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辑 国民党政权人事 资料库:专题库 章节:政权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2/article/17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2/article/17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国民党政权官员分为政务官、事务官,经政治会议议决任命的官员为政务官。 省政府主席、委员、各厅厅长均为政务官,其他为事务官。政务官、事务官又分为 特任、简任、荐任、委任4个任别。省政府主席、委员、秘书长、各厅厅长为简任 官,省政府秘书、科长、县长、技正等为荐任官。省政府科员、办事员、技士、技 佐、县政府秘书、局长(科长)等为委任官。简任官由国民政府任命。荐任官以下由 各厅处主官提出,县长由省民政厅提出,经省政府政务会议议决任命。 国民党政权实行公务员制度。山东省委任职公务员铨叙审查委员会办理委任职 公务员铨叙审查。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山东省政府人事管理体制又有变化:各机关简任、荐 任主管人员,由省政府请简呈荐或请免;主官以下荐任荐派,委任委派;新任人员 的任审表件,经省政府转送铨叙机关核定后,依法任用;新任荐任职人员,应填具 任审表件由各机关呈省政府咨送铨叙部审查;委任人员应填具任审表件,呈省政府 函送铨叙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