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官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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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沿明制,官分九品,每品又分正、从,共十八等级。
  地方主官品级:巡抚为从二品,兼兵部侍郎衔为正二品,兼提督为从一品。历
任山东巡抚均兼此二职,为从一品。布政使从二品,按察使正三品,道员正四品,
知府从四品,直隶州知州正五品,散州知州从五品,知县正七品。
  地方属官品级:盐道同知,从四品;各府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布政
使经历、理问以及州同、运判,从六品;按察司经历、教授,正七品;布政使都事、
州判、从七品;学正、训导、教谕、库大使、县丞,正八品;按察司照磨、主簿,
正九品;仓大使、司狱、府照磨、吏目,从九品。典史、闸官等,未入流。
  另外,清廷驻山东河道总督,加兵部尚书衔,从一品;盐运使,从三品;孔府
衍圣公,正一品,其属官九至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