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施政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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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9月2日,经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省战工会发布了《山
东省战时施政纲领》,主要内容有:(1)坚决拥护国民政府,拥护国共长期合作,
反对一切投降分裂倒退的言论行动,领导全省民众坚持敌后游击战争,创造并巩固
山东抗日根据地。(2)根据三民主义与抗战建国纲领,实施民主政治。(3)实行民生
主义,改善人民生活。(4)发展国民经济,充裕抗战经费。(5)普遍实施新民主主义
教育,粉碎敌人奴化教育。(6)积极组织各种救国职业团体。(7)广泛武装民众,开
展群众性的游击战争。(8)提高工农社会政治地位及文化水准。(9)提高妇女社会、
政治、经济地位。(10)切实扶持及培养青年。(11)厉行锄奸政策,推动锄奸斗争。
(12)加强健康教育,厉行卫生行政,逐渐建立保健制度。
1940年9月13日至11月20日,由省战工会首席组长黎玉主持,在临沂青驼寺(后
转移到孙祖镇)举行了全省行政会议,会议决定战工会在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是:
贯彻民主原则,实行“三三制”,全部改造乡村政权;贯彻抗日民主财政经济政策,
使财政工作正规化;建立健全政府对地方武装和群众武装的领导;开展新民主主义
的国民教育,培植建国人材。
1941年7月,省战工会根据中共山东分局《抗战第五年的山东十项建设运动》
的指示,作出了《关于响应山东分局建设山东抗日根据地十项建设号召的决定》,
十项建设即:(1)建设真正进步民主的抗日政权;(2)建设自给自足的经济;(3)制订
新民主主义的财政供给政策;(4)建设与健全地方武装,开展群众性的游击战争;(5)
深入战时动员,完成战时工作;(6)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教育工作;(7)开展争取敌伪军
与敌占区人民的工作,缩小敌占区;(8)加强农村统战,调剂劳资利益,改善人民生
活;(9)努力优待抗属,爱护抗日主力军;(10)厉行锄奸政策,切实保障人民民主权
利。
从1941年冬开始,日军对山东各地进行连续大“扫荡”,并推行“蚕食”和“
分割”。在日伪和国民党顽固派的夹击下,抗日根据地被分割,面积不断缩小,斗
争形势日趋恶化。为了粉碎日伪和国民党顽固派的进攻,山东抗日民主根据地确定
实行对党政军民工作的一元化领导,进一步发动群众开展减租减息和增加雇工工资
的斗争,切实贯彻“三三制”政策,大力开展民主运动,实行精兵简政,努力恢复
原有地区,不断开辟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