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1977年-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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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10月,中共中央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从而结束了“文化大革命”,开
创了拨乱反正的新局面。中共中央重申了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
恢复了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倡导的民主协商的传统,要求各民主党派把工作活跃
起来,积极参加政治活动,鼓励成员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贡献力量。
省民建于1978年恢复活动后,按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阶级关系发生
根本变化的情况 (资本家阶级已不再存在,原工商业者有劳动能力的绝大多数人已经
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贯彻执行民建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的“坚定不移跟党
走,尽心竭力为四化”的行动纲领,把推动成员为四个现代化建设服务,作为贯穿全
部活动的中心。这个时期,民建省委会围绕这个中心推动会员认真学习中共十一届三
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统
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理论,学习会章会史,学习时事政治,采取多种形式,对成员进行
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民建的优良传统教育、国情教育和形势教育。
一、协助落实政策
根据民建中央第三届第二次常务委员会议《关于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对原工商业者
安排使用工作的决议》精神,省及各级民建组织配合工商联对两会成员作了调查,按
“才尽其用,各得其所”的要求,建议有关部门对有生产技术专长和有经营管理经验
的成员,安排适当工作和相应的职务,使那些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会员,在提高生产技
术,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发挥作用。据1981年底济南、青岛、淄博、潍坊、烟台、济
宁、 德州7市统计,在民建省委会、省工商联两会626名在职成员中,除已安置的 88
名外,又建议安排 153名。对一些因年老体弱或其他原因没有提出安排意见的会员,
也做了思想工作,使他们理解中国共产党的政策并感受到组织的关怀。
自1980年至1985年底,民建省委会、省工商联共收到要求落实政策的来信227件,
接待来访百余人次,都及时地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情况,提出意见,在有关部门的关怀
下, 会员中的大量冤假错案得到改正和平反。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有13408户补发
定息(包括民建会员和非会员的原工商业者,下同),共补发人民币251.96万元;181
户解冻发还被冻结的存款, 共计534.43万元;“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的物资,除
少数查无下落者外,皆发还原主,被处理分掉的也有所补偿。对在“文化大革命”中
被遣返、退职的会员和原工商业者,通过调查落实,到1982年底,全省有1645人改作
了退休安置。 其中不少人还根据政策补发了工资。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160名
会员也全部得到了改正。
1984年6月, 省人大副主任、省工商联主委、民建会员周志俊委托民建省委会将
其在青岛、上海、南通、无锡等地10多个单位的应领未领定息,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上缴国库了结手续,上缴国库人民币共 951577元。
由于政策逐步落实,极大地调动了民建、工商联成员的积极性,越来越多的人把
一技之长,一得之见,无保留地贡献给了社会主义事业。据济南、青岛、淄博、烟台、
潍坊、济宁、德州7市1983年底统计,在民建会员1039人中,有187人被评为先进工作
(生产)者,受到表彰和奖励。
二、开展“坚定不移跟党走、尽心竭力为四化”的教育
随着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省民建的思想政治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成员中
的一些在职人员仍心有余悸,盼望退休,离开企业。1980年,针对部分民建成员存在
的“望六”(60岁)“盼退”(休)和“退休退休,万事皆休”的消极思想,民建省委会
推动各地组织,组织成员学习中共中央副主席邓小平在接见出席各民主党派、工商联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时,对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在各个历史时期与党亲密合作、共同战
斗的历史所给予的科学评价,以及他指出的“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各民主党派和工商
联仍然具有重要地位和不容忽视的作用”等重要指示;学习民建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工作报告和决议,遵循民建“三大”提出的“坚定不移跟党走,尽心竭力为四化”的
行动纲领,要求各级组织和全体会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同心同德,积极努力,
密切配合工商联,把民建工作扎扎实实纳入为新时期总任务服务的轨道。同时,选择
在为四化建设服务中做出成绩的会员,组成经验交流汇报团,分赴济南、青岛、淄博、
烟台、 潍坊、济宁、德州等市,作了9场汇报,共1950人听取了汇报,收到了较好效
果,提高了会员为四化服务的积极性。此外,还组织新老会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经
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新老会员和退休会员,发挥民建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
特点和优势,担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任务,为搞好经济体制改革献计出力。
1986年,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新时期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任务的
报告》,文件下达后,各地组织认真进行了学习座谈,增强了会员的光荣感和使命感。
为了使新发展的经济界知识分子会员更好地了解改革开放、经济体制改革给各地
带来的变化,提高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推动会员进一
步发挥智力优势, 为经济建设献计献策, 民建省委会于 1986年 8月、1987年2月、
1988年2月,分别组织驻济高校新会员及省委会机关支部会员共60余人赴烟台、博山、
周村、临沂等地参观学习。先后参观了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烟台合成革厂、张裕
葡萄酿酒公司、淄博陶瓷厂和美术琉璃厂、周村毛毯厂、“六五”期间重点建设工程
——石臼港及储量120万吨的煤码头、临沂石雕厂和一些乡镇企业等。通过学习参观,
会员们看到了国家建设的成就和改革、开放、搞活政策的实施给经济发展带来的变化,
亲身体验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产生的巨大影响,倍受鼓舞
和鞭策,激发了会员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他们一致表示要努力为改革
开放培训人才积极服务,为四化建设多做贡献。
中共中央作出加快实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之后,民建省委会积极
鼓励成员发挥专长, 为发展外向型经济献计出力。1988年3月,民建省委会会同省工
商联在烟台召开了工作研讨会,就如何发挥自身优势为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服务的问题
进行了专题研究。 此后, 还将中共和政府关于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法令等,编成
《学习资料》,印发各地组织和会员学习。
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 《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 计划和
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后,民建省委会制定了《学习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争创一
流工作的安排意见》,推动各地组织认真学习,帮助成员提高对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
重要意义的认识,立足民建与经济界密切联系的特点,着眼于2010年的宏伟目标,增
强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积极性,为振兴祖国、富民兴鲁做出新的贡献。
1991年,民建中央响应国务院的号召,在全会开展了为“质量、品种、效益年”
献计出力的活动,民建省委会在中共山东省委和民建中央领导下,及时向全省民建各
级组织作了部署。1995年,民建省委会响应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的号召,开展了为
“管理效益年”献计出力活动;1996年,京九铁路修通后,民建省委会在中共山东省
委领导下,开展了为开发京九铁路山东段献计出力活动;1997年,围绕社会热点、难
点问题,民建省委会开展了为再就业工程献计出力活动。为使更多的人投入到活动中
来,省和几个主要市级组织都编发“快报”、“简讯”、“专辑”等内部刊物,及时
交流各级组织开展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在会刊《山东民建》上开辟专栏,及时反映活
动的进展情况,并采写和登载会员在活动中的先进事迹,通过报道宣传推广,进一步
推动了为再就业工程献计出力活动的深入发展。
三、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作出中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
论断,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民
建省委会在调动会员积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同时,注意加强对会员进行基本路线教育,
帮助会员提高认识,明确方向。
1989年春夏之交发生的政治风波,一度引起了人们的思想混乱,各地组织采取不
同的形式和方法, 做了大量的疏导和稳定工作。同年9月,民建中央根据中共中央关
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通知精神,联系民建的实际,下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
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几点意见》,民建省委会遵照这个意见积极对会员进行深入细致的
思想教育。组织会员学习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有关文件,帮助会员正确认识这
场政治风波的性质及其严重危害,充分认识国际帝国主义妄图通过“和平演变”颠覆
社会主义中国的危险性;充分认识由于国内因素和国际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
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会有激化的可能性;充分认识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斗争
的长期性、艰巨性,帮助会员把认识真正统一到邓小平的分析和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
的精神上来。民建省委会还利用暑假期间,在青岛举办了有60余名省直属支部会员参
加的学习班,针对会员提出的问题,邀请中共山东省委统战部领导作报告,帮助会员
澄清糊涂思想和模糊认识,收到较好的效果。
1989年底,中共中央下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
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明确了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民建省委会立即将学习
贯彻好这一文件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会员学习和讨论,引导和帮
助会员认清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与多党合作的关系,并要求新老会员,真正做到无论在
多么错综复杂的情况下,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任何时候决不改变;坚持走社会主义道
路,任何时候决不背离。同时,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参政党作用。
中共中央十二届二中全会作出整党的决定,在号召帮助中共整顿作风期间,民建
省委会要求会员一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克服、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另
一方面以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态度,向中共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中国共产党整好
党,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实现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作出自己的努力。
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在人们的思想上引起许多困惑和疑虑,针对共产党领导行不
行、社会主义道路通不通、马克思列宁主义灵不灵等深层次的思想问题,民建省委会
采取各种形式,发扬民建坚持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自我教
育的优良传统,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一次深入细致的社会主义教育。推广了民建淄博
市委会创造的“以会为校,分区设班,集中研讨,专题辅导”的经验。民建省委会先
后举办了3期学习班, 对全省各地组织的骨干成员进行了以《关于社会主义若干问题
学习纲要》为主要教材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和帮助会员学习中国近代史,学习中国
共产党的光辉历程,学习民建的会章会史,进一步认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
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才能发展中国的真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会内一些成员在价值观念、行为方式上也在
发生某些变化;对深化改革和体制转变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够理解,
感到困惑;西方多党制、议会制和政治意识形态的渗透,给部分会员带来这样或那样
的模糊认识和消极影响。民建省委会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这些新问题,遵照中共山东
省委和民建中央的部署,把动员、组织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
在首位,通过加强学习,引导会员不断增强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识,坚定
会员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1992年,邓小平南巡重要讲话传达以后,民建省委会及时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
推动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更新知识,以适应时代的新要求。特
别是中共十四大召开以后,民建省委会先后组织机关工作人员、驻济委员、直属支部
负责人针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重要课题进行了座谈,并与省九三学社联
合举办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国际经济环境”、“金融市场与证
券交易”、“关贸总协定”4个专题报告会。
1993年 11月,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出版发行,民建省委会遵照中共山东省委
和民建中央的部署,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组织把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
义理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同时结合学习中共十四届三中
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深入领会什
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些首要的基本理论问题。
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民建省委
会根据民建中央的通知精神,在民建山东省四届六次常委会上通过了《关于学习贯彻
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本会自身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地组织借鉴中共党建
经验,结合民建实际,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近期工作的重要任务。
1994年,民建省委会及时转发了民建中央关于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一、二、
三卷的通知,要求各地民建组织会员认真学习。1995年,民建省委会及时转发了民建
中央六届八次常委会《关于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的
通知》 。1996年3月,民建省委会根据民建中央《关于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领导干
部一定要讲政治”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会的思想建设的通知》精神,转发文件,
进一步强调学习邓小平理论的重要性, 要求各地组织认真贯彻执行。1997年2月,邓
小平逝世,民建省委会认真传达贯彻了中共山东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关于悼念邓小平活
动的有关部署,学习了中共中央《告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书》,并组织机关干部座
谈, 各地组织也分别发出通知召开会议,沉痛悼念邓小平。同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
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了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地位。民建省委会向各地组织发出
通知,要求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深入学习中共十五大文件,充分认识邓小平理论的重
要指导地位,高举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旗帜不动摇。为此,民建省委
会通过举办骨干学习班,组织骨干会员进行了系统学习;通过召开常委会、全委会组
织学习座谈;民建省委会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先后分三批参加了中共山东省委和
省委统战部举办的《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学习班(1994年7月);各地组织也结合实际,
采取了学习班、培训班、读书会、座谈会、录像报告会、专题研讨会、退休会员学习
会、讲演会、有奖问答等形式组织会员学习。这些活动加深了会员对邓小平理论及其
主要观点的理解和认识。
经过比较深入系统的学习研讨和宣传教育,广大会员进一步认识了邓小平理论的
丰富内涵,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些首要的基本理论问题有了进一
步的认识,加深了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理解,明确了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
展生产力,增强了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的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讨论,
提高了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也进一步增强了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
自觉性和坚定性,对改革开放及一系列改革措施也加深了理解,增进了共识,提高了
参政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发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四、开展优良传统教育
半个多世纪以来,民建在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团结合作的实践中,形成了坚
持爱国主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和坚持自我教育的优良
传统。省及各地民建组织坚持对会员进行民建的优良传统教育,使其在新形势下发扬
光大,代代相传。
1985年12月16日,民建山东省委会暨济南市委会在济南隆重集会,纪念中国民主
建国会成立40周年。通过对民建40年历史的回顾,会员们进一步认识到民建的历史,
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与中共长期合作共事的历史,表示要以休戚相关、荣辱与共
的态度,做中共的诤友,为实现国家“七五”计划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1986年3月, 民建省委会在济南举办了有部分新会员参加的统战理论学习班。组
织会员学习了《论我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试论非党知识分子既是依靠对
象又是统战对象的问题》、《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基本特点》等学习文件及会章、会史。
通过学习了解民建走过的历程,进一步提高了对共产党的领导和统一战线的认识,澄
清了一些糊涂思想。
1990年12月、1991年6月至7月、1994年5月,民建省委会贯彻“三自”(自己提出
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 、“三不”(不抓辫子、不打棍子、不扣帽子)
方针, 采取集中学习的方法,先后举办了3期骨干会员学习班,对全省90余名骨干会
员进行了培训。结合形势,学习时事政治,学习统战理论和会章会史,对会员进行爱
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1994年8月, 中共中央宣传部发表了《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民建省委会立
即向各地组织发出通知,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和方法,在会员中广泛进行爱国主义思想
教育。国庆节前夕,举行了有驻济委员、直属支部负责人和机关干部参加的庆祝中华
人民共和国成立45周年座谈会,研讨、贯彻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
1995年 8月,纪念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之际,民建省委会召集驻济委员、省直支
部负责人和部分会员座谈、回顾历史,声讨日本侵略者对中国人民犯下的滔天罪行。
1995年12月16日,是中国民主建国会成立50周年纪念日。根据民建中央纪念活动
的安排,民建省委会结合实际,制定了《民建山东省委会纪念民建成立50周年活动方
案》,并于12月6日在济南南郊宾馆召开大会,隆重纪念中国民主建国会成立50周年。
此外,还利用会刊《山东民建》开展了以“我与民建”为题,纪念民建成立50周年征
文活动,邀请部分会员撰写纪念文章。各地组织也开展了民建成立50周年的纪念活动。
济南、青岛、淄博、枣庄市民建还组织会员配合纪念会进行会章、会史知识竞赛、有
奖问答活动,并通过纪念会表彰先进支部、优秀会员。民建中央在召开纪念50周年大
会的同时,对优秀会员、先进支部进行了表彰,山东省的李高令(青岛) 、裴明铭(济
南) 、李光亮(烟台)、王玮(山东大学)被评为优秀会员,民建淄博市淄博陶瓷厂支部
和民建烟台莱阳市支部被评为先进集体。通过这次纪念活动,回顾历史,总结经验,
学习先进,找出差距,使会员受到了一次深刻的优良传统的教育。
1996年8月27日,是省民建成立40周年纪念日,民建省委会在济南举行纪念大会。
民建山东省委会主委李功九在会上介绍了省民建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所走过的40年
光辉历程, 同时对各地组织评选出的7个先进集体、33名优秀会员进行了表彰。会议
一致认为,在面临世纪交替,在民建又是两代人交替的情况下,如何把坚持中国共产
党的领导,坚持与中共合作和坚持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传下去,搞好下个世纪中国共
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并使之更加完善,更加发展,共同为社会主义
现代化事业努力奋斗,是摆在民建各级组织面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民建会员
应该为做好这项历史性工作献一份心,出一份力,勤勤恳恳地在本职岗位上发挥作用,
多做贡献。
1997年7月1日,香港顺利回归祖国。在迎香港回归之际,民建省委会举办了迎香
港回归报告会、 书画展,并组织观看了电影《鸦片战争》。省直属支部100多名成员
听取了报告,同时展出了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淄博等地会员的书画作品20余幅。
《山东民建》开辟了“迎回归话统一”专栏,并编发了迎香港回归专辑,发表了会员
的纪念文章和诗歌作品。各地组织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迎香港回归活动,表达了会员
迎回归、盼统一的热切心情,使会员受到了一次深刻的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的思想
教育。
1997年,省和各市级组织改选换届后,民建省委会主要领导参加了中共山东省委
统战部组织的新老交替政治交接研讨班。 9月,民建省委会领导参加了中央社会主义
学院的学习班。民建青岛市委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中共青岛市委统战部在中央社会主
义学院举办的党派领导干部学习班。济南、青岛市委会分别举办了新委员学习班,潍
坊、淄博市委会分别举办了骨干学习班。经过一系列学习活动,民建省、市级领导成
员进一步了解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历史,明确了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和
作用以及搞好政治交接的重要性。
五、开展向孔繁森、马绪涛学习活动
1995年,中共山东省委作出开展向孔繁森学习活动的决定后,民建省委会组织省
直属支部成员60余人,分两批赴聊城参观了孔繁森同志纪念馆,通过看图片、听讲解
和座谈,提高了思想觉悟,找到了差距,表示要以孔繁森为榜样,勤奋工作,为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多做贡献。为此,民建省委会还下发了《关于贯彻中共山东省委、省
政府〈关于开展向孔繁森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的意见》,推动各地组织开展学习活
动。
1996年下半年,中共山东省委作出《向党外优秀领导干部马绪涛同志学习的决定》,
在全省统战系统开展了向马绪涛(生前是民建山东省委会副主委)学习活动。民建省委
会抓住有利时机, 加大宣传力度,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的部署,成立领导小组,于8月
作出《开展向马绪涛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要求各级组织和广大成员,学习马绪涛
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与中国共产党真诚合作,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精神;
学习他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使命感,积极参政议政,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精神;学
习他深入实际,联系群众,真心诚意地为人民排忧解难的公仆精神;学习他清正廉洁,
求真务实,作风民主,生活俭朴的自律精神,把开展向马绪涛学习活动,作为社会主
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上议事日程,通过《山东民建》刊出学习马绪涛
专辑,分期刊登回忆悼念文章。各地组织接到通知纷纷作出开展向马绪涛学习的决定
及学习安排。青岛市民建还协助省电视台拍摄了6集电视专题片《高风亮节马绪涛》。
此外,民建省委会组织会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听取了由青岛市人大、政协、民建组成的
“马绪涛先进事迹报告团”的报告,通过广泛发动、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的宣传,在
民建会内形成了学习马绪涛好思想、好作风、好品德的浓厚氛围,马绪涛的事迹深入
人心。
为推动会员深入学习,学出成效,民建省委会召开了驻济委员、总支与支部主任、
新老会员、机关干部座谈会,缅怀马绪涛的件件往事,畅谈学习的认识、感想和体会。
大家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对照马绪涛先进事迹找差距,表决心。为此,民建省委会还
编发了4期“向马绪涛同志学习” 简报,用以交流情况,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
开展向马绪涛学习活动,各级组织和会员普遍受到了一次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
义信念,廉洁自律、无私奉献的思想教育,表示要把学习马绪涛先进事迹落实到积极
投身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落实到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
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行动上,落实到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参政议政的水
平上。
六、加强宣传、思想政治工作
1994年10月,民建中央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会议的中心内容是
研讨宣传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会前,民建山东省委会深入济南、青岛、潍坊、德
州等地了解各地宣传思想工作的情况,写出了《民建山东省委员会新时期宣传思想工
作的几点做法》,并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作了发言。
1997年8月2日至10日,民建中央在北京举办了全国省级组织宣传部门负责人参加
的宣传工作研讨班。研讨民建宣传工作的基本职能,交流开展思想宣传工作的经验。
民建省委会向会议提交了交流材料《新时期开展宣传思想工作的实践与探索》,并将
会议精神在民建山东省五届二次常委会上作了传达贯彻。
七、发挥宣传阵地作用
为了加强对会员的思想教育,宣传报道会务活动,交流工作,沟通情况,传播信
息,推动工作,1982年1月,民建山东省委会、省工商联创办了《工作简讯》,每月1
期, 至1990年11月共编辑印发107期。与省工商联分署办公后,民建省委会继续沿用
《工作简讯》的名称,每月1期,自1990年12月至1993年4月,共编辑印发29期。
1993年5月, 民建省委会对《工作简讯》进行了改版,更名为《山东民建》,增
设了栏目,加大了宣传教育的分量。先后开辟栏目有:本会要闻、参政议政、理论园
地、学习论坛、会员心声、会员风采、组织工作、社会服务、工作交流、会务动态等。
1997年8月, 民建中央宣传工作研讨会议之后,为了更好地发挥《山东民建》宣
传阵地的作用, 民建省委会根据工作发展和需要,于1997年9月对《山东民建》再次
改版, 扩大了容量,每期由8页增至16页。《山东民建》自1993年5月第1期起至1997
年12月止,共编辑印发了57期。
从与省工商联分署办公后的《工作简讯》到再次改版后的《山东民建》,至1997
年底,共编发了86期,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形势教育、提高会员觉悟、
推动各项会务工作开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