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扩充军队,改善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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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募兵勇
同治初年,鉴于山东军队“兵勇单薄,不敷分布,又无得力将弁统带,屡战屡
挫”的局面,清廷命湖北监司阎敬铭为山东巡抚,并为其添兵调将。授命湖广总督
官文,在湖南、湖北两省内招募新兵勇,编练成军,选派得力将弁管带,到山东助
战;同时,命派湖南省“才能出众可备折冲”的文官数员赴山东,由阎敬铭差遣,
协助料理军务。随后,新任山东臬司丁宝桢率在湖南新招募的1000名兵勇,先于阎
敬铭赴任。阎敬铭到任后便根据军需,随时添募新兵勇,对其申明纪律,认真训练
后补入各军队。
由于山东军队出现“兵无可调,勇无可增”的局面,阎敬铭和丁宝桢采取了“
整军察吏”的措施,即根据战况,随时更换带兵将领,区别其表现和能力,酌情升
调或惩处,奏请清廷调派得力将官协助统兵;随时清理兵勇成份,在增募新兵勇的
同时,酌情遣散作战不力的部队,以保证在编兵员的战斗力。为节约军费开支,还
在大的战事结束之后,及时遣散部分兵勇,仅保留一定数量的精兵作为军队的基本
力量。
(二)编练马队
1866年,阎敬铭在筹办对捻军的防务期间,奏准清廷编设马队,购买战马,训
练后分归各营统带。为节约人力,力求“兵之有用”,根据历来“兵丁口分,不及
勇量之优”的情况,奏请变通兵丁口粮分配办法,清廷准以“每兵月支行粮四两,
马乾二两八钱,以示体恤。”
1867年初,丁宝桢在署理山东巡抚期间,又奏请在军队中专门组建马队,并招
募东三省壮丁来山东训练。获准后丁宝桢即派人携带饷银,赴东三省进行招募训练。
所募壮丁来山东后,随即被编成马队。1869年,丁宝桢结合整顿营伍,又从山东各
营抽选兵员750名充实马队,将其分为3营,每营5哨,每哨5队,另选将领分带操练,
并酌加月饷银1两2钱,马乾银2两1钱。
(三)改善武器装备
同治年间,巡抚阎敬铭和丁宝桢为堵剿捻军加强了军队武器装备,添造了炮船,
购置了洋枪。这时期,清廷除调派大批军队外,还陆续增派江南水师携带炮船来山
东,在黄、运两河布防。1865年5月,在僧格林沁军队对捻军作战失败后, 由于江
南炮船驶赴山东需一定时间,且数量有限,不能完全满足山东河防之需,阎敬铭便
开始在本省内筹备炮船。在运河防务紧急的情况下,阎敬铭与漕运总督吴棠奏准将
黄河船只改为轻便炮船,由山东军队用来加强曹、单及济宁一带运河防务。
1865年8月,阎敬铭在筹办添造炮船的过程中,又奏准清廷, 在南方直接购买
战船,武装山东军队。漕运总督吴棠命总兵赵三元协助办理山东购船事宜。炮船购
齐后即驶赴山东投入使用,与江南派遣的炮船一起在黄、运两河河道上协同巡哨,
分段扼守。1867年,丁宝桢在追剿捻军的布防中,派赵三元带领山东炮船沿黄河梭
巡,担负至利津海口一带的防务。1868年,山东水师炮船曾被派驶运河,归李鸿章
调遣,担任防务。
除水师添置炮船外,阎敬铭还于1866年设法筹款购买了洋枪,用来装备山东军
队。1868年,巡抚丁宝桢在登州镇中营、左营各拨马步兵192名, 文登营拨马步兵
91名,赴烟台教练洋枪,合编为一营,称为练军。这是山东第一支现代化的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