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职权及主要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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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市人民政府职权
  根据1979年7月1日全国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山东省各市革命委员会先后改
称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市国家行政机关,对
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
间,对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市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1)执行本级人
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规定
行政措施,发布决议和命令。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
民政府,还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规章;(2)领导所属各工作部
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3)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
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命令;(4)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和奖惩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5)执行经济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文化建设和民政、
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6)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的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7)保障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
惯;(9)保障妇女同男子有平等的政治权利;(10)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
他事项。
  2.市人民政府主要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
  市政府一般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
  ①市政府全体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县级市为政府办公室主任)和政
府序列的各委(办)主任、局长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一般每年召开两次。会议
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政府和市委、市人大的重要指示和决议;决定和部署
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通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及其它重要情况;讨论决定需要
由市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其它事项。
  ②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县级市为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
由市长或协助市长抓全面工作的副市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
中共中央、国务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政府、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的指示、决定和决议;听取各副市长和市政府部门的重要工作汇报;审定向上级国
家行政机关和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报告;讨论市政府向市人民代表
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市长的重要讲话稿;审议关系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
大问题及其长远规划、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等;制定市政府一个时期的工作计划;
研究制定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制定市政府职权范围的重要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措
施;研究处理市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请求、报告的重要问题;讨论市区建设规划、
重要机构设置以及重点工程项目的安排意见;讨论审定下级区划调整意见;讨论需
要由市政府决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的任免和奖罚问题;讨论需要由政府常务会议决定
的其它事项。
  ③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组成,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副市长召集和主持,
秘书长(县级市为政府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主要研究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
要问题。
  ④市政府专题会议,由市长、副市长或由市长、副市长委托秘书长、副秘书长
(县级市为办公室主任)召集,主要研究处理分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2)分工负责制度
  ①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主持市政府的工作,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②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工作中
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政府全体会议讨论决定;日常工作,分工
负责处理。
  ③市长、副市长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④市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和重要的地方性规章,向省政府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议案和任免人员名单,由市长签署。
  ⑤副市长按照各自的分工或市长的委托,做好工作。涉及两个副市长分管的工
作,要主动协商处理。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市长报告。对
于带方针政策性的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市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3)请示报告制度
  ①需向上级政府报批或报告的事项:按照规定需报请上级政府审批的区划调整、
机构变更、市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需要报请上级政府审
批的其它重大问题。
  ②需向市委请示报告的事项:市政府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遇到
的重大问题;全市国民经济年度计划、长远规划和财政预决算、重大基建项目的安
排;行政区划的调整和建设规划的审批;机构的设立、撤并和管理体制的重大调整,
及市政府各委、办、局级干部任免和调配的建议;涉外的重大活动和重大经济项目
的确定;市政府在一定时期内的全面工作安排意见和执行情况;需要报请市委决定
的其它重大事项。
  ③需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事项:一定时期内的市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
计划和财政预算的安排及决算情况;按照组织法规定,需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的
市政府工作人员任免事项;属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民政工作等方面
的重大问题;需要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其它重要事项。
  ④市政府各部门的请示报告:市政府各部门对于主管工作涉及到的方针、政策
和计划、组织方面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各部门的主任、局长因公因事
外出,必须事前向分管的副市长或市长打招呼。
  (4)文件审批制度
  ①市政府各委、办、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行文的,由本部门下发;需要
几个部门联合下文的,应由主办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会签,一般不必
报送市政府审批。
  ②上级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发市政府的文件,下边向市政府的请示、报告,由
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阅批,送市长、副市长批示,有关部门负责落实。一个部门办
理有困难的,由秘书长或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召集有关部门协调。
  ③市政府各部门需要以市政府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及建议市政府批转或批复
的文件,均由主办部门代市政府起草,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涉及其它部门的问
题,必须商量会签,然后送市政府办公室进行文字把关后报请领导签发。
  ④各部门对市政府交办的事项,要认真及时办理。急件和电报随到随办。重要
事项的办理情况,要及时汇报。
  (5)协商对话制度
  ①市政府要通过宣传工具加强对政务活动的报道,提高政务活动的开放程度,
使群众了解情况,充分发挥舆论对市政府工作的批评和监督作用。
  ②要强化和完善市政府与人民代表对话制度,市长、副市长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办好“市长公开电话”。对政务工作的重大问题,在市政府决定前,要通过适当渠
道进行协商对话,听取群众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对
市政府工作的批评、建议和意见,要及时给予答复,并要认真研究、采纳,积极改
进工作。
  ③市政府的文件和市政府会议的内容,宜于公布的,经秘书长同意,可以向社
会公布。
  ④建立新闻发布制度,由市政府发言人根据需要,不定期地举行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