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3年“临城劫车案”中有关外籍旅客之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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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6年,孙美珠、孙美瑶等人在地处苏、鲁、豫、皖交界处的抱犊崮山区以“替
天行道,杀富济贫”相号召,率众起事。到1920年,该部形成为一支拥有4000余人的
武装力量,正式建军,定番号为“山东建国自治军五路联军”,推孙美珠为总司令。
孙部的活动,震动了北京政府,当时执政的直系军阀一再下令山东督军田中玉予以剿
灭。1922年,孙美珠率众出击,受挫身亡,时年24岁的孙美瑶继任总司令职务。北洋
军队闻讯,加紧了围剿,将孙部围困在抱犊崮,从1922年8月—9月到1923年3月—4月
双方相持达半年多,抱犊崮上的孙部眼看就要水尽弹绝。这期间,孙美瑶正率部在包
围圈以外的地区活动,在多方解救均未奏效的情况下,孙美瑶等人以“围魏救赵”方
法, 于1923年5月6日凌晨2时,在临城拦劫了英美洋人经常乘坐的由浦口开往天津的
特快蓝钢车, 共劫持得外国乘客39名,有1名英国人被流弹打死,同时被劫往抱犊崮
山区的还有41名中国乘客。
孙美瑶临城劫车案使中外为之震动。当天,驻京公使团向北京的总统府、国务院
提出严重抗议,要求停止军事追击,用和平手段救人,确保外国人质的生命安全。北
京政府电令田中玉一一照办,并立即成立一个联合调查委员会,了解临城劫车案的事
实真相和被绑架的人员的情况、被绑架人员被拘留的地点。
5月8日下午1时, 葡萄牙驻华公使符礼德代表外国驻京公使团向国务院总理张绍
曾递交了抗议书,主要内容有:1. 限于5月12日12时以前,全部救出被掠人质,逾期
则将被掠人员的每日开支150元的赔偿增加为每日250元。2.重新组织有外国人参加的
路警队,对临城劫车案中负有责任的地方文武官员,中国政府应予以惩罚,并永远不
得再行任用。与此同时,驻沪、津、宁等地的各国领事约10余人,纷纷赶赴枣庄营救。
在驻华美军的要求下,美国国防部长向美国国务卿提出出兵中国的建议。
北京政府在接到外国公使团的抗议后,一方面将山东督军田中玉、省长熊炳琦交
陆军、内务两部议处,其他肇事地点官员均撤任听候查处,同时设法与孙部取得联系
以进行谈判;一方面赶快和外国公使团交涉。外交总长顾维钧在答复公使团时表示,
中国政府同意给予一定的补偿,但解决此案绝不应有损于中国的独立和主权,也不应
违反或超越关于在中国领土上保护外国人的国际法准则。至于像惩办督军和地方最高
军事当局的那些政治条件,中国政府不能接受。因为中国政府已经主动采取了措施,
罢免了铁路警察首脑,撤换了地方驻军司令并责令督军竭尽全力争取被掠人员释放。
至于重新组织路警的要求,这是一个关系到中国内政和主权的问题,决不允许外国干
预或干涉,如有必要的话,中国政府会雇佣一些外国专家。因此,联合照会的这一要
求不能给予考虑。关于赔款问题,中国政府不负任何责任,但出于对中外被掠人员的
深切同情,乐于提供一些救济来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并补偿实际遭受的损失。关
于联合声明所提出的外国被掠人员逾期未获释放则每人每天开支由150元增加到250元
的问题,中方无法理解与接受。为了避免发生危害被掠人员生命和安全的不幸事件,
需要与孙部谈判,这是被掠人员释放日期遭到拖延的原因。为营救被掠人员而进行的
有效谈判所需要的时间,不应该成为增加赔偿的理由。
在外国公使团的压力下, 北京政府从5月11日开始,与孙部就释放人质问题进行
谈判。 6月11日,双方达成了由北京政府招安孙部2500人组成山东新编旅(由孙美瑶
任旅长)的协议。6月12日下午4时,在十里河举行了签字仪式。然后,孙部释放了全
部外国人质(在此之前, 已分批释放过一部分人)。6月13日,获释人质和驻枣庄领
事团全部离开。6月25日,被掠的中国乘客全部获释。
1923年8月10日, 符礼德向北京政府外交部递交了由16国公使签名的照会,内容
为:1.提出直接赔偿细则和间接赔偿规定;2.提出确保外国人人身安全的办法,由外
国武官监督实施;3.提出对肇事地点中国官员的惩罚办法。这项侵害中国主权的照会
一公布, 舆论哗然,举国愤怒。慑于公愤,外交部在9月24日的复照中,未敢全盘接
受上述要求。各国则以不承认10月10日上任“贿选总统”曹锟的资格相要挟。为了获
得各国的支持,曹锟政府于10月15日再次复照外国公使团,基本上接受了各国提出的
处理临城劫车案的条件。至此,临案之中外交涉结案。
12月19日,新任山东督办郑士琦在枣庄中兴煤矿公司设下“鸿门宴”,将孙美瑶
诱捕,以“怙恶不悛”、“野性难驯”,“拒不遵命”等罪名,将孙美瑶即席砍头,
其部下也大都被缴械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