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署、直属专署及省辖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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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山东解放区民主政权为适应战时环境,将全省划
分为若干行政区,并设行政公署(简称行署),行署为行政区最高行政机关。另外,
山东民主政权还设有省辖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简称直属专署)和省辖市政府。
  1.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时期(含以前)。1939年9月,鲁西北行政委员会
成立。10月,泰西行政委员会成立。1940年4月,鲁西北与泰西两行政委员会合并,
成立鲁西行政主任公署。6月,鲁南专署成立。12月,清河专署改建为清河行政主
任公署。1941年2月,胶东行政联合办事处成立,由省战工会领导。7月,鲁西行政
主任公署并入冀鲁豫行政主任公署。8月,滨海直属专署成立。1942年5月,鲁中行
政联合办事处成立,由省战工会领导。7月,胶东行政联合办事处改建为胶东行政
主任公署。12月,冀鲁边战时行政委员会成立,由省战工会领导。至1943年9月8日,
山东省战工会共领导清河、胶东行政主任公署和滨海、鲁南直属专署以及鲁中行政
联合办事处、冀鲁边战时行政委员会。各行署、直属专署及同级的行政联合办事处、
战时行政委员会的内部机构设置,没有统一规定。
  2.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时期。1943年9月,省战工会改称省政委会,清河、
胶东行政主任公署和滨海、鲁南直属专署以及鲁中行政联合办事处、冀鲁边战时行
政委员会改由省政委会领导。1944年1月,清河区与冀鲁边区合并为渤海区。3月,
渤海行署正式成立,清河行政主任公署与冀鲁边区战时行政委员会撤销。1944年秋,
鲁南专署改建为鲁南行署。1945年4月,滨海专署改建为滨海行署。7月,鲁中行政
联合办事处改建为鲁中行署。至1945年8月,山东省政委会共领导胶东、鲁中、渤
海、鲁南、滨海5个行署。各行署由行政区临时参议会选举行政委员7至11人组成行
政委员会。各行署的工作部门一般设秘书处、民政处(科)、财政处(科)、工商管理
局、教育处(科)、高级审判处、公安局等。
  3.山东省政府时期。1945年8月,山东省政委会改称山东省政府,胶东、鲁中、
渤海、鲁南、滨海5个行政公署改由省政府领导。同年8月,济南市政府成立,翌年
2月撤销。1946年7月20日,山东省参议会驻委会与省政府联席会议决定,撤销滨海
行署,成立滨海直属专署。1948年4月,潍坊特别市政府成立,由华东军政委员会
领导,翌年3月,改由山东省政府领导。1948年7月,省政府决定,将鲁南、鲁中行
政区与滨海、泰西专区合并,成立鲁中南行政区;鲁南、鲁中行署与滨海直属专署
及冀鲁豫泰西专署合并成立鲁中南行署。同月,昌潍专署成立,由省政府领导。9
月,济南特别市政府成立,由省政府领导。12月,徐州特别市政府成立,由省政府
领导。至1949年3月底,山东省政府共领导胶东、渤海、鲁中南3个行署和昌潍直属
专署及潍坊、济南、徐州3个特别市政府。胶东行署设秘书处、民政处、教育处、
财政处、司法处、公安处、卫生处、实业处、工商管理局、工商税务局、北海银行
胶东分行、山东省粮食局胶东分局、公路局、山东省邮政管理局、财委、仓库等16
个工作部门。渤海行署设秘书处、民政处、财政处、教育处、实业处、司法处、公
安局、工商处、粮食局、运河河务局、小清河河务局、山东省黄河河务局(该局由
省政府和渤海行署双重领导)、公路局、山东省邮电管理局渤海管理分局、电话总
局、北海银行渤海分行、渤海推进总社、荣军管理局等18个工作部门。鲁中南行署
设秘书处、人事处、民政处、财政处、实业处、教育处、粮食局、卫生局、司法处、
公安局、荣军管理局、公路管理局、工商局、贸易公司、专酿公司、北海银行鲁中
南分行、鲁中南邮电管理分局等17个工作部门。昌潍直属专署的工作部门大致同行
署。潍坊、济南、徐州3个特别市政府一般设秘书处、调查研究室、民政局、公安
局、人事科、交际处、邮政局、建设局、公有房产管理处、财政局、粮食局、工商
局、税务局、北海银行分行、教育局、卫生局、新华广播电视台等工作部门。
  4.山东省人民政府时期。1949年3月30日,山东省政府改称山东省人民政府,
胶东、渤海、鲁中南3个行署和昌潍直属专署及潍坊、济南、徐州3个特别市政府改
由山东省人民政府领导。5月,济南特别市改为济南市,济南特别市政府改称济南
市人民政府。6月,青岛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山东省人民政府领导。同月,潍坊特
别市改称潍坊市,潍坊特别市政府改称潍坊市人民政府。7月,淄博特区专署由鲁
中南行署改隶于省人民政府。至1950年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共领导胶东、渤海、
鲁中南3个行署和昌潍专区、淄博特区2个直属专署,以及济南、潍坊、徐州、青岛
4个省辖市人民政府。胶东行署设秘书处、民政处、教育处、财政处、司法处、公
安局、卫生局、实业处、工商处、工商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胶东支行、
山东省粮食局胶东分局、公路局、邮电管理局、水利局、财委、供销合作总社、仓
库等18个工作部门。渤海行署设秘书处、民政处、财政处、教育处、实业处、司法
处、公安局、工商处、粮食局、运河河务局、小清河河务局、山东省黄河河务局、
公路局、山东省邮政管理局渤海管理分局、电话总局、北海银行渤海分行、渤海推
进总社、荣军管理局、回民委员会等19个工作部门。鲁中南行署设秘书处、人事处、
民政处、财政处、实业处、教育处、粮食局、卫生局、司法处、公安局、荣军管理
局、公路管理局、工商处、贸易公司、专酿公司、合作推进总社、北海银行鲁中南
分行、鲁中南邮电管理分局等18个工作部门。昌潍、淄博直属专署的工作部门大致
同行署。济南、潍坊、徐州、青岛4个省辖市政府的工作部门较前无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