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外国留学生、进修生和实习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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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留学生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是中国应尽的义务,也是促进中国同各国教育、科技、文
化交流,增进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了解的一项有战略意义的工作。接受
外国留学生的方针是:遵循中国的外交政策和教育制度,根据对外开放的原则和中国
的可能,兼顾派遣国的情况,坚持标准,择优录取,创造条件,逐步增加。
外国留学生的培养目标是:根据中国的教育制度和教学计划或经双方商定的学习
计划,结合留学生的不同情况,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培养他们成为能够基本
掌握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实际技能、身体健康、对中国友好的人才。
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方针是:学习上严格要求,认真帮助;政治上积极影
响,不强加于人;生活上适当照顾,严格管理。
外事部门在留学生工作中的作用:外交部协同国家教育委员会解决留学生工作中
涉及方针政策的问题和需要通过外交途径的问题。省外办牵头、协调,负责外事政策
的执行和宣传教育,按照《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二十二条规定进行,大
力开展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教育,使广大群众了解留学生工作的意义,以及同留学生
交往中应注意的问题,避免发生歧视留学生的现象,对留学生要以礼相待。当发生与
留学生冲突事件时,外事部门应与教育、公安部门协调一致,实事求是,迅速解决问
题。

二、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
教学管理、生活管理和社会活动管理是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的三大组成部分,在
认真做好外国留学生教学管理的同时,要兼顾做好生活管理和社会活动管理,保证他
们的正常现象和生活条件,保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和安全。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教育他
们自觉遵守。对他们的不合理要求,做好解释工作。
为把留学生培养成为具有真才实学的合格人材,院校都十分注重提高教学质量,
主要抓了三个环节:一是入学水平。为了保证外国留学生的入学文化水平,坚持对来
华上大学的理、工、农、医学生进行基础文化知识考核,择优录取。二是语言教学。
这是学好专业的基本条件, 许多院校在留学生入学后,结合专业教学的需要,安排1
—2年的汉语补习课。 三是专业教学。各院校配备得力的教师,加强和改进教学和辅
导,解决专业学习所需要的教材、图书资料以及专业学习、调查实践活动中的一些问
题。此外,各院校还严格执行教学管理制度、升留级制度。为了便于留学生回国后就
业,向他们颁发了学位证书。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发展,传统的管理办法,把留学生作为外宾,实行“保姆式”
的照顾和“半隔离式”的管理方法,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为此,山东省外事部门
和有关院校在外国留学生管理方面:首先转变观念,对外国留学生身份地位的认识由
“客人加学生”转变为“学生加客人”,外国留学生既是学生,又是客人,但主要是
学生。因此,既不把他们当作外宾而礼遇过高,也不能不顾及他们的特殊性,与中国
学生完全一视同仁。其次在管理上,对过去为外国留学生创造的特殊小环境(如设有
专门的留学生宿舍、食堂和教学班,外出有专人陪同,车站、机场和宾馆都提供方便,
给予接待等)进行了较大改革。根据不同条件,有的让外国留学生与中国学生合班上
课,有的允许他们到中国学生食堂就餐。学校为中外学生的友好交往尽量提供方便,
对外国留学生和中国人谈恋爱、通婚不予干预。注意到外国留学生的特殊性,有目的、
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去工厂、农村参观,邀请他们到老师家作客,组织他们进行汉语演
讲比赛、摄影比赛,以及举办中外学生书法、球类、文娱比赛等。这样既沟通了感情,
增进了友谊,丰富了课余生活,也有利于对留学生的管理。同时,重视做好留学生的
思想工作,针对留学生的情况,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他们进行校规校纪、团结友
好、遵纪守法的教育,帮助他们逐步适应中国的法律和校规校纪。

三、外国留学生工作情况
五六十年代,山东省接收的外国留学生主要来自苏联、朝鲜、越南、古巴等社会
主义国家。改革开放以后,在山东学习的外国留学生来源比较广泛,涉及20多个国家。
大体情况如下。
1959年初有外国留学生16名,其中苏联研究生1人,朝鲜留学生1人,越南留学生
14名。越南留学生分布在山东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三年级10人,山东海洋学院
生物系二年级3人,1人在青岛疗养院疗养。
1961年至1962年, 来山东省学习和实习的朝鲜、越南留学生和实习生4起,共18
人。
1963年,山东省培训外国留学生和实习生的任务比往年增大。中央各有关部门安
排来济南、青岛、烟台、淄博等地进行生产实习的朝鲜、越南、古巴等外国留学生和
实习生9起, 66人。接待的单位都把培训外国留学生和实习生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列
入议事日程,并成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对他们经常进行勤奋学习,遵纪守法,
团结友好等教育;同时,对中方有关人员和群众交待政策,进行保密和外事纪律等教
育,防止不友好的事情发生。
1968年3月, 为了适应培训外国实习生工作的需要,成立了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外
国实习生办公室,管理山东省培训外国实习生工作。办公地址设在济南国际旅行社院
内。
1970年,在山东省实习的越南实习生35人。在各地、市和各培训单位党组织革委
会的领导下,经过长期的培训,实习生的政治觉悟和技术水平都有很大的提高。省地
质局801队越南实习生23人, 实习结束后,安排他们参加了省、市举行的国庆观礼和
焰火晚会,到青岛、烟台等地参观学习,10月15日离济回国。
1971年,全省培训外国实习生2批,54人。
1972年,全省培训外国实习生11批,68人。
1973年,全省培训外国实习生9批,178人。
1974年,全省培训外国实习生3批,54人次。
1975年,全省培训外国实习生3批,54人次。
1980至1982年,山东大学每年有在校留学生16人。
1983年, 山东大学接受留学生54人,山东师范大学接受留学生2人。另外,全省
接受外国实习生485人。
1984年山东省有外国留学生73人,其中山东大学70人,山东师范大学3人。
1985年山东省有外国留学生103人,其中山东大学88人,山东师范大学3人。
1986年山东省有外国留学生148人,其中山东大学92人,山东师范大学5人。
1987年, 山东省有外国留学生130人,接受留学生的高校由2所扩大到6所,分别
是:山东大学106人,山东师范大学16人,山东工业大学5人,烟台大学、山东体育学
院、山东中医学院各1人。
1988年,山东省有外国留学生147人,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院校8所,分别是:山东
大学81人,山东师范大学51人,山东工业大学、华东石油大学各5人,青岛大学2人,
烟台大学、山东中医学院、烟台师院各1人。
1989年,山东省有外国留学生152人,接受留学生的院校4所,分别是:山东大学
101人,山东师范大学48人,青岛大学2人,烟台师范学院1人。
1990年,山东省有外国留学生8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