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礼宾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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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宾工作,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礼仪活动、交际礼节和外交特权与豁免。外
交特权与豁免是指各国按照国际惯例和有关协议给予驻在本国的使馆及其外交人员一
种特殊的权利和优遇。
礼宾工作是外交工作的一种形式和手段,为一定的政治内容服务。一国领导人对
另一国进行访问,通过欢迎仪式、国宴、签字仪式,特别是会见、会谈等一系列礼仪
活动,可以增进两国的关系。
礼宾工作要遵循平衡、对等、惯例三原则。平衡原则,即在礼宾活动中对各国要
做到一视同仁,不论大国还是小国,都按同等规格接待。对等原则与平等原则相辅而
行,就是说,你怎样对待我,我就怎样对待你。国际惯例是在国际交往中经过长期实
践,一般为大家所接受的行为规范。
山东省的礼宾工作吸取了国内外一些惯例和较好的做法,结合实际,经过实践,
形成了风格,主要是:
(一)根据本地经济、社会特点和外事工作需要进行礼宾安排,使礼宾工作适应
中国对外政策和策略的需要。
(二)体现中国在国际交往中大小国家一律平等的原则,尊重各国的风俗习惯,
不强加于人。
(三)礼宾安排有针对性,重礼仪,重实效,不讲排场;同时,注意生活照料,
做到热情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