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53年-195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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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10月,中共中央公布了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
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
社会主义改造,并开始进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民建总会委员会于同年
11月举行全体会议,决定中国民主建国会的方针任务是:培养和提高工商业者会员成
为工商界的骨干分子,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中发挥模范、带头和桥
梁作用,为实现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贡献力量。
1954年9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
后, 民建总会于1955年4月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中国民主建国会的主要
任务是:培养和提高本会工商业者会员在爱国守法、改善生产经营、接受社会主义改
造等方面取得成绩,做出榜样,成为工商界的骨干分子,影响并带动大多数工商业者
一同前进。
这一时期,省内各地组织按照民建总会指示精神,组织会员深入学习过渡时期总
路线和宪法,学习毛泽东主席1953年就社会主义改造问题同工商界代表的两次谈话和
1955年10月29日的重要讲话,着重对会员进行“五反”原则、爱国守法教育和社会发
展规律的教育,结合当时的认购国家经济建设公债以及社会主义竞赛、增产节约运动
等中心工作,培养和提高工商业者会员成为工商界中的骨干分子,发挥其模范、带头
和桥梁作用,在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后,推动会员学习政治理论,进行自我教育和自
我改造,引导会员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公布后,省内各地民建组织通过宣传教育,帮助会员不断认识
和理解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在学习讨论中,会员们初步认识到国
家过渡时期总路线是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由之路。同年,毛泽东主席同民主党派和工
商界部分代表及上海工商界代表,就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进行了谈话。
民建总会下发了《关于迎接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新任务,进一步加强
培养、提高工商界骨干分子工作》的指示,各地组织认真传达学习了毛泽东主席同工
商界代表的谈话和民建总会的指示精神,并组织学习小组,深入学习讨论。通过系统
的宣传教育,会员普遍提高了思想认识,加深了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理解,明确了私
营工商业在过渡时期的地位、作用和前途,纷纷表示要努力学习,爱国守法,积极改
善生产经营,真诚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1954年6月, 省内各地民建组织根据民建总会关于“推动会员积极参加中华人民
共和国宪法草案的讨论”的通函精神,在当地“宪法讨论委员会”指导下,组织推动
工商界会员开展宪法草案的学习。工商业者对《宪法》草案总纲规定的“国家对资本
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存在不少思想顾虑,通过学习讨论,工商
业者会员的思想认识普遍有了提高,认识到宪法已为资本主义工商业安排好了一条光
明的和平改造的道路,私营工商业者只要服从国家机关的管理、国营经济的领导和工
人群众的监督,爱国守法,积极经营,并在企业改造过程中不断改造自己,就有光明
的前途,就能同全国人民一道成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公民。由此,对进一步接受社会主
义改造增强了信心,纷纷表示,拥护宪法,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在1954年开展的
推销、认购公债支援国家经济建设活动中,省内不少工商业者会员以及与民建有联系
的工商业者,积极带头认购,提前完成了交款任务。
1955年10月,毛泽东主席邀请民族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分别在北京颐年堂、怀仁
堂座谈。毛泽东主席在讲话中系统阐明了中共的和平改造方针和赎买政策,殷切希望
民族资产阶级人们认清社会发展规律,主动掌握自己的命运。各地民建组织层层传达
了毛泽东主席的讲话,传达了陈云副总理《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
的报告。通过学习,工商业者会员认识到只有把个人命运和祖国前途结合在一起,走
社会主义道路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由此,民建、工商联成员总结出“听毛主席的话,
跟共产党走,走社会主义道路”三句话为座右铭,为资本主义工商业实现全行业公私
合营奠定了思想基础。
在全国掀起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中,在个别企业进行公私合营试点的基
础上,民族工商业者普遍要求参加公私合营。这时,申请公私合营已从个别业户发展
到全行业提出申请。在得到批准之后,广大工商业者和手工业者及其家属敲锣打鼓参
加全行业公私合营的庆祝大会,并参加大规模的庆祝游行活动,一致表示要进一步接
受改造,把自己改造成为社会主义自食其力的光荣劳动者。
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后,省内民建各地组织在中共各级党委的领导下,推动
工商业者会员发挥生产经营才能,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竞赛和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组织
会员通过学习认识增产节约、勤俭建国、勤俭办企业的意义,教育会员树立爱国首先
要热爱企业、热爱工作的思想,使其懂得参加社会主义竞赛是向职工学习、通过生产
经营的具体实践进行自我改造的过程,是把自己改造成为名副其实的社会主义劳动者
的过程。并要求会员在私方人员(私股代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在社会主义竞赛和增
产节约运动中,发挥专长,做出贡献。通过学习教育,不少会员在生产上公开了技术
专长,改进了操作规程,改善了设备条件,建立健全了生产管理制度,提高了产品质
量,节约了原材料,降低了成本、超额完成了国家计划。在经营管理上,端正了服务
态度,提高了服务质量,许多人在组织货源、增加品种,加速资金周转,降低管理费
用等方面做出了成绩,为国家积累了建设资金。据1956年不完全统计,在全省1008名
会员中,381人被评为先进生产(工作) 者,占会员总数的37.88%。其中工业方面有
5人出席省先进生产者会议, 获得光荣称号。在辅导各地会员参加社会主义竞赛和开
展增产节约运动中,省民建经常派员深入重点城市协助地方组织,召开重点厂、店工
商业者会员座谈会或谈心会,广泛了解会员在企业中的公私关系、私私关系、开展增
产节约和发挥才能等方面的表现和问题,听取他们的意见。并推动青岛、烟台等地组
织、发动会员进行评比奖励和表扬,贯彻了对会员有鼓励,有批评,以鼓励为主的教
育方针,大大促进和鼓舞了会员贡献才能的积极性。
1956年2月, 共青团中央与全国青联为了鼓励在公私合营中起了积极作用的工商
界青年, 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工商青年积极分子大会。出席大会的青年共874人,其中
有民建会员250人。山东省民建会员8人出席了大会,他们是(以姓氏笔划为序):冯立
善、孙贵信、李功九、李广杰、陈志敏、张慎清、邹立滨、侯春泉。与会代表受到毛
泽东、刘少奇、朱德、周恩来、陈云、邓小平、陈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全国青联主席廖承志作了《把青春献给祖国》的重要讲话,表达了党和国家对工商界
青年的关怀和期望。
1956年3月, 民建中央同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召开了全国工商业者家属和女工
商业者代表会议。出席代表1024人。山东民建会员、工商业者家属和女工商业者代表
共60人出席。邓颖超在会上作了《跟着祖国前进,为社会主义贡献力量》的报告,党
和国家领导人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彭真、邓小平和李维汉、蔡畅、邓颖超接见
了全体与会人员。会议经过讨论,通过了《告全国工商界姊妹书》。这次会议高度评
价了工商界家属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的特殊作用,明确了努力方向,极
大地调动了家属姐妹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济南、青岛、烟台、淄博、潍坊、济宁、德州等地市民建组织根据全
国政协《关于组织各界民主人士和工商业者进行政治学习和理论学习的决定》精神,
在当地统战部和政协指导下, 配合工商联自4月份起先后举办了工商界短期讲习班,
有些地方还成立了政治学校,分期分批组织私营工商业者和部分家属进行脱产学习。
主要学习了《工商业者政治常识读本》、《公私合营企业改革的基本知识》和重要时
事政策等。采取集体听课和自学讨论相结合的方法,并辅以图片展览、参观、农村访
问等活动。通过这些学习活动,提高会员对劳动光荣、剥削可耻的认识,使其懂得社
会发展规律,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同时,他们对国家的民族工商业改造方针
和赎买政策,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进一步消除了思想顾虑,纷纷表示要加强自我改造,
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