剿匪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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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郯城县数百村庄遭匪屠戮者达2/3,轻者架票勒赎,重者焚尸碎骨,人
民死亡不下万人。从1929年9月到1930年2月间,国民党官办汽车路局被劫车案达 25
次之多。孙良诚上任伊始,即把肃清土匪作为施政目标,声称“治匪之法一方改善人
民生计而为治本之计,一方严行搜剿而作治标之策”。为防御盗匪袭扰,孙良诚将一
些民间组织及各会门改组成人民自卫团。陈调元主鲁后,改组县警备队为警察队,
人民自卫团为保卫团,充实县政府军事力量,明令解散各县红枪、白枪、黄沙、 无
极等会,并分期召集各县县长部署联防清乡。1930年,从预算内拨经费160万元筹办
水上公安局。省政府还推行南京国民政府颁发的《肃清土匪安定社会案》。1929年
7月,陈调元派军队剿灭了股匪张志诚等,但山东境内仍然劫案时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