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历届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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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省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于1954年8月17~26日在济南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副主任夏征农作的《关于本省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副主席晁哲甫作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省选举委员会副秘书长李明实作的《山东省选举委员会关于选举工作的报告》,省人民政府财政厅厅长张耀曾作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1953年财政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和1954年财政收入预算草案编造的报告》;审议了《预决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山东省1953年财政收支决算与1954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审查的报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关于拥护〈周恩来总理兼外交部长的外交报告〉、〈中央人民政府解放台湾的号召〉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为解放台湾联合宣言〉的决议》、《关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预决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山东省1953年财政收支决算与1954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审查的报告〉的决议》和《关于〈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的决议》。
大会选举了省出席全国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77名:丁玲(女)、丁履德、王洵才、王美恭(女)、王祝晨、王家楫、王深林、王统照、丘金、史东山、安力夫、江隆基、朱学范、李田英(女)、李顺章、李澄之、吴若岩、吴溉之、余心清、邢西萍、辛志超、何基沣、沈雁冰、吕鸿宾、周仁、林遵、胡可、胡绳、胡耀邦、段君毅、唐亮、韦悫、栗再温、徐佐夏、夏征农、郝建秀(女)、晁哲甫、孙晓村、张天民、张公制、张伯秋、张含英、张东木、张秀岩(女)、陈雷、陈少敏(女)、陈孟元、许之桢、许涤新、崔德锡、舒同、华岗、程子华、冯沅君(女)、童第周、曾广福、杨纯(女)、杨克冰(女)、董琰、董纯才、赵丹、赵志强(女)、刘子久、刘民生、刘同浩、刘长胜、刘宁一、邓拓、滕虎忱、钱瑛(女)、钱三强、钱昌照、阎揆要、谢觉哉、魏秀英(女)、韩练成、酆云鹤(女)。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569件, 其中工矿交通方面的112件,农林水方面的138件,财政粮食贸易合作方面的96件, 文教卫生方面的140件,政治法律方面的56件,其它27件。
会议还发出了《向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中央人民政府、 毛主席致敬电》、《致朱总司令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电》 、 《致彭德怀司令员和中国人民志愿军电》、《致革命残废军人、伤病员、复员建设军人、烈属、军属慰问信》、《致全省防汛部队、民工及所有工作人员的慰问信》。
省一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于1955年2月26日至3月4日在济南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副主席晁哲甫作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山东省人民政府财政厅厅长张耀曾作的《关于1954年财政收支决算和1955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预决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山东省1954年财政收支决算和1955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作出了《关于拥护周恩来总理兼外交部长〈关于美蒋“共同防御条约”的声明和关于美国政府干涉中国人民解放台湾的声明〉的决议》,《关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选举了山东省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赵健民为省长,晁哲甫、王卓如、刘民生、李澄之为副省长,王哲、王月村、王少庸、王祝晨、王深林、王统照、李敬渔、李广文、沈鹰、沈寿铨、辛葭舟、周志俊、范予遂、苗海南、袁子扬、秦和珍、夏征农、马保三、徐眉生、孙鸿泉、张超、张 、张子武、张东木、张斟滋、张耀曾、陈文其、陈孟元、陈美藻、陈梅川、陈瑞泰、冯沅君、常荫集、舒同、童第周、彭嘉庆、杨节、杨希文、杨樾林、刘乃殿、刘先志、刘秉琳、刘惠民、穆林、滕虎忱、谭启龙为委员。会议选举杨宣武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11人。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51件, 其中工交方面的9件,农林水方面的18件,财政粮食贸易方面的11件,政法方面的7件,文教卫生方面的6件。
大会发出了《致中国人民解放军海防前线部队慰问电》和《致黄河凌汛灾区同胞慰问信》。
省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于1955年11月22日至12月3日在济南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夏征农作的《关于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情况的传达报告》(提纲),山东省副省长王卓如作的《关于山东省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审议了《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的审查报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作出了《关于拥护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和争取提前超额完成山东省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决议》、《关于拥护根治黄河水害和开发黄河水利的综合规划的决议》。
会议补选赵健民、李广文、王路宾、郎咸芬为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48件, 其中工交方面的45件,财政金融贸易方面的52件,农林水方面的89件,文教卫生方面的45件,政治法律方面的17件。
省一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于1956年8月15~25日在济南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赵健民作的《关于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传达报告》,山东省财政厅厅长续中一作的《关于山东省1955年决算和1956年预算的报告》,中共山东省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张竹生作的《关于〈山东省实施1956年到195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的规划(草案)〉的说明》;审议了《山东省实施〈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的规划(草案)》、《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预决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山东省1955年决算和1956年预算的审查报告》、《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作出了《关于山东省1955年决算和1956年预算的决议》。
会议补选和增选了省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高克亭、杨宣武、袁子扬、余修、张竹生、苗海南、王哲、李宇超为副省长,王捷臣、刘端、任质斌、吴光荣、林萍、陈允恭、曾呈奎、钟仰麟为委员。会议补选王云生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补选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人。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582件, 其中工交方面的142件,财政金融贸易方面的143件,农林水方面的104件,文教卫生方面的114件,政治法律和其它方面的79件。
大会发出了《致卫运河决口灾区同胞的慰问信》。
省一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于1956年12月18~24日在济南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长赵健民作的《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
会议作出了《关于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和《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548件, 其中政治法律民族人事劳动方面的64件,工交方面的116件, 农林水、畜牧方面的121件,财政粮食金融贸易方面的168件,文教科学卫生方面的79件。
省一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于1957年8月12~25日在济南举行。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代表赵健民作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议和精神的传达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山东省省长赵健民作的《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山东省副省长王卓如作的《关于山东省1956年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57年经济计划的报告》,山东省副省长袁子扬作的《关于山东省1956年决算和195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云生作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57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和《关于山东省1956年决算和1957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作出了《关于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山东省1956年决算、1957年预算和1957年国民经济计划的决议》和《关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57年上半年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402件, 其中政治、法律、计划、民族事务、生产救灾方面的70件,工矿、交通、劳动、基建方面的94件,农林水方面的81件,财政、粮食、金融、贸易方面的98件,文教卫生方面的59件。
会议还发出了《向抢救我省灾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支援我省灾区的友邻地区致敬电》和《致全省灾区同胞的慰问电》。
2.山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省二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于1958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在济南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谭启龙作的《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向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工作报告》和张竹生作的《关于山东省1957年财政决算和195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作出了《关于撤销右派分子丁玲、张东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决议》、《关于罢免右派分子王卓如、袁子扬副省长职务和范予遂、张东木、吴光荣、王月村等四人省人民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议》 (按:上述人士的问题,后经中共中央批准,均陆续予以甄别、平反) 、《关于省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预决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山东省1957年财政决算和195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还发出了《致福建前线的慰问电》、《向中国人民志愿军的致敬电》和《给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山东部队的慰问信》。
会议选举产生了省出席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77名:丁履德、王首道、王洵才、王深林、王美恭(女)、邓拓、韦悫、丘金、刘长胜、刘宁一、刘民生、刘惠民、刘先志、刘同诰、孙晓村、朱洗、朱学范、陈少敏(女)、陈雷、陈孟元、李克佐、李澄之、李顺章、吴德峰、谷牧、沈雁冰、余心清、毕德显、吕鸿宾、金明、金宝珍、周仁、林遵、胡耀邦、胡绳、范文澜、范式人、赵丹、郎咸芬(女)、郝建秀(女)、徐冰、徐运北、徐士高、徐佐夏、徐眉生、徐建春(女)、夏衍、夏鼐、郭永怀、郭贻诚、晁哲甫、康生、许之桢、张天民、张兆美、张含英、张公制、张玺、崔德锡、曾山、舒同、童第周、冯沅君(女)、杨得志、杨蕴玉(女)、董边(女)、蔡邦华、臧克家、滕景禄、滕虎忱、钱瑛(女)、钱之光、钱昌照、谢觉哉、魏秀英(女)、谭启龙、酆云鹤(女)。
会议选举了省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谭启龙为省长,白如冰、杨宣武、邓辰西、晁哲甫、刘民生、李澄之、李予昂、余修、张竹生、王哲、苗海南、李宇超为副省长,丁子勋、王子文、王捷臣、刘秉琳、刘再生、刘方、刘乃殿、刘惠民、成仿吾、李思敬、李芸生、李建修、李慕、李立行、辛葭舟、沈寿铨、陈梅川、陈孟元、林萍、徐雷健、徐眉生、高启云、马楚珍、常荫集、舒同、张新村、张国峰、张恺、张 、张斟滋、张蔚岑、彭嘉庆、冯沅君、曾呈奎、杨得志、杨国夫、裴孟飞、滕景禄、滕虎忱、赖可可、谢如同、钟仰麒为委员。会议选举王云生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了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6人。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28件, 其中民政计划人事方面的19件,工矿交通劳动方面的38件,农林水方面的37件,财政粮食贸易方面的25件,文教卫生方面的9件。
省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于1959年5月22~26日在济南召开。会议听取了晁哲甫副省长作的《关于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和精神的传达报告》;听取并审议了白如冰副省长作的《关于山东省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李予昂副省长作的《关于山东省1958年财政决算和195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预决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山东省1958年财政决算和1959年财政预算的审查报告》。
会议作出了《关于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和精神的传达报告、山东省国民经济计划、山东省1958年财政决算和1959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会议补选张光正为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委员。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75件, 其中民政、计划、劳动、公安、人事、妇女方面的18件,工矿交通方面的42件,农林水方面的51件,财政粮食贸易方面的54件,教科文卫方面的10件。
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于1960年12月30日至1961年1月5日在济南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白如冰副省长作的《省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李予昂副省长作的《关于山东省1959年财政决算和1960年财政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预决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山东省1959年财政决算和1960年财政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作出了《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关于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1959年财政决算、1960年财政预算的决议》;通过了《预决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山东省1959年财政决算和196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补选白如冰、徐文园为省出席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补选刘秉琳、栗再温、王子文为副省长,袁升平为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委员。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433件, 其中财政粮食贸易方面的154件,工交计划方面的146件,农林水方面的80件,政法文教卫生科学研究方面的53件。
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于1962年12月3~14日在济南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副省长白如冰作的《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省财政厅副厅长李香亭作的《关于山东省1960年财政决算、1961年财政预决算和196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预决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山东省1960年财政决算、1961年财政预决算和196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作出了《山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山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山东省1960年财政决算、1961年财政预、决算和196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决议》。
会议补选苏毅然为山东省副省长,选举了德州、泰安、菏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补选了济宁、临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575件,其中财政金融、粮食贸易方面的183件,农林水、畜牧方面的144件,工交方面的132件,文教卫生体育方面的59件,政法民族华侨宗教事务方面的57件。
3.山东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于1963年12月18~28日在济南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白如冰副省长作的《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省财政厅丁子勋厅长作的《山东省1962年财政决算、1963年财政预算(草案)及执行情况和1964年财政收支指标初步安排意见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王云生院长作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了《山东省选举委员会关于选举工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作出了《关于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山东省1962年财政决算、1963年财政预算(草案)及执行情况和1964年财政收支指标初步安排的决议》、《关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选举了山东省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白如冰为省长,晁哲甫、苏毅然、栗再温、刘民生、李澄之、穆林、李予昂、余修、苗海南、陈雷、高启云为副省长,丁子勋、马彩佼、马楚珍、王子彬、王捷臣、冯沅君、刘方、刘清训、刘惠民、江国栋、孙哲南、张兰阁、张国峰、张锡田、张渐九、张谦恒、张斟滋、张恺、李元荣、李芸生、李建修、李思敬、李瑜、李慕、杨国夫、杨得志、陈挺、陈梅川、沈寿铨、辛葭舟、林如坦、林萍、郑子久、郭锡九、徐眉生、高象九、常荫集、章鸿基、黄玉庭、傅宝瑞、羡书锦为委员。会议选举王云生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了昌潍、济宁、临沂、烟台、泰安、菏泽、聊城、惠民、德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310件, 其中农林水方面的99件,工交劳动方面的80件,财政金融、粮食贸易方面的32件,教科文卫方面的80件,政法方面的19件。
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于1964年9月20~26日在济南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副省长穆林作的《山东省1963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结果和1964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省财政厅厅长丁子勋作的《关于山东省1963年财政决算和196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作出了《关于1963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结果和1964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决议》、《关于山东省1963年财政决算和196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会议选举了省出席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84人(按姓氏笔划为序) :丁莱夫、丁履德、于化虎、马楚珍、王华、王序、王磊、王云生、王玉德、王幼平、王光伟、王佩珍、王洵才、王保荣(女)、王美恭(女)、王深林、王捷臣、王葆仁、王德明、邓必仪、孔华轩、方宗熙、丹彤、叶连俊、叶学齿、叶德备、白如冰、白季眉、冯沅君(女)、冯雁忱、邝任农、石建阳、史通、刘长胜、刘民生、刘加林(女)、刘先志、刘同诰、刘承先、刘省心(女)、刘惠民、刘智白(女)、孙湘(女)、孙文明、孙云铸、孙云鸾、孙玉声、孙会生、孙怀义、孙晓村、孙鸿泉、朱梅、朱学范、朱洪元、曲 新、曲赢洲、许之桢、许益蛟、许继增、成仿吾、江青 (女) 、任轮升、关锋、张恺(女)、张彦、张玺、张天民、张公制、张正仪、张兰阁、张兆美、张汝梅、张声亚、张含英、张淑梅(女)、张普云(女)、张惠兰(女)、张富贵、张敬焘、李凤英(女)、李田英(女)、李正家、李春明、李艳芳(女)、李敏华(女)、李澄之、陈浩(女)、陈雷、陈少敏(女)、陈朴先(女)、陈志静、陈瑞泰、杨汉章、杨亚超、杨得志、杨嘉墀、杨蕴玉(女)、吴士锴、吴汪乾、吴朔平、吴素萱(女)、吴德峰、沈隽、沈雁冰、余心清、余冠英、宋玉庆、严中平、何寿安、谷牧、苏应宽、吕鸿宾、陆味辛、周仁、周兴、周希来、周姜兰(女)、周祖彭、郑凤荣(女)、郑柏林(女)、郑麟藩、金宝珍、金效先、郎咸芬(女)、赵丹、赵兰英(女)、郝建秀(女)、郝复俭、姚周岐、胡朋(女)、段毅、凌云、徐士高、徐文园、徐呈龙、徐佐夏、徐建春(女)、徐眉生、郭彤(女)、郭永怀、郭守明、郭聿静(女)、郭贻诚、钱之光、钱昌照、钱临照、夏衍、夏鼐、高扬文、高登岩、袁也烈、秦杰、晁哲甫、宫福城、贾震、顾鼎祥、顾懋林、崔嵬、崔德锡、康生、盖玉凤(女)、萧涤非、曾山、曾广福、曾在因、曾呈奎、董边(女)、董汝勤(女)、薛廷耀、薛楚书、傅圣昌、傅曾矩(女)、童第周、羡书锦、蔡邦华、蔡修本、谭启龙、郝崇本、臧克家、樊厚甫、穆瑞五、戴松恩、瞿承铨、魏斌。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12件, 其中农林、水利、水产方面的56件,工交计划劳动方面的59件,财政金融粮食贸易方面的23件,教科文卫方面的63件,政法方面的11件。
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于1965年12月20~27日在济南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副省长苏毅然作的《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省财政厅厅长丁子勋作的《关于山东省1964年财政决算和196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了《预决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山东省1964年财政决算和196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作出了《关于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1964年财政决算、1965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撤销石建阳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决议》。
会议补选栗树彬、王永幸为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增选王众音、杨介人为山东省副省长,补选、增选李子超、刘众前为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委员。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38件, 其中工交方面的12件,财政粮食贸易方面的4件,教育科学卫生方面的19件,政法方面的2件,农业方面的1件。
4.山东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正值“文化大革命”时期,被迫停止了活动。1973年10月3日, 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召开第八次全委会,对山东省出席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了酝酿协商。10月5日,以山东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名义,选举了山东省出席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7名。
因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未能如期召开,代表中去世1名,调出调进各1名,发现有问题的1名。 需要补选代表2名。另外,中央同意山东省再增加5名代表。1974年12月23日,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召开第九次全委会,对代表进行了酝酿协商,调整补选了7名。山东省出席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为112名(按姓氏笔划为序):丁友生、于海亭、马传香(女)、王广谦、王吉德、王兴敏、王竹泉、王秀花(女)、王淑芳(女)、王瑞美(女)、朱光春、孔宪章、田立柱、田立俊、申玉仁、白如冰、成仿吾、乔世俊、曲振梅、吕宜兰、吕承德、吕鸿宾、江青(女)、齐发恒、刘太臻、刘先志、刘佩英、刘宝勇、刘金海、刘持梅(女)、刘祥疃、刘翠英(女)、毕秀兰(女)、许成德、孙会生、孙松一、孙衍坤、孙德昌、李云聚、李玉花(女)、李会丰、李成华(女)、李华德、李连洪、李洪瑞、李春生、李胜荣(女)、李德之、杨毅、杨仁中、杨玉春(女)、杨坡兰(女)、严立乾、邱洪贵、何大美(女)、谷桂兰(女)、吴桂云(女)、宋明汉、张士忠、张兰英(女)、张志文、张延成、张金平、张金城、张宝富、张承良(回族)、张洪生、张洪陵、张贵增、陈文仲、陈以梅、陈朴先(女)、陈承山、步军、范国江、林萍、周运普、周桂兰(女)、单建华(女)郎咸芬(女)、赵立云(女)、赵玉英(女)、赵兰英(女)、赵锡梅(女)、郝怀友、郝学德、胡英洪、段连贵、侯振民、宫福成、姚士昌、费立英(女)、秦玉林、袁盛堂、高亨、顾懋林、常贯玉、康永和、盖玉凤(女)、董金福、董玲珍(女)、彭世杰、韩在胜(回族)、韩秀云(女)、韩淑英(女)、傅春法、鹿道平、曾呈奎、裴香庭、穆林、薛飞亮、燕洪玉。
5.山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于1977年12月9~14日在济南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山东省革命委员会主任白如冰作的《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副主任厉日耐作的题为《全省人民动员起来,苦战八年,为把山东建成社会主义工业省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副主任李子超作的《关于山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作出了《关于省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选举白如冰为省革命委员会主任,苏毅然、秦和珍、厉日耐、李振、高启云、李子超、刘秉琳、张富贵、姚士昌、武开章、宋一民、杨波、刘鹏、朱本正为副主任,丁一(女)、丁方明、丁春兰(女)、丁洪望、于明、于希宁、于克颖、山云条、马思太、马湘荣(女)、方人麟、王广兴、王今吾、王文信、王永幸、王众音、王秀花(女)、王治东、王思新、王淑兰(女)、王道兰(女)、王路宾、卢洪、厉日耐、冯永喜、白如冰、田素明、安军、曲明、曲辉卿、孙超、孙玉声、孙汉卿、孙保聚、孙恕之、孙振法、孙景玉、孙裕济、刘鹏、刘士凤(女)、刘文香(女)、刘庆华、刘传周、刘安福、刘明连、刘承悦、刘秉琳、刘明德、刘树金、齐书文、齐松涛、朱本正、任轮升、江国栋、那宝宽、吕鸿宾、李克、李振、李慕、李子超、李广斌、李元荣、李玉文、李永臣、李玉花(女)、李守凤(女)、李同成、李成华(女)、李廷来、李英文、李学斌、李春生、李洪成、李春亭、李惠民、李惠宗、李超然、李新雨、李鸿儒、杨波、杨琳、杨亚超、杨连科、杨法亭、杨桂兰(女)、宋英、宋一民、宋立言、宋立芬(女)、宋庆友、何森、何子健、何志远、何善连、陈德、陈孝顺、陈恩山、陈瑞太、张文海、张汉伟、张立青、张守业、张国忠、张忠府、张国屏、张桂云(女)、张敦花(女)、张富贵、张谦恒、张敬焘、张程震、张瑞萍、张燕霞(女)、汪云 (女)、邹立富、吴永富、吴钦忠、沈秀爱(女)、余松烈、辛桂森、苏毅然、严薇青、郑干、郑建栋、林萍、林万兰(女)、林玉芬(女)、林治臣、武开章、苗永守、周加梅(女)、周星夫、周海舟、周爱竹(女)、周继存、孟庆全、孟庆勋、孟献村、范国江、段林、段毅、赵峰、赵树林、姚士昌、胡亦农、胡兆坤、郝建秀(女)、侯庭芳、袁波、袁承恩、柴诚、郭士毅、郭宏毅、郭金城、郭俊英(女)、徐可义、徐孟田、徐建春(女)、徐雷健、高启云、高金方、高振祥、高敬山、贾志强(女)、秦和珍、晁福祥、桑德海、陶德敏、鹿凡仁、鹿田计、崔凤举、梁玉山、梁德山、曹礼琴、曹福长、盛含臣、童辛、焦万海、曾广福、曾宪华、谢天瑞、雷风山、路升云、廉立之、禚宝梓、潘作新、滕绪平、燕志夫、鞠洪云、魏继东为委员。
会议还选举了山东省出席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55名:丁法琴(女) 、丁春兰(女)、丁继恩、丁肇魁、于海亭、马同恩、马宜泉、马湘荣(女)、马肇维、王永幸、王幼平、王守纯、王秀花(女)、王美恭(女)、王炳琴、王洪海、王桂勤、王爱珍(女)、王瑛(女)、方宗熙、甘美荣(女)、申玉仁、田立柱、白如冰、丛付泽、冯永喜、冯展娟(女)、兰志朴、皮之先、吕鸿宾、朱本正、朱奇民、朱学范、成仿吾、任跃绪、刘干、刘民生、刘先志、刘志海、刘克先(女)、刘怀河、刘秉琳、刘宪廷、刘端荣、齐发恒、江瑞明(女)、孙玉声、孙会生、孙志建(女)、孙学友、孙承梅(女)、孙树乐、陈福梅(女)、孙德昌、牟玉田、纪秀芝(女)、苏子彦、苏应宽、李子超、李仁嵩、李玉花(女) 、李成华(女) 、李会丰、李守忠、李秀芬(女)、李法瑞、李春生、李茹苓(女)、李胜荣(女)、李爱昌、李淑贞(女)、李道昌、李德之、杨仁中、杨丕芝、杨立功、杨连科、杨鸣岐、肖德晋、吴克刚、何家铿、谷牧、谷桂兰(女)、王云(女)、沈惠基、沈雁冰、迟敬德、张世才、张兰阁、张廷忠、张汝栋、张金平、张承载、张春华(女)、张选民、张桂云(女)、张燕霞(女)、陈朴先(女)、陈孝顺、陈宝友、武玉强、范国江、范美兰(女)、林传珍、周立亭、周加梅(女)、周运晋、周希来、周爱竹(女)、郑子久、郑星斋、郎咸芬(女)、赵玉英(女)、赵兰英(女)、赵守福、胡安夫、胡孝琚、段连贵、饶曼妮(女)、姚士昌、秦和珍、夏鸣(女)、夏宝枢、顾懋林、徐文园、徐立英(女)、徐眉生、徐桂月(女)、徐谦(女)、高文礼、高国富、高修、高振祥、高逢五、郭金明、郭绍仪、郭贻诚、常丽华(女)、常贯玉、崔廷良、袁梅羹、韩在胜、韩秀云(女)、程春山、傅长云(女)、傅春法、傅曾炬(女)、曾呈奎、谢鑫鹤、裴香庭、谭启旺、潘承洞、霍传才、魏广木、魏正亭。
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于1979年12月15~22日在济南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革委会主任白如冰作的《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省革委会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刘光明作的《关于山东省1979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0年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省革委会财政局局长崔凤举作的《关于山东省1978年财政决算、197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0年财政收支指标初步意见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保民作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刘干作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情况和补选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预算委员会关于山东省1978年财政决算、197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0年财政收支指标初步意见的审查报告》、《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选举了山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名单见第一章第三节) ;补选赵林为山东省出席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苏毅然为山东省省长,秦和珍、王众音、徐雷健、宋一民、刘鹏、张敬焘、朱奇民、郑子久、刘先志、刘众前、丁方明为副省长;选举王保民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干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选举了烟台、昌潍、惠民、德州、聊城、菏泽、济宁、临沂、泰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查院烟台、昌潍、惠民、德州、聊城、菏泽、济宁、临沂、泰安分院检察长。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264件,其中农业方面的258件,工交方面的163件,财贸方面的150件, 基建方面的80件,计划方面的177件,文教卫生方面的211件,科技宣传方面的31件,政法等方面的194件。
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于1980年11月30日至12月7日在济南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副省长张敬焘作的《关于1980年国民经济执行情况和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省财政厅厅长崔凤举作的《关于山东省1979年财政决算、1980年财政预算草案和执行情况、1981年财政概算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林作的《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保民作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干作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情况和补选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山东省1979年财政决算、1980年财政预算草案和1981年财政概算意见的审查报告》、《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增补强晓初、李振、周振兴为山东省副省长。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040件,其中农业方面的155件,工交方面的180件,财贸计划方面的245件, 基建方面的85件,教科文卫方面的274件,政法宣传及其它方面的101件。
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于1981年12月23~28日在济南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长苏毅然作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省财政厅厅长崔凤举作的《关于山东省1980年财政决算、198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2财政概算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林作的《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保民作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干作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情况和补选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预算委员会关于1980年财政决算、198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2年财政概算的审查报告》、《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
会议作出了《关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批准山东省1982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1980年财政决算、198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2年财政概算的决议》、《关于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增补王保民、刘干为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决定任命王金山为山东省副省长;选举梁德山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路升云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报经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835件, 其中工交方面的139件,农业方面的120件,财贸方面的136件,文教科技宣传方面的216件,基建方面的45件,劳动工资、干部福利、物价政策、物资供应方面的116件,其它63件。
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于1982年12月21日至27日在济南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长苏毅然作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林作的《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德山作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升云作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竹生作的《关于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说明》;审议了《山东省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情况和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作出了《关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山东省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议》。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569件, 其中教育科技卫生方面的154件,工交方面的131件,农林水方面的75件,财贸计划方面的101件,基建方面的35件,文化宣传方面的20件,其它53件。
6.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于1983年4月19~29日在济南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代省长梁步庭作的《关于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省财政厅厅长郭长才作的《关于山东省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了《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对代表所提议案的审查报告》、《预算委员会关于山东省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作出了《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的决议》、《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山东省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会议选举了省出席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73名(按姓氏笔划为序) :丁云鹏、丁守初、丁春兰(女)、丁枢俭、丁洪望、丁福嵩、于潮、于波海、马湘荣(女)、马锡居(女)、马肇维、牛良、牛会福、王甫、王钦、王韬、王今吾、王永幸、王任之、王守纯、王秀梅(女)、王受文、王垂泰、王济夫、王爱华(女)、王惠芳(女)、王殿臣、王锡庶、王增笃、王耀生、方国玺、方宗熙、皮之先、付少恩、申玉仁、冯永喜、冯志民、冯展娟(女)、宁德华、石珍荣(女)、卢秀新(女)、帅福德、江时(女)、江楠、江瑞明(女)、朱玲(女)、刘士兰、刘兰盈、刘兴武、刘先志、刘洪本、刘祚昌、刘敦仁、刘瑞玉、孙书九、孙丰琴(女)、孙贞先、孙翠英(女)、许玉慧(女)、吕发基、吕家强、吕鸿宾、纪秀芝(女)、曲志莲(女)、任忠宽、任继愈、李晔、李启万、李洪乃、李钟平、李秋华(女)、李淑贞(女)、李清岷、李惠宗、李善修、杨久贞、杨立功、杨鸣岐、杨洪贵、杨振娟(女)、谷元业、邵长珠、邵郎钧、汪云 (女)、陈开明、陈玉广、陈朴先(女)、陈兴芝、陈金香(女)、陈宗昭(女)、张申一(女)、张承先、张春华(女)、张洪荣、张海涛、张梅林、张德民、迟民琦(女)、何早英、辛显令、苏洪生、苏景亮、肖衍雄、宋祥祝、邱淑筠(女)、林红(女)、林传珍、金志忠、金溯甫、苑尧 、庞连生、周炳洪、郑建栋、郑俊民、郑锡昌、武继三、赵永贵、赵守福、赵喜明、赵瑞麟、赵德聚、侯本亭、荆秀英(女)、封居尚、咸荣海、姜连仓、姜福信(女)、欧阳光华(女)、高中正、高启云、高克亭、高来桐、徐文园、徐学汉、徐学娟(女)、徐沛然、徐眉生、顾振东、唐建文、郭金明、郭贻诚、秦和珍、翁维权、党葆实、崔久锋、常丽华(女)、康英宗、梁步庭、梁树威、章宗江、黄道农、黄醒汉、曹献廷、蒋士和、蒋志坚、蒋富瑞、曾文戊、曾呈奎、童和祖、童剑浩、谢洪生、彭梅羹、傅曾矩(女)、韩寓群、董永祥、董令德、路步炎、窦福林、潘承洞、薛湘、戴胜兰(女)、魏延年、魏坚毅。
会议选举了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名单见第一章第三节) ;选举梁步庭为山东省省长,李振、马世忠、刘鹏、卢洪、马长贵、马连礼为副省长;选举梁德山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惠民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选举了烟台、潍坊、惠民、德州、聊城、菏泽、济宁、临沂、泰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烟台、潍坊、惠民、德州、聊城、菏泽、济宁、临沂、泰安分院检察长。
会议收到代表议案11件, 其中制定计划生育法和保护女婴方面的3件,扩大师范招生和制定普及小学教育法方面的2件, 加强计划管理、调整粮食包干基数、调整电价、统一技术人员工资标准、制定住房法、调整行政区划方面的各1件。
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至第二次会议召开之前,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375件。
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于1984年4月21~28日在济南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副省长李振作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 省财政厅厅长郭长才作的《山东省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 (草案) 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秦和珍作的《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德山作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惠民作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了《山东省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预算委员会关于山东省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第六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会议作出了《关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山东省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山东省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关于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补选了惠民、聊城、泰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聊城、菏泽地区分院检察长。
会议收到代表议案10件,其中基建方面的3件,农田水利方面的2件,解决城乡居民饮水方面的2件, 地市农业科研机构管理体制调整、增拨震灾救济款和设立地区一级人大工作管理机构方面的各1件。
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至第三次会议召开之前,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574件。
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于1985年5月25~6月3日在济南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长梁步庭作的题为《坚定不移地把改革和开放推向前进》的政府工作报告,省计委主任刘勇作的《关于山东省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省财政厅厅长郭长才作的《关于山东省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秦和珍作的《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德山作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惠民作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了《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预算委员会关于山东省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作出了《关于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山东省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接受秦和珍辞去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和接受张晔、陈雷、杨介人、王保民、刘干、张富贵辞去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以及接受禚宝梓、郭锐、柴诚辞去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议》、《关于接受梁步庭辞去山东省省长职务的请求和接受李振辞去山东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议》。
会议选举李振为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萧寒为副主任;选举李昌安为山东省省长;选举了菏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会议收到代表议案26件,其中交通建设方面的5件,煤炭开发和管理方面的4件,湖区、黄河滩区、库区生产建设和群众生活方面的3件,贫困山区开发方面的3件,集资管理方面的2件, 严禁淫秽物品、行政区划、环境保护、小城市建设、城市建制、乡镇规模、中药管理、职工家属农转非以及风景名胜区建设方面的各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