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民党山东省临时参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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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民党山东省临时参议会第一届大会及驻会委员会
国民党山东省临时参议会第一届第一次大会, 于1942年5月18~29日在临朐县兴鲁镇举行。会议听取了国民党山东省政府主席牟中珩的施政概况报告,省赈济会常务委员贾慕夷的工作概况报告,省政府保安处处长高仁绂的工作概况报告,教育厅厅长刘道元的四年来教育工作概况报告,省动员委员会书记长管志昌的四年来动员工作概况报告,省建设厅厅长秦启荣的三年来施政概况报告,省政府粮食管理处处长张之荣的施政概况及计划报告,省财政厅厅长陈秉炎的施政概况报告,省赈济会刘旭初的赈务概况报告,省政府会计室主任陈秉炎的施政概况报告。会议对上述报告进行了审查。
会议作出了《关于山东省政府财政厅四年来财政工作概况案的决议》、《关于山东省政府财政厅三十一年度(1942年)工作计划及进度表案的决议》、《关于山东省政府粮食管理处三十一年度粮政计划案的决议》、《关于山东省建设厅三年来建设工作概况及三十一年度工作计划案的决议》、《关于省动员委员会四年来工作概况、三十年度(1941年)工作报告及三十一年度工作计划案的决议》、《关于山东省政府三十一年度施政方针及重要工作报告案的决议》、《关于山东省保安司令部四年来军事工作概况案的决议》、《关于山东省保安处三十一年度工作计划纲领案的决议》、《关于山东省民政厅民政工作概况案的决议》、《关于山东省教育厅四年来教育工作概况案的决议》、《关于山东省教育厅三十一年度教育计划案的决议》、《关于山东省政府会计室三十年度工作报告及三十一年度工作计划案的决议》、《关于山东省赈济会四年来业务报告案的决议》、《关于民生银行之清整及恢复案的决议》,通过了《山东省临时参议会驻会委员会规则》、《山东省临时参议会驻会委员会选举规则》、《山东省临时参议会第一届第一次大会宣言》。
会议通过或修正通过了参议员提出的议案35件 (民政自治保安方面的16件,财政经济建设方面的10件,教育文化方面的9件) ,通过或修正通过了省政府提交的议案7件,通过了参议员的临时动议案18件,受理请愿案4件。
会议选举傅斯年、范予遂、刘次箭、孔令灿、李汉鸣、丁基实、靳鹤声、赵太侔为第三届国民参政员;选举郭金南、丁叔言、张瑞璜、阎实甫、刘民生、刘幼亭、翟临庄、尹 、秦启梅为省临时参议会驻会委员,李郁廷、牟子明、赵季勋为候补驻会委员。
国民党山东省临时参议会第一届第一次大会驻会委员会,自1942年6月至1946年2月,向省政府提出重要建议案7件(民政自治方面2件,财政经济建设方面2件,教育文化方面1件,其它2件),发动成立了山东省国民经济建设协进会和山东省抗战之友社。
(二)国民党山东省临时参议会第二届大会及驻会委员会
国民党山东省临时参议会第二届第一次大会,于1946年3月4~14日在济南举行。会议听取了省临参会阎实甫驻会委员《关于第一届驻会委员会会务报告》,省政府牟尚斋秘书长《关于省政府施政方针报告》,省民政厅刘道元厅长《关于民政厅施政报告》,省教育厅刘道元代厅长《关于教育厅施政报告》,省建设厅丁基实厅长《关于党政接受委员会工作报告》 和《关于建设厅施政报告》 ,山东省保安处杨业孔处长《关于保安处施政报告》,省政府会计处张敦镛会计长《关于会计处工作报告》,省财政厅赵季勋厅长《关于财政厅施政报告》,省田赋粮食管理处王隐三处长《关于田赋粮食管理处施政报告》,第二绥靖区司令部罗幸理副参谋长《关于军事报告》。会议对上述报告进行了审查。
会议作出了《关于山东省政府三十五年度(1946年)施政方针案的决议》、《关于山东省党政接收委员会工作报告案的决议》 、 《关于民政厅工作报告案的决议》、《关于保安处工作报告案的决议》、《关于财政厅工作报告案的决议》、《关于建设厅工作报告案的决议》、《关于会计处工作报告案的决议》、《关于田赋粮食管理处工作报告案的决议》、《关于教育厅工作报告案的决议》,会议通过了《省临时参议会第二届第一次大会宣言》。
会议通过或修正通过了省参议员提出的议案108件(民政自治保安方面的49件,财政经济建设方面的24件,教育文化方面的27件,其它8件),通过或修正通过了省政府交议的案件28件,通过省参议员提出的临时动议案21件。
会议选举阎实甫、李佩贤、赵庸夫、齐杞南、赵华叔、崔永锡、翟临庄、秦启梅、龚舜衡为省临参会驻会委员,郭金南、任新舫、赵子莪、宋从颐、李润绅为候补驻会委员。
省临时参议会第二届第二次大会,于1946年9月20日至10月1日在济南举行。会议听取了省政府何思源主席《关于省政府施政报告》,省建设厅丁基实厅长《关于建设厅施政报告》,省民政厅刘道元厅长《关于民政厅施政报告》,省教育厅李泰华厅长《关于教育厅施政报告》,省财政厅赵季勋厅长《关于财政厅施政报告》,省政府保安处傅立平处长《关于保安处施政报告》,省政府人事处孙拙民处长《关于人事处工作报告》,省田赋粮食管理处王隐三处长《关于田粮管理处工作报告》,省政府会计处张敦镛处长《关于会计处工作报告》,省合作事业管理处秦亦文处长《关于合作事业管理处工作报告》,山东区货物税局靳鹤声局长《关于区货物税局工作报告》,省直接税局郭逢杰局长《关于直接税局工作报告》,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修防处孔令 主任《关于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修防处工作报告》,省敌伪产业处理局济南办事处赵俊秀主任《关于办事处工作报告》,第二绥靖区司令部罗幸理副参谋长《关于军事报告》。
会议通过了《关于省民政厅三十五年度(1946年)三至八月份工作报告之决议案》、《关于省政府保安处工作报告之决议案》、《关于省政府人事处工作报告之决议案》、《关于省抗战烈士遗族抚恤委员会三十五年一至八月份工作报告之决议案》、《关于省财政厅工作报告之决议案》、《关于省建设厅工作报告之决议案》、《关于省田赋粮食管理处工作报告之决议案》、《关于省政府会计处工作报告之决议案》、《关于省教育厅工作报告之决议案》、《关于省政府颁发各机关员工胜利物资清册之决议案》、《关于省政府慰劳各机关官兵清册之决议案》、《关于省政府行政复员费用动用情形详细表之决议案》,会议通过了《省临参会第二届第二次大会宣言》。
会议对省参议员提出的86件议案 (民政自治保安方面24件,财政经济建设方面23件,教育文化方面22件,特种案件16件,其它1件)进行了审查,并分别作出了决议;对省政府提交的9件议案进行了审查, 并分别作出了决议;对省参议员提出的18件临时动议案分别作出了决议。
会议选举秦启梅、苏文奇、赵国栋、郭金南、阎实甫、赵庸夫、崔永锡、翟临庄、王者恭为省临参会驻会委员,尹渔村、龚舜衡、李佩贤、宋从颐、孙伯棠为候补驻会委员。
省临时参议会第二届第三次大会, 于1947年5月15~28日在济南举行。会议听取了《省临参会驻会委员会会务报告》,省临参会刘幼亭秘书长《关于秘书处工作报告》,省政府王耀武主席《关于省府施政报告》,省民政厅王德新秘书主任《关于民政厅施政报告》 , 省财政厅尹文敬厅长《关于省财政厅施政报告》,省教育厅李泰华厅长《关于教育厅施政报告》,省建设厅丁基实厅长《关于建设厅施政报告》,省田赋粮食处张之 副处长《关于田粮处施政报告》,省保安处吕祥云副处长《关于保安处施政报告》,省警务处刘紫剑处长《关于警务处施政报告》,省社会处王平一处长《关于社会处施政报告》;省合作事业管理处秦亦文《关于合作事业管理处施政报告》,省卫生处王福溢处长《关于卫生处施政报告》,省会计处张敦镛会计长《关于会计处工作报告》,省人事处张之 处长《关于人事处工作报告》,济南市经济检查队李涤生队长《关于经检队工作报告》,第二绥靖区司令部钱伯英参谋长《关于军事报告》。
会议通过了《关于省政府施政报告的审查意见》、《关于民政厅施政报告的审查意见》、《关于财政厅施政报告的审查意见》、《关于教育厅施政报告的审查意见》、《关于建设厅施政报告的审查意见》、《关于保安处施政报告的审查意见》、《关于警务处施政报告的审查意见》、《关于社会处施政报告的审查意见》、《关于卫生处施政报告的审查意见》、《关于合作事业管理处施政报告的审查意见》,《关于田粮处施政报告的审查意见》、《关于会计处工作报告的审查意见》、《关于人事处工作报告的审查意见》,会议通过了《省临参会第二届第三次大会宣言》。
会议对省参议员提出的68件议案 (民政自治保安方面的24件,财政经济建设方面的27件,教育文化方面的10件,特种议案7件)进行了审查,并分别作出了决议;对省政府提交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分别作出了决议;对省参议员提出的13件临时动议案分别作出了决议。
会议选举翟临庄、任新舫、李宪森、刘兆祥、李丹亭、卜文瑛、黄云青、李佩贤、秦启梅为省临参会驻会委员,王者恭、孙慕侨、赵国栋、周保恒、孙伯棠为候补驻会委员。
省临时参议会第二届第四次大会,于1948年1月4~22日在济南举行。会议听取了《省临参会驻委会会务报告》,省临参会刘幼亭秘书长《关于秘书处工作报告》,省政府王耀武主席《关于省政府施政报告》,省民政厅刘翔厅长《关于民政厅施政报告》,省财政厅尹文敬厅长《关于财政厅施政报告》,省建设厅丁基实厅长《关于建设厅施政报告》,省教育厅李泰华厅长《关于教育厅施政报告》,省社会处王平一处长《关于社会处施政报告》,省警务处刘紫剑处长《关于警务处施政报告》,省保安处晏于风处长《关于保安处施政报告》,省田赋粮食管理处郑希冉处长《关于田粮处施政报告》,省人事处张之 处长《关于人事处施政报告》,省会计处张敦镛会计长《关于会计处工作报告》,省合作事业管理处秦亦文处长《关于合作事业管理处工作报告》,省卫生处王溢福处长《关于卫生处工作报告》,省地政局王文甲局长《关于地政局工作报告》。
会议作出了《关于民政、警保、社会、卫生、人事、地政、抚恤救济的决议案》、《关于财政、会计、建设、田粮、合作事业的决议案》、《关于教育的决议案》,会议通过了《省临参会第二届第四次大会宣言》。
会议对省参议员提出的100件议案(民政自治保安方面37件,财政经济建设方面38件,教育文化方面21件,特种案件4件)进行了审查,并分别作出了决议;对省参议员提出的34件临时动议案,分别作出了决议。
会议选举丁惟汾、赵季勋、夏剑秋、张瑞璜、刘巨全(女)为省监察院监察委员;选举王者恭、李丹亭、魏道成、宋从颐、张家驹、秦启梅、赵国栋、吴锡九、李宪森为省临参会驻会委员,卜文瑛、翟临庄、任新舫、孙慕侨、孟晓松为候补驻会委员。
省临参会第二届第一次大会驻委会,自1946年3月15日至9月19日,主要是督促政府执行第一次大会的决议案。
省临参会第二届第二次大会驻委会,自1946年10月7日至1947年5月14日,共召开例会30次,督促政府执行第二次大会决议案。为明了政府执行情形,驻委会第15次例会决定,由省政府各厅、处长轮流出席例会,并报告工作。
省临参会第二届第三次大会驻委会,自1947年6月2日至12月31日,共召开了30次例会,除督促省政府执行第三次大会决议案外,还提出财政经济建设类建议案3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