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拥军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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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委会成立后,始终把拥军工作作为中心工作之一,先后在《今后山东民主
政治建设方案》和《关于1943年下半年民政工作的指示》中,对拥军工作提出了具
体的要求。1943年12月31日,省政委会发出《关于拥军工作的决定》。1944年冬,
山东省第二次行政会议对拥军优抗工作情况、思想政策及今后的努力方向等问题进
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1945年1月3日,省政委会发布了《为准备反攻开展拥军运动
的指示》。
1.教育干部群众,树立拥军思想
第一,教育内容。充分认识八路军是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队伍,是中华民族
生存的唯一依靠;充分说明八路军与根据地的关系,加强爱护主力观念,使人民认
识到,没有八路军主力,就没有根据地,就没有抗日民主政府,就没有自由的人民,
消除“好人不当兵”的残余思想,明确“靠谁反攻”、“靠谁赶走日军”思想。
第二,教育方法。一是所有政权干部都以集体、小组或部门反省会的方式进行
拥军思想及战争观念的检讨,着重揭发过去思想上的错误和工作上的偏差。全省第
二次行政会议特别强调对抗属要想尽一切办法解决一切困难,而不是单纯救济的办
法。二是通过冬学贯彻拥军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发动群众对是否关心军队等问题进
行自我检查,各级民主政权则通过举行拥军大会、军民联欢会等形式进行自我批评。
在拥军教育中,党政机关和干部群众都自上而下地进行了思想反省,并普遍订立了
拥军公约。
2.组织动员参军
为了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省政委会规定:动员参军只能在群众自觉自愿的基础
上进行,绝不能强迫或收买。强调新战士的成分应主要是基本群众,但也欢迎各种
公民特别是青年学生参加,年龄以青壮年为主。具体要求,除根据军区计划充实主
力兵团、扩编游击兵团外,每区中队至少扩至60人,每县独立营扩至500人。
在拥军、参军教育中,省政委会介绍推广了莒南县1944年以县为单位组织主力
参观团,召开拥军、参军大会的经验。民主根据地的妇女在保证新战士安心、反扯
腿和动员参军上,做出了突出成绩。各级干部、民兵在动员参军中起了带头作用,
广饶县的民政科长、武装会副主任等28位县区干部带头参军。1945年的双拥月中,
全省有31966人参军。1944-1945年,山东省民兵参军人数达52665人。
3.做好群众性的优抗抚恤工作
第一,教育各级政府干部认清优抗抚恤是每个人的政治责任,必须实事求是地
通过群众去解决抗属的一切困难。
第二,确定优抗抚恤的方针。优抗抚恤的方针是:军民兼顾,军民利益相结合,
政府力量与群众力量相结合,政府优待与组织抗属生产相结合,使优待、尊敬抗属
和荣誉军人做到群众性、经常性和普遍性。规定优抗粮以户为单位,每年150~300
斤不等,重点帮助贫苦抗属。
第三,广泛发动群众性的优抗。采取行政首长亲自访问、开抗属座谈会、帮助
抗属制订兴家计划、送光荣牌、开展一碗粮运动等多种形式进行优抗,同时依靠群
众安置好荣誉军人的生产和生活。
据1943年至1944年上半年不完全统计,全省给96675户抗属、工属发放优待粮
共2576万斤,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抗属尤其是贫苦抗属的生活困难,有力地支持了
拥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