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集体福利和困难补助 资料库:专题库 章节:政权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2/article/21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2/article/21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机关所举办的集体福利设施主要有食堂、托儿所、幼儿园、浴室、阅览室、俱 乐部、体育运动设施、交通班车等。上述设施,每个机关不可能都很完善,主要根 据条件确定建立其中的某些项目。 困难补助是针对家庭负担大,或遇疾病、灾害等情况所进行的救济。建国初期 曾设立过“家属生活补助费”、“家属医药补助费”、“多子女补助费”等补助项 目,1954年合并为一项,统称福利费。其经费开支,不同时期的规定不同,1956年 曾规定占工资总额的5%,1957年占3%,1958年降为1.3%,后一般为1.5~2.5%。 为了便于全省统一调节使用,多年来经常按每人每月1元拨款。进入80年代,由于 物价上涨,福利费标准也有所提高,1985年平均每人每月按4元以内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