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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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团体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在中国古代社会,农民团体带有
浓厚的封建宗教色彩。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农民团
体带有鲜明的反帝性质。20世纪20年代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农民团体在共产党的
领导和影响下,多数发展为有严密的组织、严格的纪律、明确的纲领和章程的全新
的革命团体。
  山东的农民团体,大体经历了下述发展阶段。

  一、自发组织起来的农民团体
  鸦片战争以后,山东广大农民处在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的双重压迫之下,终日
在苦难中挣扎。在太平天国革命运动的影响下,山东农民自发地组织起各种各样的
半武装性质的农民团体,以反抗封建压迫和帝国主义的侵略。当时,规模和影响较
大的有活动在苏鲁边界的幅军,鲁西南一带的长枪会,鲁西地区的丘莘教、鲁南邹
县一带的的文贤教以及鲁中淄川地区的信和团等。这些农民团体突出的特点:一是
大都采取宗教组织形式,带有浓厚的封建迷信色彩;二是缺乏明确的斗争纲领和组
织章程,多为家长式领导方式;三是比较分散,没有统一的组织。
  这些农民团体,其主要打击对象是地主劣绅和富商,因而受到清政府的镇压。
由于力量单薄分散,缺乏斗争经验,最终趋于失败。
  19世纪末,中国社会进一步半殖民地化,社会矛盾更加尖锐。在帝国主义瓜分
中国的狂潮中,山东成为日、英、德等帝国主义瓜分的对象,从而使山东人民与帝
国主义和封建统治的矛盾日益激化,人民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也日渐高涨。在反
帝反封建的斗争中,人民自发地组织起来,产生了一些影响较大的农民团体,比较
有代表性的有大刀会、义和团和红枪会。
  大刀会产生于19世纪末,一直到20世纪40年代才逐渐消失,前后存在了半个世
纪,对中国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
  大刀会分布很广,人数以山东最多。山东大刀会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即清末自卫和反洋教斗争阶段;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抗税、抗捐、保家御匪阶段;抗
战时期分化瓦解阶段。
  大刀会最早产生在山东菏泽一带,最初的宗旨为“捍卫乡闾,缉治盗匪”,后
来很快在苏鲁豫皖交界处各县发展起来,并很快从缉治盗匪发展为反洋教的斗争。
1896年春天,鲁西南地区发生的反洋教斗争就是大刀会领导的。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军阀混战,民不聊生,山东大刀会又活跃起来,并很快发
展到全省各地,同时派生出以红枪会为主体的许多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农民团体,
如黄沙会、铁板会、无极道、硬拳道等。到20世纪20年代,大刀会发展到鼎盛时期,
蔓延到全国十几个省,仅山东就有会众百万以上。这个时期大刀会的宗旨主要是抗
税、抗捐、御匪、反军阀,把斗争矛头指向了张宗昌的军阀统治。1927年秋,大刀
会曾发动了以胶县为中心的、大规模的抗暴斗争,就是反抗张宗昌军阀统治的斗争。
斗争虽然失败了,但也沉重打击了军阀统治,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斗争精神。
  抗战时期,山东大刀会发生分化,有的积极抗击日本侵略者,接受共产党的领
导,甚至直接改编为八路军;有的投降日本侵略者,充当汉奸,成为民族败类。至
此,大刀会基本消失。
  义和团也是农民中的秘密群众团体,后来发展为一股强大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
力量。
  义和团的前身是义和拳,产生于山东曹州地区的大刀会,初始的宗旨是“扶清
灭洋”。由于广泛开展了反对帝国主义教会势力的斗争,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因
而发展很快。不仅山东各地纷纷组织起义和团,而且遍及直隶,直达京、津。
  义和团虽然发展很快,会众很多,但没有统一的组织和领导,声势虽大,但形
不成整体力量。所以,山东义和团在很短时间内即被清军镇压下去。山东义和团虽
然失败了,但它所造成的革命影响却非常大。在很短的时间内,义和团运动席卷华
北、东北、西南各地,形成强大的反帝斗争的高潮。
  红枪会是由大刀会、义和团演变而来的,起源于山东,逐渐遍及河南、河北、
陕西等地。红枪会的初始也是为防匪保家而建立的自卫组织,起源于菏泽、济宁一
带,很快发展到全省,并开展了以抗税抗捐为主的反军阀斗争。抗日战争爆发后,
一部分红枪会加入了抗日的行列,有的则投靠日军当了汉奸。
  红枪会活动地区很广,没有统一的组织,有的地方由红枪会衍生出了无极道。
到了30年代,还派生出黄沙会、铁板会、硬拳道、杆子会等组织。

  二、官办农民团体
  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山东出现了政府和政党组织的农民团体。这些农民团
体的特点是有统一的组织机构,有明确的纲领、章程,按照政府或政党的意志办事。
山东的官办农民团体主要有清末的官督农会、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官办农会和国民
党统治时期的官办农会。
  清末山东官办农民团体是农桑会,省设农桑会总会,各地设农桑分会。1907年,
农工商部颁行《农会简明章程》,此后各州、县也建立农桑分会。农桑会总会和分
会董事大部由各地官吏约集民绅组成。农桑会的经费,除会费和筹集外,大部为官
府划拨。农桑会的任务主要是研究地方农桑园艺,推进地方农业改良,实际上完全
是统治阶级分化农民力量、减弱农民反抗斗争的工具,根本不能代表农民的利益。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但并未解决国内尖锐复杂的阶级矛盾。北洋军
阀统治时期,中国出现了军阀混战的局面。反动统治集团为了缓和阶级矛盾,也组
织起官办农会。1912年9月,北京政府农林部颁布《农会暂行规程》,将清末的农
桑会改为农会。此后,山东的昌乐、牟平、莱阳、济阳、乐安、临朐、陵县、博山、
利津、商河、胶县等地相继建立农会,其它地方原有的农桑会也相继改为农会。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山东的官办农会仍然是推行农业改良的机构,倡导推行一些
栽培新技术和新农艺,宣传一些农业科技知识。但它并不是真正的农民阶级的群众
团体,不能解决农民的根本利益问题,它随着军阀统治的垮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公开镇压农民群众的革命运动。1929年7月,
南京政府公布《农民协会组织条例》,阉割了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农民协会章程》
的革命精神。1930年12月30日,南京政府正式公布《农会法》,把农会办成了完全
的经济组织。
  1929年,国民党山东省党部设立山东省农民协会整理委员会,根据《农会法》
对大革命时期国共合作建立起来的山东各地农民协会组织进行了整理。建立了县级
农会,凡不符合国民党要求的县农会被相继取消,但省一级的农会没有建立起来。
改组后的山东农会,不仅成为国民党的官衙门,而且成为国民党的御用工具,县农
会干事一般由国民党县党部负责人兼任。1935年,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借口灾情
严重,财政困难,停发国民党县党部经费,并下令解散各县农会。

  三、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民团体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中国农民运动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历史舞台上。
农民团体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有了统一的组织,有明确的反帝反封建的斗争纲领和
科学的组织章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起了重要的作用。
  山东是建立共产党组织最早的地区之一,因此,共产党领导的农民团体也成立
较早。但是在大革命时期,由于山东处在军阀统治的白色恐怖之下,党的发展受到
极大限制,农民团体和农民运动也不可能得到迅速发展。
  1925年3月,山东省第一师范学校学生、中共党员庄龙甲回原籍潍县南屯建立
了潍县第一个农民协会,会员发展到150多人。这是山东共产党领导的农民团体的
开端。此后不久,齐河西部、益都、寿光、沂水、陵县、泰安、桓台、博山、阳谷、
禹城、淄川、历城、高密、济宁、蒙阴等县相继建立了农民协会。这个时期的农民
协会多采取秘密方式,活动既不经常,也很单调,在群众中并未造成很大的革命影
响。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山东农民运动和农民团体有了一定发展。鲁南的沂水、费
县、郯城、蒙阴、莒县、邹县、日照等地,鲁西的阳谷、菏泽、东明等地,鲁中的
泰安、新泰等地,鲁北的平原、禹城、齐河、高唐等地,鲁东的潍县、昌邑、莱阳、
文登等地都成立了农民协会,而且进行了许多革命活动,虽然遭到残酷镇压,但是
造成了革命影响,播下了革命种子。
  20年代末期至30年代初期,山东部分地区还组织了贫民会组织。贫民会也是在
共产党领导下的以贫农、雇农为主体的农民团体。贫民会抗税、抗捐、抗粮、抗租、
抗丁,号召组织农民开展反对封建军阀和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它存在的时间比较
短,活动范围也不大,却对山东农民运动产生了积极影响。
  1937年7月7日,抗日战争爆发。全省广大农民积极响应中国共产党关于“全民
抗战”的号召,踊跃参加抗日救国活动,各地相继建立了农民抗日救国群众组织。
起初,这些组织比较分散,名称不一,有的叫“农抗会”,有的叫“农民自卫团”,
有的叫“民众救国会”、“农民互助会”、“农民抗日救国团”、“农民救国会”
等等。虽然名称不一,组织不统一,但都是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农民团体。到1940
年,全省有组织的农民群众达300余万人,其中,农救会会员和农救会领导的自卫
团员约200万人。
  1940年7月,省联合大会召开。8月,山东省农民抗日救国联合总会成立,大会
期间,草拟了山东省农民抗日救国联合会纲领和组织章程。从此,山东有了全省统
一的农民革命团体领导机构。不久,各战略区、地、县农救会相继成立。此后,农
救会得到更快、更大的发展。到1944年底,全省农救会员发展到占根据地总人口的
26.55%。
  在抗日战争中,农救会配合民主政权和抗日武装积极从事抗日救国活动,做了
许多革命工作,对于发动群众,战胜日本侵略者起到了重要作用。
  1945年8月,中国人民经过8年浴血奋战,终于取得了抗日战争的彻底胜利,抗
日战争时期的农民抗日救国联合会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1945年9月30日至10
月13日,在临沂召开了山东省第二届抗日救国联合会、农民抗日救国联合会、妇女
抗日救国联合会和第三届青年抗日救国联合会联席会议。会上,根据变化了的形势,
讨论修订了山东省农民抗日救国联合会纲领和组织章程,确定了农救会新的任务。
但是,山东省农民抗日救国联合会的名称一直延续下来,到1946年5月,改称为山
东省农民救国联合会。1949年9月15日,中共华东中央局颁布《华东区农民协会组
织章程(草案)》,把农民救国联合会改名为农民协会。
  山东农民救国联合会在解放战争中起了重大的作用。他们参加了基层民主政权
建设,动员群众开展了反奸诉苦和土地改革运动,动员群众参加人民军队和支援前
线,积极参加救灾救荒和发展农业生产,在各项工作中都表现出了极高的热情,做
出了巨大贡献。
  同时,山东农民救国联合会在斗争中也得到了革命锻炼,许多农会会员和基层
农会领导人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成为基层党组织和民主政权的领导人;许多农会
会员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成为人民武装的骨干。到建国初期,全省农民协会会
员发展到850万人。
  1950年10月,中共山东分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建立健全农村委员会、土
地改革委员会、农民协会,并规定农委会兼同级土改委员会、农民协会党组,农委
会机关全部参加土改委员会及农民协会,即作为土改委员会、农民协会的办事机关,
县农民协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由县农委正副书记兼任。后来,随着土地改革的
完成,土改委员会撤销,农民协会也随之自然消失。直到1964年这10余年间,山东
没有有组织的农民团体存在。
  1962年9月,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阶级斗争被重新提到十分重要的地位。为
了阶级斗争的需要,把重新组织农村阶级队伍提上了党的议事日程。
  1964年5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贫农下中农协会条例(
草案)》,提出了从中央到地方成立各级贫农下中农协会的任务。同年10月,山东
省第一次贫农下中农代表会议在济南召开。会上,选举产生了山东省贫农下中农协
会筹备委员会。山东省贫农下中农协会从此诞生。随后,各地市、县、公社、大队
各级贫农下中农协会成立。
  在1964年10月到1979年3月的15年间,山东省贫农下中农协会主要进行了社会
主义教育(“四清”)、阶级教育、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和管理商业等政治活动;同时,
在农业生产、为贫下中农解决困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党工作的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
心的轨道上来,贫下中农协会组织已不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1979年3月9日,
省委常委会议决定,撤销省贫下中农协会组织。至此,山东省农民政治团体不再存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