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对私营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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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联自成立后,经常对会员(主要是私营企业主)进行认清形势,跟共产党走,
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教育,为会员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打下思想基础。在工作中,协助政
府贯彻有关方针政策,促进私营企业的改造。在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期,工商联协助政
府贯彻了对私营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方针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等政策,
使私营工商业中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得到保护和发展,不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受到
限制和取缔。后来又协助政府贯彻了对私营工业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的政策,使许多
私营工业走上了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道路。1952年,全省私营工业纳入到这一初
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加工订货和统购包销产值为 2.6亿余元, 占私营工业总产
值的57. 9%。
在经济建设大规模展开后,国家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采取了公私合营的方式,用
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代替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自1954年起,全省开始有计
划、有步骤地扩展公私合营企业(工业)。中共山东分局研究制定了1954年扩展公私
合营工业的计划。 同年9月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了《公私合营
工业暂行条例》。各地工商联通过组织工商业者学习《宪法》和《条例》,进一步了
解了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政策,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特
别做好一些大型私营工业代表人物的工作,为公私合营创造条件。自实行公私合营以
来至1954年11月底,全省私营企业(工业)实现合营的有119户,占全省大型工业956
户的12.45%, 职工总数2.19万余人, 占全省私营大型工业职工总数5.79万人的
37.9%。 此时,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企业也有较大发展,到1954年底,私营工
业加工订货产值占私营企业总产值的84.6%。煤炭、化工、橡胶、火柴、造纸、缫丝、
纺织、印染、面粉、榨油、卷烟等行业的私营企业,已全部纳入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
主义轨道。
1955年,根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方针,本着国家需要、资本家自愿以及适
当照顾农村地区和部分产品特殊需要的原则, 全省又选择194户私营企业进行合营。
与此同时,对已经公私合营的企业,又着重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产量和质量、
降低成本等方面进行整顿。结合整顿工作,对有盈余的合营企业按“四马分肥”的办
法实行盈余分配,即全年盈余总额由国家所得税、公积金、企业奖励基金、股息红利
四个方面进行分配。当时山东省一般合营企业盈余分配比例是:所得税占盈余总额的
34. 5%,公积金占30.5%,企业奖励基金占10%,股息红利占25%。
在对私营工业的改造工作中,隶属于机器制造、化工、纺织、印染、轻工、建筑、
针织、织布等行业的私营工业,由于生产经营管理不善,设备简陋,技术落后,在加
工任务已饱和的状况下又盲目发展许多工厂,致使加工订货任务和原料供应不足,企
业陷入严重困难。针对这种情况,各地工商联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对上述企业开展
工作,一方面指导其中有条件的企业改进生产技术,开发新产品;一方面适当扩大加
工订货和收购任务,协助私营企业解决原料供应不足的困难。此外,还根据各行业生
产经营的具体情况,在自愿的基础上指导他们并(并厂)、联(联营)、带(大带小)、
转(转产)。如济南市工商联指导帮助织布、针织等行业的私营工业,按其具体情况
实行联产联购、分产联购、联购分销、分购联销等形式,引导他们由分散经营逐步走
向集中联营,进而在联营的基础上进行私私合营。通过以上措施,许多困难户得到了
程度不同的缓解。为帮助针织业改进染线、印花、漂炼等生产技术,济南市工商联在
中国百货公司的协助下,组织该市部分毛巾厂劳资双方代表赴上海学习先进技术,提
高企业产品的质量。济南、青岛市工商联还帮助两市机器制造业组织开展技术交流活
动,总结推广生产经验,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帮助解决资金短缺和产品销路问题
等。青岛市工商联倡议设立了“青岛五金机器工业研究委员会”,具体负责该行业生
产技术改进和研究工作,同时帮助纺织、印染、针织等行业,根据具体情况推动各种
不同形式的产、供、销联系合同,对进行有计划的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各地工商联
积极响应政府“增加生产、厉行节约”的号召,推动私营工业企业开展增产节约运动,
有些地区成立了“增产节约委员会”或其他专业性组织,学习技术理论,改进生产技
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如推广了先出麸皮制粉法、矽酸纳浆纱法、豆饼制豆腐法、
李川江榨油法、服装新裁剪法等新的操作方法后,节约了大批粮食、棉纱和棉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