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外国领馆与外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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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战争之后,山东作为沿海的重要省份之一,很快为西方势力所染指,1858年
6月26日, 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中英天津条约》,规定登州(后改为烟台)为九处
通商口岸之一。接着,英国在登州设立了领事馆,这是外国在山东设立的第一个领事
馆。1862年,烟台正式开埠;1898年,德国强迫租借胶州湾,后宣布该处为自由港;
1904年,济南也向外国开放。从此,外国侨民大量涌向这三大通商口岸。为了攫取在
山东的政治、经济特权,也为了保护其侨民的所谓特殊利益,继英国之后,美国、法
国、德国、日本等十几个国家先后在烟台、青岛和济南设立了领事馆、总领事馆。各
国领事馆负责管理本国在当地的商务、贸易、宗教、文化、侨民、刑事、民事及护照
等事务,与地方当局进行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的交涉。
新中国成立之后,除业经闭馆者外,人民政府对遗留领事馆采取了相应措施。这
些领事馆至1952年均相继全部撤出山东。山东从此亦未再设任何外国领事馆。
外国人侨居山东可以上溯到隋唐时期,但其大规模旅居山东却主要在19世纪60年
代至20世纪40年代这一时期,它是由帝国主义列强对山东的侵略和掠夺而造成的一种
独特的历史现象。
早在1862年3月, 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英帝国主义就根据《中英天津条约》第
七款规定,正式开辟烟台为山东第一个通商口岸,设立领事馆,准许外国人“听便居
住,赁房买地、租地,起造礼拜堂、医院、坟茔”。1895年甲午战争期间,日本侵略
军又从成山头登陆,首先占领荣成,接着进攻并占领了威海卫。1897年11月,德帝国
主义则以“巨野教案”为借口,强占胶州湾,迫使清政府签订《胶澳租界条约》,除
“租借”胶州湾99年外,还取得了在山东修筑铁路、开挖矿产和举办各项事业的优先
权, 把山东变成了它的势力范围。1898年5月,英帝国主义也强迫清政府签订《威海
卫租借专条》,在中国向日本付清甲午战争赔款,日本侵略军撤出后不久,便“租借”
了威海卫。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本帝国主义借对德宣战之机,出兵胶州
湾,劫夺了德国在青岛及山东的特权。其后,屡经周折,中国人民付出了巨大代价,
才于1922年从日本手中收回胶州湾。1937年日本帝国主义再次入侵山东,12月27日侵
占济南后,选用旧军阀马良出面组织“维持会”等各种伪组织。1938年3月5日,正式
宣告成立济南市公署和山东省公署等伪政府,确立了其在山东的统治地位,直到中国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山东省政府1945年9月1日进驻济南。
近代的外国侨民正是依仗着帝国主义的大炮,凭借帝国主义强迫中国政府签订的
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涌入山东的。他们在中国的土地上享有治外法权,不受中国政府
的行政管辖和法律限制,为所欲为;他们欺压中国居民,连地方甚至中央政府也无可
奈何;他们在山东各地传播宗教,发展教徒,建立教堂,从事文化侵略;他们还设立
商行,开办银行,创办工厂,进行经济掠夺。同时,外国侨民也在山东创办了一些新
式医院和学堂、报纸和杂志,带来了一些新技术、新设备。
1904年济南自开商埠,并同时开设周村、潍县两处分埠。济南开埠与1842年《中
英南京条约》 强迫中国所开5个通商口岸以及后来各国与中国的“约开商埠”不同,
它不是由于帝国主义的直接压力,而是由北洋大臣兼直隶总督袁世凯与山东巡抚周馥、
胡廷干等人主动倡办的。《济南自开商埠章程》声明:“准有约各国在商埠设立领事;
准各国商民任便往来租地设栈,与华商一体居住、贸易;……”外国侨民逐闻风而动,
纷至沓来。1912年龙口又自开为商埠。
1922年12月10日,北洋政府收回被日本侵略军占领的青岛,但仍规定:“开放以
前德国胶州租借地。中国政府允将胶州湾租借地全地域对外国商业开放,准许外国人
自由定居,经营工商业及其他合法事业。”1924年4月22日,北洋政府又应日本要求,
开放济宁为商埠。
1929年至1938年国民党统治山东时期,外侨政策基本沿袭旧例。
抗日战争胜利后,南京政府对德、意、日、朝鲜和苏联等国侨民实行了遣返政策,
同时由于解放战争的影响,侨居山东的外国人,绝大多数离境返国或去其他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一方面勒令外国侨民一律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
令和各项政策,另一方面也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根据他们的意愿协助他们返回其祖
国或出境去其他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