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土地改革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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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胜利后,山东广大地区被解放,中共山东分局和山东省政府组织大批干部
到新解放区进行反奸诉苦运动,在全省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到1949年底,全省已
进行土改的地区达70%。
1945年8月日军投降后,山东军民解放了除几座大城市和铁路沿线以外的大部
分国土。为了开辟新解放区工作,山东党政领导机关根据中共中央大胆放手发动群
众的指示,迅速调集2万多名区村干部投入新解放区;中共华东局与山东各救总会
也抽调500名干部和新四军北撤来山东的干部一起,组成6个工作队,分赴滨海、鲁
中、胶东、渤海、鲁南5个地区的新解放区,开展反奸诉苦运动。1946年5月4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将党在抗战
时期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9月1日,中共华东
局发出《关于彻底实现土地改革的指示》(简称“九一”指示)。10月10日,山东省
政府颁布了关于进行土地改革的布告,并制定了《山东省土改暂行条例》,对土地
的没收、分配、确定地权等均作了具体规定。10月29日,山东省政府又发出了《关
于实行土地改革的指示》。到1946年底,山东解放区已初步完成了土地改革,千余
万农民分得了土地。
1947年2月,国民党军队向陕甘宁和山东解放区实行重点进攻。国民党的进攻
和地主、特务的反攻倒算,激起农民的极大反抗,各地的复仇情绪迅速滋长,土改
运动从和平献田和讲理清算变成了没收地主土地。鲁中南区利用战争空隙,展开了
猛烈的追旧约、换新约的群众性夺田斗争,开大会庆贺土地还家,并提出“参军当
家”、“反蒋保田”、“保田保家”的口号,有的地方搞全乡、全县的大宣誓、大
游行、大参军。渤海区用大推平的办法处理土地,每人平均3~5亩,不分阶级,谁
的地多就分谁的地,严重侵害了中农的利益。为此,1947年6月12日,中共华东局
发出《关于土改复查给胶东区党委的信》,提出必须团结中农。
1948年初,中共华东局领导机关移至五莲县,1月6日派出80人的工作团,至仁
里区、常山区、洪凝区协助开展土改和发展生产。随后确定五莲县为土改实验县,
由张鼎丞负责,抽调了一批干部和华东局党校的200余名学员组成工作团,进行土
改和整党。2月20日成立了新县委,由工作团团长尹阿根任县委书记,原县委书记
辛玮任副书记,区、乡、支部主要负责人均由工作团员担任。工作团实行包办代替,
对于基层党组织缺乏全面分析,单纯强调出身成分,对犯错误的干部着重于组织处
理,因而在一段时间内给土改、整党工作带来了不良影响。为了纠正上述错误做法,
3月20日,县委提出了“通过组织,改造组织”的方针。5月26~31日召开了全县干
部大会,张鼎丞对前段工作中的错误承担了责任,并提出了对干部爱护、教育、团
结、改造的方针,部署了生产救灾工作。会后,各区、乡、村分批进行了评定阶级
成分、确定地权、公开党支部等活动。至1949年2月,土改实验县的工作结束。
1948年5月25日,中共中央发布了《一九四八年的土地改革工作和整党工作》
的指示,要求将工作方向由土改转移到恢复和发展生产方面。7月,山东开始以生
产救灾为中心任务,停止土地改革。1949年,开始定成分、定地权,并与救灾、支
前工作结合起来。
1947年6月至1948年3月,在饶漱石主持下,中共华东局先后在胶东寿塔寺、大
鲁南和胶东高干会议上,对原华东局第二副书记、山东省政府主席黎玉、胶东区党
委书记林浩等人在土改中的“富农路线”进行了批判。1948年12月,华东局又召开
扩大会议,再次批判黎玉,并形成了《关于克服党内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加强纪律性
的决议》。(1985年12月,中共山东省委根据黎玉、林浩同志1984年4月和12月提出
的申诉和省纪委的调查报告,向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黎玉、林浩同志申诉问题的
复议报告》。1986年3月,中共中央批复同意中共山东省委的报告,撤销华东局扩
大会议《关于克服党内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加强纪律性的决议》中对黎玉、林浩同志
所作的结论部分,恢复政治名誉。)
土地改革运动作为一次前所未有的农村生产关系大革命,尽管出现了一些失误,
但其大方向是正确的,所取得的成果也是显著的。
第一,土地改革使农民在经济上获得了翻身解放,摆脱了对地主阶级的依附,
获得了土地和部分生产资料。抗战前,山东的地主、富农控制着大量土地,在土地
比较集中的地区,人数仅为7.3%的地主却占有58.79%的土地,而占人数41%的广
大贫农却只有9.8%的土地。土改前,经过几次双减、增资等群众运动,农村土地
关系变化很大,但地主、富民仍控制着大量土地,贫农、雇农仍处于无地、缺地状
态。经过土改,农民获得了土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山东解放区到1949年底
有72%的地区进行了土改,有1000多万亩土地转移到农民手里,满足了农民的土地
要求,基本消灭了赤贫,农村土地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1948年,经过土改获得了土地的农民群众,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生产积
极性,全力进行生产救灾,渡过了严重春荒,并使当年秋季收成较1947年增加二成
左右,主要农作物产量与1939-1943年期间的平均产量相比高出1/3。
第二,经过土地改革,农村的贫苦农民在政治上翻了身,农民结成乡村中的反
封建统一战线,乡村中的无产阶级和半无产阶级成为土改的中坚和主力军,中国共
产党及其政府的权威在广大农村中树立起来;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统治力量,摧毁
了地主武装和封建乡村保甲制度,使地主的各种党团、会门、宗教迷信组织受到严
重打击,地主阶级的上层建筑被彻底打碎,代之而起的是乡村中民主政权和工、农、
青、妇与农会等群众组织的建立;农民组织了自己的乡村武装,保卫自己的政权和
土改果实,树立起农民在乡村中的主人翁地位。民主政权与农民武装的建立,成为
保障农民政治自由与民主权力、彻底消灭封建残余势力、巩固土改成果的基本条件。
在土改运动中,广大农民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向地主阶级展开了面对面的斗争,经
过算帐诉苦,旧社会处于奴隶地位的雇贫农登上了历史舞台,成为新社会的主人。
第三,土地改革是农民一次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在土地改革中,农民的政治
觉悟和革命积极性大大提高,他们成为摆脱地主阶级思想支配、接受共产主义思想
的新人,表现了巨大的历史创造性和主动性。农民视共产党、解放军为救星,明白
了跟共产党走是农民翻身求解放的唯一出路。山东解放区在土改后盗匪绝迹、秩序
井然,出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新气象。在土改中,广大农村妇女冲破传统封建势
力束缚,登上了政治舞台,解放区村村有妇委会,渤海区先后组织了9942个识字班,
学员达14万余名,仅蒲台县的5个区就有女村长39人,并有66名妇女担任了乡、村
基层干部。
第四,土地改革的胜利,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使他们自觉参军参战,支
援前方,土地改革与解放战争互为条件,互相促进,成为打倒蒋介石、建立新中国
的基本条件。土改以后的山东解放区广大农民,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反蒋保田保
饭碗”,要人出人,要钱出钱,要物出物,参军支前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完成了艰
巨的支前任务,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做出了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