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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组织人事,配合军事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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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胜利前夕,山东省由何思源任省党部主任委员并兼任省政府主席和省保安
司令,省党部委员会下设一、二、三、四等处,兼理行政等部门的业务。日军投降
后,为准备进驻济南办理接收事宜,将党政两机关分设,另成立山东挺进军总司令
部,负责济南受降的有关事宜。调整后,由庞镜塘任省党部主任委员,何思源任山
东省政府主席,李延年任挺进军总司令。
1946年2月底, 第二绥靖区司令官王耀武从南京带回蒋介石密令及国民党政府
国防部《关于地方党政军统一指挥组织规程草案》,山东国民党军政当局经过两度
商讨,拟订了《山东党政军统一指挥部组织大纲》。同年夏天,国民党山东省绥靖
区统一总指挥部在济南成立,兖州、临沂、菏泽等绥靖区所在地各设分部,王耀武
任省绥靖区统一总指挥部主任,何思源、庞镜塘为副主任,刘汝明、李玉堂、李良
荣、丁治磐、李弥分任菏泽、兖州、临沂、青岛、潍县分部主任。
1946年6月,国民党在美国支持下,撕毁停战协定,发动了全面内战, 第二绥
靖区也同时向胶济路西段解放区发起进攻。国民党军队夺取了章丘、齐东、邹平、
长山、桓台、淄川、博山、临淄、益都、昌邑、寿光、广饶等10余县后,由山东党
政军统一指挥部领导的各地党政机关也随之进入“新收复区”内,一面疯狂破坏原
解放区内的人民政权组织,一面建立国民党的各种机关。他们借口恢复社会秩序,
维护地方治安,组织各县国民党县政府领导的还乡团,大肆搜捕人民政权机关人员、
解放军官兵及抗日团体干部群众。
1947年7月,蒋介石发布了“戡平共匪叛乱总动员令”, 国民政府通过《动员
戡乱完成宪政实施纲要》,山东国民党军政当局随即成立了山东省戡乱建国动员委
员会,加紧镇压人民的爱国运动。省政府还从利于反共出发,对省、专署、县各级
政府机构进行了调整改组。
为了澄清吏治,以利“戡乱”,国民党山东军政当局在党政军团各机关实行连
坐连保法,规定:各机关新用员工未经公务员或国民党工作人员2 人以上出具证书
负责保证者不得任用;各机关应根据情况将本机关内员工划分为若干组,每组3~5
人,共同签订连保连坐切结,呈主管长官查核, 签订连保连坐切结人员负有经常相
互监视考查和检举的义务;各机关如发现员工有反动嫌疑,除将该人移送主管人员
或机关侦讯法办外,连坐人员应受连坐处分;各机关实行连保连坐后,无保人员由
该机关长官详加考查后酌情处理。
1948年4月, 国民党山东省政府训令实行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布的《戡乱时期地
方行政首长防匪保境奖惩条例》,同时制订了《所属各级机关工作检讨办法》,规
定各级机关应以重要法令、施政纲领及本机关工作计划、预算编制、人事配合为工
作检讨标准,每月月终举行一次检讨会,每年6 月底举行一次半年度工作检讨会,
12月底举行一次总检讨会。
在王耀武任国民党山东省政府主席期间,先后制订了《山东省政府职员考勤规
则》、《山东省所属各级机关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等法规,对机关工作设计考核、
公务人员的考勤、奖惩等都做了规定。王耀武为了对区县行政人员督导考核,经常
外出巡视,严令各专员、县长负责守土,推行政令,严惩贪污,厉行奖惩。1946年
10月至1947年10月,移送法院惩办贪污县长1人、区长2人,按照工作成绩嘉奖专员2
人、县长35人;因作战不力,擅离职守等原因惩处专员4人、县长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