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济南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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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在国民党第二次北伐进攻济南期间,日本侵略者血腥屠杀中国军民,
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济南“五三惨案”。5月1~12日,日军杀害济南军民3945人,伤
1537人,抢掠财物达2957.56万元。对于日军的暴行, 蒋介石下令中国军队不准抵
抗,退出济南,绕道“北伐”,致使日军占领济南及胶济铁路达一年之久。在此期
间,蒋介石奉行以外交途径争取“和平”解决济南惨案的妥协方针, 国民党山东省
政府在执行这一妥协方针的过程中,迫于形势和舆论的压力,也做过一些反日宣传
和交涉。孙良诚主鲁时,山东的反日会开展了抵制日货、查禁日本商品等活动;省
教育厅为教育民众,特购置济南惨案影片在泰安城内放映,并派员携带影片分赴各
地宣传;对因日军压迫,长山县烟酒事务分局长不能履行职务一事,孙良诚派交涉
员向日本领事馆提出严正交涉,以维护税权。
1929年2月,中日双方经过多次非正式谈判, 初步拟定了《解决济案大纲》,
后经一个多月的正式谈判,双方于3月18日在南京签署《解决济案大纲》。规定:(
一)自换文签字之日起,至多在两个月内,将山东境内的日军撤完, 国民党政府以
全力保护日侨生命财产的安全。日军撤兵前后有关事宜由中日两国各派委员就地商
议办理;(二)因济案发生两国所受的损失,双方各任同数委员,设中日共同调查委
员会,实地调查解决。此外,还发表了《声明书》,表示济南惨案已经了结。至于
调查损失,只不过是空话而已,根本也没有调查,更谈不上赔偿损失。
“济案协定”签字后,南京国民政府便组成了济南接收委员会, 外交部山东特
派员崔士杰为委员长,负责接收事宜。1929年4月8日,崔士杰、省政府秘书长李庆
施与日方代表第三师团参谋长谷寿夫及日本驻济特务机关长佐滕等在日本驻济领事
馆内召开了第一次会议,讨论决定了具体接收办法。
陈调元主鲁后,以“保侨”、“亲善”为对日方针,以求得日本援助,排挤蒋
系势力,扩张自己的势力。陈调元政府积极协助日本资本家破坏和镇压工人反日运
动,1930年5月,淄博鲁大公司南定矿业所日方资本家无故宣布停工,所欠工资亦不
补发,遭到1000多名中国矿工的反对,国民党地方当局极力维护日方利益,擅自与
日方签订了复工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