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良军事制度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12&rec=249&run=13

改良军事制度也是“新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山东地方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对
旧的军队体制进行全面的改革和整顿。
山东的军事组织分为旗兵和绿营兵两大类。绿营兵在山东有抚标、河标、镇标
3种,另有军卫和运河营。这些军事单位自清初以来不断变化。 山东驻防旗兵有青
州、德州两处。光绪末年,旗民人口日多,原有旗地不足,清廷已无意使其保持原
来的军事角色。山东巡抚杨士骧于1905年奏请将利津、乐安两县毗连处的海滩淤地
600余顷拨给旗丁,以足生计;同时由青州、德州两满营挑选500名精壮士兵编入陆
军第五镇训练,驻防军至此不复存在。山东有军卫4处,屯所100余处,分隶各州县。
1897年裁临清、德州等卫,卫及所隶屯所改归所在州县。河标原有3营兵,1902 年
裁河督,河标亦被裁。运河营自1901年起即与将裁撤的河标混编,改为运河工巡营。
1903年5月,运河工巡营编成,有兵力500名,分为5哨,沿河驻扎26处, 归兖沂曹
济道管辖,至1909年被裁撤一半。抚标2营驻济南,另包括登州、兖州、 曹州等镇
所隶各营(即镇标),原为防卫山东的主要武装力量,自清初以来不断裁减,民国建
立后即不复存在。绿营兵制自咸丰、同治年间以来即逐渐衰败,兵额不断裁减。甲
午战争后,清廷决定编练新军,并决定对各省绿营兵勇大加裁汰。山东自1896年起
即开始对绿营兵陆续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裁减。1901年8月, 清廷谕令各省将现有绿
营兵勇裁汰十分之二三,腾出饷项作为编练巡警等军之用,山东又按此比例对全省
绿营兵再度进行了裁减。1902年,山东巡抚周馥奏请将所余绿营兵5000余名全部裁
撤,改练巡警。
在绿营兵陆续被裁减的过程中,山东地方政府为增强海防和维护治安的需要,
同时不断招募新勇。这些新募兵勇和裁余的绿营兵一概参用西法训练,并配备近代
新式武器。负责全省军需的善后局,自光绪初年以后就经常购备枪械弹药,供备各
营领用。袁世凯任山东巡抚后,即着手积极编练新军,将嵩武军及东字等营编作武
卫右军先锋马步炮队20营,参仿武卫右军章程更定营制饷章;又将飞虎、佐字、济
字等营编作左右翼防军8营(归曹、兖两镇统带),将登莱练军各营编作海防军5营,
加上抚标前军左右步队2营,共35营、17500人。后山东巡抚张人骏和周馥又将沿海
防军陆续裁改,将全省兵力减为32营、16000人。1904年, 清廷谕令各省将原有各
营严行裁汰,精选若干营,分为常备、续备、巡警各军,一律操习新式枪炮。山东
遂将武卫右军先锋队20营改为常备军,曹兖两镇防军8营及沿海防军2营、抚标前军
2营改为续备军,一律改用毛瑟枪,成为正规部队。
1905年5月,练兵处奏定在山东编练新军第五镇。 山东新军第五镇由常备军内
抽调12营组成,共12512人,其中军官748人、士兵11764人,除小部分驻扎潍县外,
大部分驻防济南。所使用的新式武器除从国外购进外,主要是由1875年山东巡抚丁
宝桢奏设的山东机器局提供,其下级军官也大部分从武备学堂毕业。新型编制、新
式装备和受过专业训练的军官,使新军第五镇成为具有近代军事技能的军队。第五
镇名义上由陆军部派遣近畿督练差管理,山东巡抚兼任督办,但实权操在时任直隶
总督兼北洋大臣的袁世凯手中。1906年,袁世凯奏请清廷以陆军部统辖各镇后,新
军第五镇即归陆军部节制,山东巡抚无权调遣。因此,从1906年起,山东地方政府
即开始增募兵勇,山东巡抚杨士骧于年底设立全省巡防营,其中游击4营、巡缉1营,
共5营兵力。巡防营是继新军第五镇之后,新编的一支纯地方性武装,受巡抚管辖。
1907年6月,陆军部通令各省将原有防营加以改编。1908年, 山东巡抚吴廷斌将巡
防5营改为中、左、右3营和左、右翼防军中营两营,驻防济南。后又增募两营为抚
标新军巡防左、右营,添马队两哨。到1910年6月,全省防营的改编工作完成, 计
编成巡防步队36营,马队8营,分5路分驻山东各地,每路设统领1员, 并各设讲武
堂1所,每营兵力定额500人。巡防营由省署直接控制,实力仅次于第五镇。防营的
设置,增强了山东地方政府的武装力量。
1901年,袁世凯任山东巡抚时即奏裁绿营制兵1360名、左右翼防军400名、 沿
海防军2营,准备改练巡警,未及实行即调任直隶总督。1902年10月, 袁世凯奏定
警务章程,清廷令各省仿照办理。山东巡抚周馥于是年11月起招募巡军,在省城济
南成立巡警局,委臬司尚其亨总理警务,负责筹饷、开办警学等事务。省城设巡警
总局后,各地亦同时开始兴办警政。至1904年8月,烟台、登州、曹州、济宁、 武
定、羊角沟等地都设立了分局,巡军亦分编为巡捕队、探访队、消防队、除秽队等
分布各处。至1906年6月,先后开办巡警的州县达98个,全省共有警兵6000 余人;
历城、章丘、长清等地都设有巡警教练所,编练地方巡警。此外,还陆续在小清河
沿岸添设了水警,省城4乡步巡之外增添了马巡,在商埠专设商埠巡警, 在矿区设
矿警,在胶济铁路沿线设铁路巡警,并设东路巡警局加以管理。
1908年巡警道设立,潘延祖任道员,将巡警总局改为巡警公所,分机要、文牍、
会计、法政、市政、卫生6科。直属巡警公所的巡警除省城的清道队、 消防队和侦
探队外,还有城内外6区、附郭4乡2区,另有小清河分区、羊角沟分区、商埠分区、
铁路分区、坊子分区以及兖沂道巡警。各区依需要设区官、司书生、巡官、巡长、
洋总巡等,统归巡警公所管理,烟台巡警由东海关道就近督导。
山东地方政府在兴办警务之初,即注重巡警教育。1902年巡警局成立后,巡抚
周馥即派弁兵100名分赴北京、天津两处警务学堂学习。1903年, 省城开办警务大
学堂,专门训练警官。1905-1906年,陆续派遣该堂官班及兵班学生赴各州县分充
巡警官、教弁等职。1906年,又在曹、兖两府分设巡警学堂。1908年,民政部奏准
各省城设高等巡警学堂,附设简易科,府厅州县设巡警教练所。山东乃将省城警务
学堂改为高等巡警学堂,于1909年3月开课。同年3月,山东巡抚袁树勋在省城设巡
警教练所1处,同时将兖、曹两府巡警学堂裁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