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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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企业登记。山东省解放后,为迅速恢复生产,平抑市场物价,加强对资本主
义工商业的管理,各地工商联先后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工商企业的机器设备、
动力、原料、产品、职工、资金等情况逐一核实登记发证。如济南市工商联于1949年
2月协助市工商局在半年时间内完成了全市工商企业的登记工作。 据统计,全市参加
登记的96个行业共计15760户, 其中私营工商企业15628户,共有职工70809人。在上
述私营 工商企业中, 工业7534户,职工33435人;商业8094户,职工37374人。青岛
市工商联于1950年6月协助市工商局进行工商企业登记, 据统计全市私营工商企业共
12432户,其中工业5667户,商业6765户。
重估财产,调整资本。1950年12月,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布了《私营企业重
估财产调整资本办法》。各地工商联除认真组织私营工商业者学习领会重估财产工作
的意义,消除思想顾虑外,还协助工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了“私营企业财产重估评审
委员会”,各行业也成立了“同业公会评审分会”,配备专职干部负责推动这一工作,
济南市对当时127个行业15815户私营企业进行了财产重估,重估后的资金净值为4716
亿余元(旧人民币)。青岛市对4533户私营企业进行重估后,财产净值为8329亿余元
(旧人民币)。
开展物资交流,活跃城乡经济。建国后,各地工商联参与举办物资交流会和土特
产品展销活动,沟通城乡物资交流,促进工农业产品交换,活跃国内市场。据不完全
统计,1952年7月至12月,全省开过363处物资交流会(高级市场3处,中级市场14处,
初级市场346处),与会代表及交易员约23850人,参加的群众达2300万人次。参加物
资交流的工业品占52%, 农副产品占48%,成交额总值达900亿元(旧人民币)。各
地工商联还组织参加华东、中南、南京、北京、天津等地的物资交流会。如济南市工
商联,先后组织参加华东、山西、郑州、河南、苏南、苏北等52处物资交流大会,签
订购销合同737件,金额达432亿元(旧人民币),还有18个行业开展了下乡贸易。青
岛市工商联组织私营工商业代表1618人参加省内外各级物资交流会, 成交总额160亿
余元(旧人民币)。
完成国家税收和推进建账工作。1950年开始,各地工商联先后配合税务机关建立
了“工商业税评议委员会”,各同业公会设立评议分会。1951年改为“工商业税联合
民主评议委员会”,分会以下设若干民评小组,协助税务机关搞好税收工作。为贯彻
“依章计征” , 推动无账的私营工商业户进行建帐,各地工商联协助税务机关成立
“私营企业统一建帐委员会”,并从大企业中抽调部分财会人员进行短期培训后,分
赴有条件建帐的私营工商企业指导建账,对那些有帐但财会制度不够健全的私营工商
企业进行辅导,通过建帐工作使合理负担税赋收到明显效果。如济南市至1955年底,
全市私营工商业户坐商基本上全部建立了账簿,在已建帐的5919户中,被税务机关批
准营业税自报查账户1256户。
在国民经济恢复期间,各地工商联还在协助政府加强市场管理,实行明码标价,
稳定物价,反对投机倒把和贯彻“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政策,
组织私营工商业者学习工会法和其他劳动法令,辅导较大的厂、店成立劳资协商会议,
协调劳资关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