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府行政职权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12&rec=106&run=13

  府的行政长官称知府,其职权是:掌一府政令,统辖管区内一切职官,并指挥
监督下级官厅事务。负责宣布国家政令,治理百姓,审决讼案,稽察奸宄,考核属
吏,征收赋税等一切政务。依据“知府保举联坐法”,知府对所属知州、知县等官
的行动和犯罪行为,要负连带责任。此外,还管理警务、水旱灾荒的赈恤和典礼旌
表的举行等。
  知府的佐贰官同知和通判,辅佐知府分掌府内粮运、督捕、海防、江防、水利、
清军、理事、抚苗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