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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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权机关的人事管理,包括工作人员的录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升迁、
培训和待遇等许多方面,历来是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晚清时期,清政府沿用
旧制来选拔、任用、考核、奖惩各级官吏。巡抚督率全省官吏,执掌人事管理大权。
科举、保举、捐纳是清代官吏来源的几种渠道。官员品级共分九品、十八级,并根
据品级推行俸禄和养廉银制度。为评判官吏政绩优劣,清政府采取考绩办法,以“
才、守、政、年”为标准,3年考核1次。根据成绩优劣以定奖惩。这一时期的人事
管理虽然在内容和形式上较为完备,但总的趋势是随着整个封建社会制度的腐朽没
落而衰败。
  中华民国时期山东曾先后建立过北洋军阀政权、国民党政权和人民民主政权。
北洋军阀政权时期,文官分特任、简任、荐任、委任。不同的官员由不同层次的机
构任命。官吏惩戒有专门机构负责。国民党政权实行公务员制度,由山东省委任职
公务员铨叙审查委员会办理委任职公务员铨叙审查。民主政权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
下的新的人事制度,以坚持思想领先、任人唯贤和党管干部为主要特征,在人事管
理的具体方法上,适应了革命战争的需要,为巩固人民民主政权和赢得革命战争的
胜利,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事管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卓有成效地为经济
建设和政权建设服务,在干部选拔和使用上,坚持任人唯贤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尤
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又认真贯彻“革命化、年轻化、
知识化、专业化”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逐步进行人事制度改革,使
人事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建国以后数十年来,人事管理工作对于恢复和发展国民经
济,巩固人民政权,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巨大作用,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进入80年代以来,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又对人事管理制
度不断进行了改革,一套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正在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