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联自成立后,经常对会员(主要是私营企业主)进行认清形势,跟共产党走,
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教育,为会员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打下思想基础。在工作中,协助政
府贯彻有关方针政策,促进私营企业的改造。在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期,工商联协助政
府贯彻了对私营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方针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等政策,
使私营工商业中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得到保护和发展,不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受到
限制和取缔。后来又协助政府贯彻了对私营工业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的政策,使许多
私营工业走上了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道路。1952年,全省私营工业纳入到这一初
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加工订货和统购包销产值为 2.6亿余元, 占私营工业总产
值的57. 9%。
在经济建设大规模展开后,国家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采取了公私合营的方式,用
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代替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自1954年起,全省开始有计
划、有步骤地扩展公私合营企业(工业)。中共山东分局研究制定了1954年扩展公私
合营工业的计划。 同年9月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了《公私合营
工业暂行条例》。各地工商联通过组织工商业者学习《宪法》和《条例》,进一步了
解了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政策,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特
别做好一些大型私营工业代表人物的工作,为公私合营创造条件。自实行公私合营以
来至1954年11月底,全省私营企业(工业)实现合营的有119户,占全省大型工业956
户的12.45%, 职工总数2.19万余人, 占全省私营大型工业职工总数5.79万人的
37.9%。 此时,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企业也有较大发展,到1954年底,私营工
业加工订货产值占私营企业总产值的84.6%。煤炭、化工、橡胶、火柴、造纸、缫丝、
纺织、印染、面粉、榨油、卷烟等行业的私营企业,已全部纳入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
主义轨道。
1955年,根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方针,本着国家需要、资本家自愿以及适
当照顾农村地区和部分产品特殊需要的原则, 全省又选择194户私营企业进行合营。
与此同时,对已经公私合营的企业,又着重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产量和质量、
降低成本等方面进行整顿。结合整顿工作,对有盈余的合营企业按“四马分肥”的办
法实行盈余分配,即全年盈余总额由国家所得税、公积金、企业奖励基金、股息红利
四个方面进行分配。当时山东省一般合营企业盈余分配比例是:所得税占盈余总额的
34. 5%,公积金占30.5%,企业奖励基金占10%,股息红利占25%。
在对私营工业的改造工作中,隶属于机器制造、化工、纺织、印染、轻工、建筑、
针织、织布等行业的私营工业,由于生产经营管理不善,设备简陋,技术落后,在加
工任务已饱和的状况下又盲目发展许多工厂,致使加工订货任务和原料供应不足,企
业陷入严重困难。针对这种情况,各地工商联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对上述企业开展
工作,一方面指导其中有条件的企业改进生产技术,开发新产品;一方面适当扩大加
工订货和收购任务,协助私营企业解决原料供应不足的困难。此外,还根据各行业生
产经营的具体情况,在自愿的基础上指导他们并(并厂)、联(联营)、带(大带小)、
转(转产)。如济南市工商联指导帮助织布、针织等行业的私营工业,按其具体情况
实行联产联购、分产联购、联购分销、分购联销等形式,引导他们由分散经营逐步走
向集中联营,进而在联营的基础上进行私私合营。通过以上措施,许多困难户得到了
程度不同的缓解。为帮助针织业改进染线、印花、漂炼等生产技术,济南市工商联在
中国百货公司的协助下,组织该市部分毛巾厂劳资双方代表赴上海学习先进技术,提
高企业产品的质量。济南、青岛市工商联还帮助两市机器制造业组织开展技术交流活
动,总结推广生产经验,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帮助解决资金短缺和产品销路问题
等。青岛市工商联倡议设立了“青岛五金机器工业研究委员会”,具体负责该行业生
产技术改进和研究工作,同时帮助纺织、印染、针织等行业,根据具体情况推动各种
不同形式的产、供、销联系合同,对进行有计划的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各地工商联
积极响应政府“增加生产、厉行节约”的号召,推动私营工业企业开展增产节约运动,
有些地区成立了“增产节约委员会”或其他专业性组织,学习技术理论,改进生产技
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如推广了先出麸皮制粉法、矽酸纳浆纱法、豆饼制豆腐法、
李川江榨油法、服装新裁剪法等新的操作方法后,节约了大批粮食、棉纱和棉布。
第二辑 对私营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视图
工商联自成立后,经常对会员(主要是私营企业主)进行认清形势,跟共产党走,
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教育,为会员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打下思想基础。在工作中,协助政
府贯彻有关方针政策,促进私营企业的改造。在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期,工商联协助政
府贯彻了对私营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方针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等政策,
使私营工商业中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得到保护和发展,不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受到
限制和取缔。后来又协助政府贯彻了对私营工业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的政策,使许多
私营工业走上了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道路。1952年,全省私营工业纳入到这一初
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加工订货和统购包销产值为 2.6亿余元, 占私营工业总产
值的57. 9%。
在经济建设大规模展开后,国家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采取了公私合营的方式,用
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代替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自1954年起,全省开始有计
划、有步骤地扩展公私合营企业(工业)。中共山东分局研究制定了1954年扩展公私
合营工业的计划。 同年9月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了《公私合营
工业暂行条例》。各地工商联通过组织工商业者学习《宪法》和《条例》,进一步了
解了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政策,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特
别做好一些大型私营工业代表人物的工作,为公私合营创造条件。自实行公私合营以
来至1954年11月底,全省私营企业(工业)实现合营的有119户,占全省大型工业956
户的12.45%, 职工总数2.19万余人, 占全省私营大型工业职工总数5.79万人的
37.9%。 此时,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企业也有较大发展,到1954年底,私营工
业加工订货产值占私营企业总产值的84.6%。煤炭、化工、橡胶、火柴、造纸、缫丝、
纺织、印染、面粉、榨油、卷烟等行业的私营企业,已全部纳入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
主义轨道。
1955年,根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方针,本着国家需要、资本家自愿以及适
当照顾农村地区和部分产品特殊需要的原则, 全省又选择194户私营企业进行合营。
与此同时,对已经公私合营的企业,又着重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产量和质量、
降低成本等方面进行整顿。结合整顿工作,对有盈余的合营企业按“四马分肥”的办
法实行盈余分配,即全年盈余总额由国家所得税、公积金、企业奖励基金、股息红利
四个方面进行分配。当时山东省一般合营企业盈余分配比例是:所得税占盈余总额的
34. 5%,公积金占30.5%,企业奖励基金占10%,股息红利占25%。
在对私营工业的改造工作中,隶属于机器制造、化工、纺织、印染、轻工、建筑、
针织、织布等行业的私营工业,由于生产经营管理不善,设备简陋,技术落后,在加
工任务已饱和的状况下又盲目发展许多工厂,致使加工订货任务和原料供应不足,企
业陷入严重困难。针对这种情况,各地工商联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对上述企业开展
工作,一方面指导其中有条件的企业改进生产技术,开发新产品;一方面适当扩大加
工订货和收购任务,协助私营企业解决原料供应不足的困难。此外,还根据各行业生
产经营的具体情况,在自愿的基础上指导他们并(并厂)、联(联营)、带(大带小)、
转(转产)。如济南市工商联指导帮助织布、针织等行业的私营工业,按其具体情况
实行联产联购、分产联购、联购分销、分购联销等形式,引导他们由分散经营逐步走
向集中联营,进而在联营的基础上进行私私合营。通过以上措施,许多困难户得到了
程度不同的缓解。为帮助针织业改进染线、印花、漂炼等生产技术,济南市工商联在
中国百货公司的协助下,组织该市部分毛巾厂劳资双方代表赴上海学习先进技术,提
高企业产品的质量。济南、青岛市工商联还帮助两市机器制造业组织开展技术交流活
动,总结推广生产经验,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帮助解决资金短缺和产品销路问题
等。青岛市工商联倡议设立了“青岛五金机器工业研究委员会”,具体负责该行业生
产技术改进和研究工作,同时帮助纺织、印染、针织等行业,根据具体情况推动各种
不同形式的产、供、销联系合同,对进行有计划的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各地工商联
积极响应政府“增加生产、厉行节约”的号召,推动私营工业企业开展增产节约运动,
有些地区成立了“增产节约委员会”或其他专业性组织,学习技术理论,改进生产技
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如推广了先出麸皮制粉法、矽酸纳浆纱法、豆饼制豆腐法、
李川江榨油法、服装新裁剪法等新的操作方法后,节约了大批粮食、棉纱和棉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