的红白事理事会;恢复和新建了残疾人组织,努力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
益;开始试验、探索城市社区服务和农村救灾合作保险、养老保险等工作,进一步
完善了民政工作的社会保障功能。民政工作的发展,为创造安定团结、民主和谐的
社会环境,深化改革和发展生产力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建国以来的民政工作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民
政工作才能沿着正确的道路不断发展;实事求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动员和依靠群
众,走国家、集体和个人相结合的路子,民政工作才会有坚实的群众基础;解放思
想,更新观念,坚持改革创新,才能使民政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社会是不断发展
的,民政工作在国家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必将继续发挥促进经济和社会稳定
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