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反”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12&rec=358&run=13

全省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是在整编、节约运动的基
础上开展起来的。1951年11月3日,省级机关响应中央“增加生产、厉行节约”的
号召,成立了省级机关整编节约委员会。在整编节约运动中,各地结合精简机构、
清理资财等项工作,对机关和干部进行了检查,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现象被揭露
了出来。这些现象主要集中在5个方面:一是行政经费和开支严重铺张浪费;二是
计划不周,管理不善,造成国家资财严重损失;三是一些部门和个人任意占用国家
资财,违犯财经纪律;四是机构重叠,人浮于事,公文旅行,办事迟缓;五是某些
干部蜕化变质,贪污腐化现象严重。1951年12月末,省人民政府在全省首届各界人
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上提出,要把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作为1952年
的基本任务。此后,全省县级以上的党政军民机关、公营厂矿企业和大专院校,正
式开始了“三反”运动。这场运动经过民主揭发、坦白检举、清除大贪污犯(即打
“虎”运动)、定案处理、思想建设与组织建设等步骤,于1952年8月基本结束。运
动初期,各级政府和党委宣传部门进行了广泛宣传,用具体事实向群众说明贪污、
浪费、官僚主义的危害,阐明“三反”运动的意义和有关的方针政策。运动全面展
开后,全省参加运动的国家职工达到24万人,通过民主检查和检举揭发,大量“三
害”事例被揭露出来,许多贪污分子慑于运动的威力,纷纷交待了自己的贪污行为。
当多数中小贪污分子被挖出后,省直属各机关从2月初、农村县级机关自春耕前,
陆续转入清除大贪污分子的打“虎”阶段。春耕结束后,中共山东分局、省政府鉴
于一些地区在打“虎”中出现逼供信偏向,指示各地要改变方式,注重掌握材料和
事实根据,严禁逼供信。此后,很多县总结经验教训,开始“强调证据、不重口供”
,从而减少了运动的盲目性和“左”的偏向。4月底,省直属机关的“三反”运动
开始转入定案处理阶段。5月,各地也停止群众打“虎”退赃,相继转入定案工作。
定案工作开始时,各地较普遍存在主观定案现象,不愿进行细致的核实工作,一般
地区被定案的贪污分子占有经济问题人数的50%以上,个别地区甚至达到80%。针
对这种情况,中共山东分局、省政府按照上级党委和政府的指示精神,对贪污、受
贿等行为的界限作了具体解释,对贪污数额的折算标准和折算时间也作了明确规定;
并组织了4个检查组,帮助各地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定案工作。通过对全部检举坦
白材料认真核实查对,许多错案得以纠正,贪污分子的人数比原来减少了20.4%,
大贪污犯的人数比原来减少了82.7%。在核实定案的基础上,依据“检查从严,处
理从宽”的原则,对贪污分子分别给予了不同处分:免予处分的人员占贪污分子总
数的71.3%,受到各种行政处分的占18%,受到刑事处分的占1.7%,需要进一步
核实处理的约占9%。由于贯彻了“严惩与宽大相结合,改造与惩治相结合”的方
针,使相当一部分人得到了改过自新的机会,而少数罪行严重的人则受到了应有的
惩处。6月,“三反”运动转入思想建设与组织建设阶段。思想建设的内容,主要
是要求机关团体内的共产党员和干部开展对资产阶级思想的批判,划清与资产阶级
的思想界限。组织建设方面,主要是进行机构整编,调整干部,健全制度。4月中
旬以后,省、县各级部门按照政务院颁发的编制标准,对不合理的机构进行了重新
调整,并抽出干部加强工矿企业和财经部门。“三反”运动结束后,全省有1790名
干部转到工矿企业和财经部门,1.1万名干部得到提拔,充实到了各级领导机关。
在建国初期,“三反”运动对抵制资产阶级思想的腐蚀,清除蜕化腐败分子和克服
贪污、浪费、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都起到了很大作用。但是作为一场群
众性的政治运动,也有偏颇之处,主要是斗争过头和把批判庸俗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