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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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995年,泰安海关实际监管进出口境货物89326吨,总值5122万美元。
其中,出口货物87892吨,总值4185万美元;进口货物1434吨,总值937万美元。征
收关税及代征税172.14万元;办理三资企业登记备案57家,投资总额16003.9万美
元;审批减免税项目428个,减免关税及代征税32919.24万元;办理加工贸易合同
备案178个,备案值4984万美元。

【加强正面监管,履行宏观调控职能】 泰安海关坚持“依法行政,贯彻政策”的
基本准则,覆行国家赋予的宏观调控职能。一是严格执行有关减免税政策和保税货
物监管规定,规范减免税审批程序和权限,全年审批的减免税项目严格掌握在政策
规定范围之内;对加工贸易合同的管理,坚持合同备案的前期验厂、中期核查、后
期核销制度。二是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对敏感商品和资信较差企业的出口商品实行
重点查验,防止骗税行为,全年共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192份,无一误签事件,在
保证出口企业享受国家退税政策的同时,防止了应收税款的不合理流失。三是加大
打击“三假”力度。运用风险分析方法,把打假重点放在打击利用假来料加工骗取
保税手续、利用假手续进口货物、利用假进口货物证明书办理交通工具挂牌手续和
利用假出口骗取出口通税等方面,在业务现场对业务单证进行严格的仪器验别,并
配合兄弟海关、公安交警、政府有关部门严格查处假单证、假印章、假签名,防止
了走私行为的发生。

【支持加工贸易,发展外向经济】 泰安海关一方面利用地方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
现场办公及新闻媒介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保税制度的优越性,引导企业发展三来
一补业务;另一方面对信誉好的加工贸易企业,简化备案、核销手续,实行按生产
计划集中备案、核销,实事求是地放宽单耗定额,妥善处理工作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全市加工贸易与上年相比,保税仓库由2家增加到6家,备案合同数由59个增加到
178个,备案合同值由783万美元增加到4984万美元,进出口总值达5122万美元。

【疏通转关运输渠道】 针对市内进出口企业在沿海口岸报关不方便的实际情况,
加强与省内外各口岸海关的联系配合,协商转关运输办法。先后开通了泰安至青岛
关区内沿海各口岸、北京首都机场、天津东港、新港、满州里、绥芬河、上海、广
州、九龙皇岗、笋岗及丹东等口岸的转关运输渠道,使进出口货物在原来的汽运、
海运的基础上又增加了铁运、空运,实现了货畅其流。(宋鹤卿 张东方)

本栏编辑·校对 高兴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