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大生产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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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大生产运动的目的是发展经济,保证供给,其具体任务是:发展农业、合
作社纺织业、公私经营的日用品及军需品,以达到基本自给,使生产与战斗相结合,
反对敌人掠夺与破坏,以保证军民生活年年有余。
发展农业生产。从游击战争环境与根据地被敌人分割封锁的实际出发,采取了
一般号召与各个战略区分散领导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随着战争形势的发展和地区的
扩大,1943-1944年,农业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1944年冬全省行政会议后,中共
山东分局、省政委会联合发出了关于搞好1945年生产的指示,号召在原有基础上继
续开展大生产运动。1945年春,各地分别召开了劳动英雄(模范)大会,号召努力生
产,争取耕三余一或耕二余一,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同时,各地还组织群
众进行劳动互助,推动群众植棉、除虫工作的开展。
组织发展变工,调剂劳动力。到1944年,山东抗日根据地约有10万个变工组,
此外还有纺织小组、开荒队、包工队、运输队等。1945年,共组织变工互助组
92644个,计100万余人。
发动群众植棉。当时除渤海区产棉外,各地均缺棉,大都依赖进口,省政委会
要求1945年每人平均一分棉地,实行公贷公征、公私两利。规定植棉者每亩贷款50
元,植棉地改征棉花,每亩征1.5斤净花。当年,山东根据地除渤海区外,共植棉
102万亩,产棉1894万斤。
兴办水利,改善生产条件。凡能打井、引用河水、开渠筑堤的,政府均给予贷
款并组织兴办。提倡民办公助,奖励兴办水利的有功人员。1945年,山东根据地共
打井41838眼,浇地157686亩;开渠307道,筑堤615道,理河4道,建蓄水池316个。
鼓励开荒、造林。1945年初,山东除鲁南新发展的微山、南阳湖田、渤海垦区
与新解放区外,一般已无大片荒田荒山。省政委会要求鲁南、渤海要更好地整理垦
区和湖田,扶持贫农抗属取得土地所有权,动员奖励难民移民从事安家生产。政府
号召军队、机关、民兵及变工组积极开荒植树,对开荒实行奖励政策,一般可推迟
10年不交公粮田赋。1944年,据山东解放区50个县统计,共开荒34万亩,植树635
万株。1945年,鲁中、鲁南、滨海、胶东、渤海区共开荒27万亩,植普通树538万
株、果树7万株,造公有林11亩、私有林1210亩。
发展工业生产。省政委会提出,工业建设的方针是适应战争的发展与需要,争
取自给自足,保证军民有衣穿;加强公营工厂的发展与管理,同时扶持民营,提倡
民营工厂以发展纺织、农具、文化纸、军用化学品的生产为主,其它日用品的生产
为辅。具体办法是:根据要求与计划增加资金,数目由各地政府拟定,不足时由银
行低利贷款,实行资金独立;将财政处与工商处合并,实行统一领导,分散经营,
工厂与群众、民兵相结合的方针,以备战姿态粉碎敌人的掠夺与破坏;公营工厂企
业化,实行公私两利的制度,要求会计独立,自负盈亏,变津帖制为计件工资制并
逐步实行全面工资制,建立细密的经济核算制度。
通过以上工作,调动了工人的积极性,工厂的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私人经济也
有很大发展。据1944年不完全统计,全省年生产机织布2.4万匹,织毛巾1万余打,
制肥皂60余万条,生产土布折合140万大匹。同时,还发展了军工、化学、缫丝、
织布及金矿、煤矿等工业生产。
1945年1月,省第二次行政会议提出了开展机关生产运动的要求。3月,省政委
会发布了《关于开展大生产运动的指示》,对机关生产做了明确规定。此后,大多
数机关、军队、学校都按照“首长负责,大家动手”的原则开荒、种菜。1945年,
山东各级民主政权均做到了自给经费30~50%,改善了机关生活,减轻了人民负担。
省政委会成立后,通过建立合作社来扶助群众纺织手工业的发展。据不完全统
计,到1945年底,全省有群众自己组织、自己管理的合作社4926处,社员140余万
人,股金达7000万元,拥有纺车72万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