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辑 办理出国(境)证明 资料库:专题库 章节:党派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0/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0/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0/article/16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0/article/16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为解决工商联会员因业务需要出国(境)问题,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会员进入
国际市场,1993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统战部和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工商联会员
出国(境) 进行商务活动申办因私护照的通知》(统发[1993 ]73号)。1994
年3月1日,中共中央统战部和外交部下发了《关于工商联会员出国(境)执行公
务申办因公护照的通知》(统发[1994]12号)。
    两个文件下发后,各级工商联都认真进行贯彻,及时受理会员出国(境)考
察的申请,并按照规定为其出具有关证明。据统计,1995年至1997年,各级工商
联为697名会员因私出国(境)考察洽谈办理了审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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