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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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初,省政府拨款10万元,令梁漱溟等到邹平县筹建乡村建设研究院,并
分派人员到邹平等27个县招收学生,每县招10人。院下设研究部、乡村服务人员训
练部、邹平实验县和一个农场,梁漱溟任研究部主任。后又增设了乡村服务指导处、
社会调查部、医院、图书馆等,还创办了《乡村建设》刊物。1933年,梁漱溟任院
长兼邹平实验县县长。3月,省政府划菏泽县为第二实验县,后又划济宁、菏泽等14
县为乡村建设实验区。1934年4月,在菏泽开办第一分院。1935年, 省政府划济宁
为第三实验县,接着又划济宁专区为实验区。研究部共办了2期,招收学生58人,训
练部共办了3期,招收学生1040人。还在农村建立乡农学校, 并举办乡村自卫训练
班,主要是训练民众组织自卫武装。自卫训练班训练的人员回村后,任自卫队的班
长等职,带领自卫队为地主看家护院,进行剿匪和镇压人民的反抗。此外,还在农
村组织合作社。梁漱溟在邹平实验县建立了许多农村合作社,如美棉运销、信用、
林业合作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