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恢复发展生产,努力搞好救灾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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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战争期间,山东解放区遭受日伪、国民党军队的惨重破坏,再加上连年的
自然灾害,人民生产困难重重。山东各级政府本着“发展生产,保障供给”、“不
荒掉一亩地,不饿死一个人”的原则,克服各种困难,努力恢复和发展山东解放区
的工农业和交通运输业,大力开展生产救灾,进行善后救济,战胜了灾荒,保证了
支援前线和人民生活的基本需要。
1.农业生产的恢复和救灾工作的开展
抗日战争胜利后,山东省政府于1945年底召开了全省生产会议,强调大力发展
生产,争取经济战线的新胜利。1946年2月,山东省政府发出关于妥善安置还乡难
民的布告,制定了解决难民生活和生产困难的具体规定。到1946年6月,全省救济
灾难民粮食702万斤,钱721万余元,发放无息或低息贷款2803万元。1947年3月,
国民党军队对山东实行重点进攻,山东除渤海区黄河以北地区外,都遭受了国民党
军队的烧杀抢掠,损失极为惨重。据鲁中区14个县的统计,国民党军队抢劫耕畜
83900余头,使120万亩以上土地因无力耕种而荒芜,有百万农民沦为灾民。在此情
况下,中共华东局提出“不荒掉一亩地,不饿死一个人”的口号,集中全力进行生
产救灾。1947年冬,山东省政府发出布告,要求人民保存余粮余资,准备度荒生产,
并公布了《八大禁令》,提出生产节约渡春荒的十项要求。在生产救灾中,省政府
贯彻了以生产为主,结合救灾,以群众自救、社会互济为主,辅以大家协助的原则,
强调恢复和发展生产来战胜灾荒,全省先后发放以工代赈粮497万斤、水利工赈粮
331万斤、银行贷赈113亿余元(北币)、贷粮135万余斤。同时,全省各地党政军干
部组成工作队深入农村,分片包干进行生产救灾。据1948年6月统计,全省消灭荒
地137万余亩,使农业生产迅速恢复与发展。生产救灾不仅为支援战争储备了大批
粮食副食,同时也保证了人民的生产生活需要。
2.工矿业的恢复和发展
抗日战争胜利后,山东解放了绝大部分城市,收复了日军占领的工厂和矿山。
为尽快恢复和发展工矿业生产,省政府成立了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统一领导全省的
工矿生产。通过采取大量吸收私人资本合资开发矿业、拨款增加工厂的生产资金、
帮助解决技术设备、增加工人工资等一系列措施,全省的有色金属工业、化学工业、
矿山采掘工业以及纺织工业都得到较快的发展。到1946年10月,全省建立公私合营
大小工厂657个,煤矿、金矿、铝矿等20个。
与此同时,省政府还对全省的手工业生产和其它各种农村副业生产采取扶助与
奖励的政策,各地区建立了生产推进社和合作指导所,推动了手工业和农村副业的
发展。到1946年10月,全省农村手工业工人发展到20万人,沿海渔、盐民达20万人。
1947月3月,国民党军队对山东实行重点进攻,多数工矿区被国民党军队占领
并遭到破坏。1948年春潍县战役后,山东解放区的党政机关在接管解放城市及工矿
业的同时,迅速组织恢复生产,年底山东各煤矿产煤达33万余吨。
3.善后救济工作的开展
抗日战争胜利前后,世界各国爱好和平的人士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受到战祸
的国家捐献了大量物资,由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主持分配。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
简称联总)对中国发放了7.2亿美元的善后救济物资。中国善后救济工作分15个区进
行,各区设立救济分署。山东解放区属鲁青分署,其善后救济机构开始为山东救济
委员会,1946年2月改为中国解放区救济委员会山东分会,由省政府主席黎玉兼主
任委员,省民政厅长梁竹航兼任分会秘书长。1946年12月又改为中国解放区善后救
济总会山东分会。按照联总要求,救济工作分救济与善后两个阶段进行。所谓救济,
为急赈性质,着重于粮食、衣服、药品、住所及协助流亡与被俘被困人民还乡;所
谓善后,为恢复建设性质,限于恢复到战前生产水准与生活水准,其范围较广,如
农业、工业、公共事业、卫生设备、学校教育的恢复都在范围之内。
第一,救济阶段(1946年2~9月)
这一阶段,由鲁青分署负责,将山东划分为三个救济区域,即胶东、渤海各为
一个救济区域,鲁中、滨海、鲁南为一个救济区域。胶东、渤海两区物资由区救委
会负责接收,鲁中、滨海、鲁南由分会掌握,统一接收和分配。鲁青分署同时派第
三工作队驻临沂,随时与山东分会谈判发放事宜。
抗日战争结束后,山东省政府颁发了《中国解放区临时救济委员会山东分会组
织及工作条例》,要求各行政区市成立救济委员会,立即布置工作,妥为筹划,组
织工作队,进行调查、救济。1946年3月1日,山东分会向各地市通报了“联总”、
“行总”(即国民政府行政院救济总署)的组织系统及工作情况,要求主管部门与各
级政府互相配合,做好救济工作。山东解放区共接收救济物资449100吨,其中面粉、
旧衣、旧鞋等均直接发放到贫苦群众手里,医药器材及奶粉等,统交山东省卫生局,
按各地方医院及实际需要情况按比例分配,共分发了19个县。
第二,善后恢复阶段(1946年10月至1947年8月)
这一阶段,经山东解放区救济委员会总会及其驻上海代表的努力,与联总达成
了协议,将日照石臼所划为山东、华中、冀鲁豫区进货港口,自1946年10月18日开
始,陆续载运善后救济物资来解放区。截止1947年5月16日,共运来物资5741180吨,
其中属于山东的4159487吨,属于冀鲁豫、华东解放区1581693吨。这些物资大部分
被用于支前或军工建设,为夺取解放战争的胜利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
1947年5月,山东战争形势日趋紧张,7月下旬,联总人员撤退。8月,联总宣
布停止北纬34°以北地区的救济,善后救济工作结束。
4.黄河复堤工程的整治
1938年6月,国民党政府为阻挡日军的进攻,在河南省中牟县赵口和郑县花园
口掘堤放水,黄水泛滥于苏、皖、豫三省44县,黄河夺淮河入海,山东河道断流。
第一,国民党政府违约提前堵口合龙
1945年日本投降后,国民党政府决定堵复花园口引黄河回归故道。1946年2月,
国民党政府成立黄河堵口复堤工程局,3月1日,堵口工程破土动工。3月3日,国民
党政府黄河水利委员会委员长赵守钰在河南新乡与正在进行军事调处的周恩来、马
歇尔、张治中商谈了黄河堵口复堤问题,决定由各方派出代表谈判解决。
1947年3月15日,国民党政府违犯协议堵口合龙,黄河回归山东故道。渤海区
参议长李植庭发表声明,声讨蒋介石政府放水罪行,号召沿河人民积极抢险复堤,
自救自卫。山东省政府主席黎玉致电联总艾格屯顿将军,抗议联总助蒋违约放水。
第二,解放区人民整治黄河复堤工程
1946年5月,渤海区党委、行政公署决定成立治黄机构,领导和组织沿黄人民,
开始进行大规模的复堤整险工程。5月22日,山东省渤海区修治黄河工程总指挥部
及沿黄各县治黄指挥部成立,负责进行复堤民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同时成立
了河务局及沿黄各县治河办事处,作为指挥部的办事机构,负责复堤整险工程的施
工。5月25日,渤海解放区9个县组织20万人开始了大规模的复堤工程,至7月底完
成并堵复了决口。垦利以下河口段修新堤60里,共计完成土方416.4万立方米。
1946年9月,经河务局勘估,编制了治黄工程修正计划。1947年3月15日,国民党政
府违约提前堵口合龙放水。为争取主动防御洪水,渤海区行政公署与河务局联合召
开沿河县长及各县治河办事处负责人会议,决定沿河11县以治黄为主,地县均成立
治黄委员会,统一调配人力物力,突击抢修堤防险工,并开始第二期复堤工程施工,
堤防培修按照高出1937年洪水位1米,普遍加高补齐,共计完成土方492万立方米。
1948年-1949年继续进行了第三、四期复堤工程。
1949年汛期,黄河出现了归故后的首次秋汛。9月14日,花园口站洪峰流量为
12300秒立米,22日,泺口站水位最高达32.33米(青岛基点),洪峰流量7410秒立米,
超过1937年最高洪水位0.21米,为泺口水文站1919年建站以来的最高水位。为确保
堤防安全,中共山东分局、山东军区、省政府作出紧急决定,迅速调集35万人和各
种车辆14723辆,投入防汛抢险战斗。全省35万防汛员工抢险达一月之久,抢修土
方67万立方米,普遍加高了堤坝,战胜了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