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反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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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初期,国民党山东省政府也保持国共合作的姿态,沈鸿烈主鲁后制定的8条
施政方针中,就有联合各党派共同抗日、动员民众等内容。1939年1月, 国民党在
重庆召开五届五中全会确定实行“溶共”、“限共”方针,不久又发布了《限制异
党活动办法》,以沈鸿烈为代表的国民党顽固派自此逐渐转向反共。1939年2月,沈
鸿烈在沂水召开全省军政会议,提出:(1)“统一划分防线”, 将八路军山东部队
的防区划在泗水、宁阳等日伪军密集的狭小地区,以限制和借日伪力量来消灭共产
党领导的部队;(2)“枪不离人,人不离乡”,企图取消共产党建立的地方武装和限
制共产党扩充军队;(3)“统一行政,军不干政”, 意在阻止共产党及其军队进行
群众工作和支持建立民主政权;(4)“给养粮秣统筹统支”,不准八路军筹集给养。
此后,又提出“宁伪化,不赤化”、“宁亡于日,不亡于共”、“日可以不抗,共
不可不打”等反动口号,并组织“扫马(马克思主义)大队”、“扫列(列宁主义)大
队”,在鲁东南各县、区组织民众运动督导团,推行其反共政策。
1939年3月30日, 省建设厅长兼国民党别动队第五纵队司令秦启荣指使所属王
尚志部,在博山东部的太河镇伏击八路军南下受训干部及护送部队,制造了“太河
惨案”。南下受训人员62人,护送部队两个连约210人,除60余人冲出重围外, 护
送部队营长吕乙亭等2人当场牺牲,其余全被囚禁。三支队政治部主任鲍辉、 特务
团长潘建军等先后被害。
在从1939年夏季到1941年冬季日本侵略军大“扫荡”期间,山东国民党顽固派
制发了《鲁省防止异党具体实施方案》和《如何开展敌伪匪区工作》等文件,频繁
进攻八路军和解放区,摧残抗日民主政权,屠杀人民群众。
1943年夏季国民党主力部队及山东省政府移驻安徽阜阳后,由于日军压迫诱降
及李仙洲入鲁失败,山东的国民党顽固派在政治上受到严重打击,力量大为削弱,
主要靠地方实力派维持局面。此后,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大力进行对伪军及伪组织的
工作,调和投降派与顽固派之间的矛盾,强化特务活动,实行“曲线救国”、“借
刀杀人”的政策,为抢夺抗战胜利果实、争取战后优势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