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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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民主政权的省级机构,先后称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山东省战时
行政委员会、山东省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
  1.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
  1940年7月26日至8月26日,山东省各界人民代表联合大会先后在沂南县青驼寺
镇和孙祖镇举行。大会制定了《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组织大纲》,选举产生
了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和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简称省战工会),分别作为全省
统一的民意机关和行政权力机关。会议选举黎玉等23人为省战工会委员,黎玉任省
战工会首席组长。山东省战工会设置政治、军事、财政、经济、教育、民众动员5
个组,各组设正副组长。
  1941年3月24日,省临时参议会驻会委员会第8次会议通过了《加强省战工会工
作的决议》,决定省战工会设常务委员会,推选黎玉、李澄之、陈明、艾楚南、杨
希文、张伯秋、刘居英、李竹如、孙陶林为省战工会常务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
改首席组长为主任委员,黎玉任常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澄之、陈明任副主任委员。
同时,增设山东省战时高级审判处、省公安处。省战工会所属政治组改为民政处,
财政经济组改为财政经济处,军事组改为军事处,教育组改为教育处,原任各正副
组长改任正副处长。民众动员组撤销,其工作移交山东省各界救国联合会及山东省
总动员委员会办理。1941年5月28日,省战工会成立粮食管理局,并将财政经济处
分设为财政处和经济建设处。1942年2月,省战工会成立调查研究室和战时邮务总
局。5月,改粮食管理局为粮食管理总局。至1943年8月,省战工会委员有22名,设
民政处、军事处、财政处、经济建设处、战时高级审判处、粮食管理总局、调查研
究室、战时邮务总局等机构。
  2.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
  1943年8月12日至9月8日,山东省临时参议会一届二次参议员大会先后在莒南
县坊前村和日照县桑庄召开。大会通过了《山东省战时施政纲领》,决定将山东省
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改称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简称省政委会)。选举黎玉等11人
为省政委会委员,黎玉任主任委员。9月8日宣誓就职。省政委会下设民政处、财政
处、教育处、战时高级审判处、公安处、工商管理处、调查研究室和战时邮务总局。
  3.山东省政府
  1945年8月13日,山东省临参会、省政委会在莒南大店镇(省政委会驻地)召开
第20次联席会议,决定将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改为山东省政府,推选黎玉任省政
府主席。决定在第二届省参议会召开之前,以原政委会委员为省政府委员。省政府
设秘书处、民政厅、财政厅、实业厅、教育厅、司法厅、公安总局、卫生总局。
  1946年1月,省政府建山东省工商管理总局,隶属于实业厅;改山东省粮食管
理局为山东省粮食总局,仍隶属于财政厅;建山东省交通总局,下辖山东省邮政管
理局、山东省汽车公路管理局和山东省长途电话管理局。3月,建山东河务局,由
省政府直接领导。6月,省政府公布设立人事处。7月,山东省粮食总局由隶属于省
财政厅改由省政府领导。12月,省政府公布设立总务处。1947年2月,华中荣军管
理局改称山东荣军管理局(简称山东荣管局)。3月,撤销原隶属于省交通总局的山
东省汽车公路管理局和山东省长途电话管理局,建山东省公路管理局,由省政府领
导。1948年7月,省政府撤销省交通总局,将山东省邮政管理局改为山东邮电管理
总局(长途电话管理局并入该局),并将实业厅工商管理总局改隶于华东财办工商部。
10月,山东荣管局改称山东省政府荣军管理局。12月,设立农林、合作、水利3个
局,隶属于实业厅。1949年1月,省粮食总局改归省财政厅领导。2月,省邮电管理
总局随华东局财办南下,另建山东省邮电管理局。至3月30日,省政府工作部门有
秘书处、人事处、总务处、民政厅、财政厅、实业厅、教育厅、司法厅、公安总局、
卫生总局、山东河务局、邮电管理局、公路管理局、荣军管理局等14个。
  4.山东省人民政府
  1949年3月30日,山东省政府委员会暨山东省参议会举行联席会议,决定将山
东省政府改称山东省人民政府。推选康生、郭子化、方毅等19人为省人民政府委员,
康生任省人民政府主席,郭子化任第一副主席,方毅任第二副主席。省人民政府下
设秘书厅、民政厅、财政厅、实业厅、教育厅、司法厅、公安厅、卫生厅、工矿部、
生产部、工商部、北海银行、邮电管理局、公路运输局、荣军管理局、黄河河务局。
4月10日,省人民政府召开第一次政务会议,决定以济南为省会,省府各厅、局直
属机关迁驻济南市。6月21日,省人民政府召开第二次政务会议,决定成立省地方
法规研究审查委员会、生产救灾委员会(下设秘书组、技术指导组、救济组)、省府
编制委员会、省民工复员委员会、省水利委员会。另外,在省民政厅内增设人事处,
同时,成立省劳动局。至1950年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委员仍有19名,省人民政府
的工作部门和办公机构发展到2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