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农民救国联合会动员群众开展反奸诉苦和土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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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开展反奸诉苦运动。1945年8月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从日伪军
手中收复了大量失地,山东解放区收复了18254个村庄,解放了806万人口,新解放
区的面积不断扩大。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新解放区的农救会配合民主政权,组
织农民群众开展了以惩办罪大恶极的汉奸、清算奸伪迫害凌辱、清算奸霸贪污霸占、
清算地主转嫁的敌伪负担、额外剥削、黑地等为主要内容的反奸、诉苦、清算斗争。
  为了帮助新解放区农民开展反奸诉苦运动,中共华东中央局和山东省各救总会
抽调500名干部组成6个工作队,分赴滨海、鲁中、胶东、渤海、鲁南5个地区的新
解放区指导反奸诉苦运动。各战略区也抽调了大批各救会干部到新解放区开展工作,
反奸诉苦运动很快在新解放区开展了起来。
  胶东区,到1946年3月,全区的19757个村庄中,有11200个村庄开展了斗争。
共召开控诉斗争会10773次,向地主、富农索回粮食3120万余斤,没收、清算土地
40余万亩,索回钱款1.16亿元(北海币),牲畜1370头。通过反奸诉苦,广大农民的
觉悟有很大提高,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就有34万农民要求组织起来,积极参加
农救会组织。
  鲁中区,1945年秋季,全区就开始了反奸诉苦和减租减息运动。华东局工作队
到达后,进一步把这项工作推向深入。他们首先进行工作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
上,把工作推向全区。到1946年3月底,全区有几十万群众以各种形式斗地主、分
浮财,仅泰宁县即清算、逮捕汉奸6000余人。
  滨海区:1946年1月底,华东局工作队与滨海区党委举行会议,制定了开展工
作的具体措施。他们采取层层派工作组的办法,很快将广大农民群众发动起来。在
全区的6484个村庄中,开展斗争的有3500多个村庄。滨北地区仅两个月内就有80%
的村庄开展反奸诉苦工作,对汉奸、地主、恶霸展开面对面的斗争。滨南地区开展
斗争4700多次,被斗的汉奸、地主、恶霸达400余人,清算出土地198万亩,粮食40
多万斤,钱款2.36万元(北海币)。
  渤海区,在华东局工作组的帮助下,区党委和各地、县委普遍组织工作团(队),
到新解放区发动群众,开展反奸诉苦工作。在全区的24770个村庄中,有1.5万个村
庄发动了群众,参加农会的会员达65万人,没收、清算土地50余万亩。广饶县仅4
月份一个月就减息290万元,退粮20余万斤,索回土地2万亩。
  鲁南区,区党委和华东局工作队首先在邹县、邳县等地进行工作试点。在邹县
付庄主持召开了万人大会,控诉汉奸、特务、恶霸的罪行。通过推广邹县等地的经
验,全区的1.2万多个村庄中,有3100多个村庄形成群众运动高潮。全区分配地主
土地的村庄达50%左右,严惩了一批长期欺压农民群众的汉奸、恶霸,如伪滕县警
察局长史鹤亭,邳县维持会长曹邦灿等人。
  从1946年4月中旬起,山东新解放区的反奸诉苦运动转入减租减息,并取得很
大成绩。如滕县自4月20日转入减租减息后,仅1个月就减租3842户、减息400户。
滨海地区在短时间内就减租土地5万多亩、粮食40余万斤,减息2400余万元(北海币)
。5月,曲阜县组织万余农民进城,向衍圣公府举行示威,并选派代表和衍圣公府
代理人孔 光谈判,提出减租减息、增加工资、废除孔氏特权、取消高利盘剥等10
项条款。孔 光代表孔府答应了群众要求,双方签署了协定。事后,孔府依照协定
向农民群众退还了租息。
  (二)开展土地改革运动
  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的土地改革,是中国共产党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一项基本
政策,其主要任务就是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实现“耕者有其田”。从1946年5月
至1949年9月,山东解放区的农民群众,在共产党的领导和各级农救会的具体带领
下,基本完成了土地改革运动。大致经过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6年5月至1946年12月,是土地改革全面开展阶段。土地改革运
动的重点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由农会发动群众,从地主手中取得土地分配给
无地和少地的农民。采取的主要方式是带领群众同地主开展面对面的说理斗争,一
条一条摆出地主在经济上剥削农民、政治上压迫农民、人格上侮辱农民的事实,使
地主低头认罪,不得不拿出土地来。清算的一般过程是培训干部、进行阶级教育、
发动群众、诉苦说理清算、分配果实。作为土改试点的莒县招贤镇,有6家大的封
建地主,历来残酷剥削农民,在清算时,全镇539户中304户(包括11户富农)参加了
说理斗争。经过算帐,农民损失总折价5000万元。在群众大会上地主低头认帐表示
退赔,但其全部财产仅抵群众损失的20%。为了照顾其生活,农民作了让步。最后,
清算出土地1577.7亩,房宅50处,场院地8亩,菜园30亩,浮财折价43万元。此外,
没收汉奸土地76.71亩,开明地主献地135亩,同小地主谈判得地404.44亩,群众共
计得地2194亩。全镇有315户农民分得了土地和财物。
  除了清算这种主要方式外,对开明地主、民主人士等采取了献田的方式。另外,
在少数地区,在对大地主清算以后,还对小地主采取了谈判的方式取得了土地。即
农民与地主面对面的谈判,经政府仲裁,地主交出土地。
  在土改中,农民取得大量的土地、房屋、粮食、耕畜、农具、衣物和钱财。分
配斗争果实时,由村农会统一清点数目,统一登记保管,再按户登记人口、劳力、
农具、土地等,具体计算出全村人口和土地的比例,算出全村的平均标准,确定分
配方案。到1946年12月,山东解放区清算和分配果实的工作基本结束。
  在这一阶段的土地改革中,全省约有1000万农民获得了460万亩土地。在土改
比较彻底的地区基本上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例如莱芜县
莲花池村,经过土改,地主的土地由271.83亩减少为71.67亩,由平均每人占有土
地12.94亩,减少到3.41亩;恶霸、富农的土地由198.26亩减少到60.76亩,由平均
每人占有土地9.44亩减少到2.89亩;而一般贫农人均占有土地增加到2.06亩至2.25
亩,全村人均占有土地2.7亩。地主占有的土地略高于平均数,相当于中农的水平。
  第二阶段,1947年1月至1947年12月,是土地改革运动深入发展和复查阶段。
根据中共华东中央局的有关指示,从1947年2月起,各地农会在尚未进行土改的地
区,在完成支前工作的前提下,继续推进和完成土地改革;在已完成及完成不彻底
的地区,开展了复查工作。在复查中,各地由农会出面,普遍召开群众大会,举办
贫苦群众训练班,大量运用土改中的积极分子,深入宣传土改政策,并开展换田运
动,处理前段积压的斗争果实。到1947年5月,胶东区共查出土地120.5万亩。鲁中
区仅蟠龙和龙泉两个区就查出土地7.3万亩。滨海区据莒南、莒县、日照3县的统计,
共查出土地7.8万亩、山场1.85万亩、房屋3万余间、浮财折价5万余元。
  1947年7月7日,中共华东中央局发出《关于山东土改复查的新指示》,提出在
复查中,必须放手发动群众,大权必须交给90%的农民,一切清算、调查、分配、
复查、调整或重分,均须经过贫农小组讨论,再经过农会讨论通过,即可实行,不
须再经过任何机关核准。中共华东中央局的指示下达后,各地相继贯彻执行。在“
左”倾思想的指导下,发生了违犯政策的“左”倾错误。
  滨海区召开了各县、区、乡农会代表大会和村农民代表大会,深入发动群众,
重新整理和组织了农会,成立了雇贫农小组,实行“一切权力归农会”的原则,成
立了农民革命法庭。各地农会均以激烈的方式与地主展开斗争,组织一村或几村群
众召开控诉斗争大会,甚至召开万人大会,把全区地主集中起来进行斗争,然后没
收其土地房屋财产,实行扫地出门。
  胶东区连续召开会议和发出指示,要求各级政府在群众运动中,一切经过农会
民主讨论过的决议,应坚决予以支持;所有公田,不论何种形式,亦应交农会处理。
据莱西县统计,各级农会在一周多的时间内,就组织群众斗争地主、富农1500余人
次,扣押3025户,扫地出门1100户,没收地主、富农土地1.5万亩。
  渤海区于7月20日发出指示,要求地主的一切财产应由农民作主与地主清算,
实行全部分配。全区各级农会采取村农民大会或联防、区县的农民代表大会去解决
土改复查中的问题,形成了农会当家的局面。到9月底,全区农会共斗争地主、富
农、匪特55700人,90%以上的村平分了土地。
  第三阶段,1948年1月至1949年9月,是纠正“左”倾错误和结束土地改革运动
的阶段。各地在纠正土改复查中出现的“左”倾错误的基础上,于1948年2月,选
择了部分县、乡、村进行了整党和结束土改实验的工作。从3月开始,正式开始结
束土改工作,到1949年春基本完成。鲁中南区由于一些地区解放比较晚,土改结束
工作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
  这一段,在各级中共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纠正“左”倾错误,结束土改工作,
农会协助有关部门做了6项工作:1、按照正确标准改定了过去错划的成份;2、调
剂了土地,补偿了中农利益;3、处理了土地悬案和农作物所有权;4、确定了地权,
颁发了土地证;5、纠正了对地主富农处理过重和乱打乱杀的错误;6、整顿了党群
组织,公开了党支部,培养了一批新干部。
  解放战争时期,山东解放区大约有90%的地区实行了土改,使2000万农民从地
主富农手中获得近3000万亩土地,争取了近3000万农民,在解放区废除了封建土地
制度,使“耕者有其田”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