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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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全市有馆藏文物2.19万件,分属石器、陶瓷器、铜器、金银器、玉石器等20多大类,其中国家级一级文物152件、二级文物536件、三级文物4438件;县级以上不可移动文物有359处,包括古遗址、墓葬、建筑、石刻等,其中国家级9处、省级23处、市级64处。年内,全市文物工作继续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围绕“保护文化遗产、促进科学发展”的主题全面推进文物事业健康发展。先后完成大汶口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和大运河(泰安段)保护规划编制;迎接了国家文物局领导来对泰安市《长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调研;查处了宁阳博物馆古墓被盗案。
文物保护基础工作 ①做好省级以上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按照省文物局的要求,审核了各县市区上报的省级以上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待省文物和建设、规划部门最后审核后,将由省政府公布。这项工作为省级以上文保单位的科学管理、依法管理奠定了基础。②积极落实馆藏文物信息采集工作。举办了全市馆藏文物信息采集暨影像拍摄培训班,市直及县市区20余名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馆藏文物管理系统软件的使用、文物信息采集、影像拍摄的标准和规范。这次培训为全市馆藏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③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以上文保单位上报工作。开展了市级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上报工作已完成,待审核,并经专家评审后公布。完成国家级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申报了省级第四批文保单位。④做好文物调查、勘探以及资料整理工作。西气东输天然气工程、东(都)平(邑)铁路途经泰安市的文物调查工作全面展开。完成了泰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有关文物资料、山西—日照铁路沿线文物点的分布、泰安—济南城际轨道交通沿线文物点、泰安市城乡统筹规划文物情况等大项目的资料整理,并及时提供给有关部门和单位。
文物保护宣传〓围绕全市文物保护的各项任务,着力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为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促进全市文化遗产事业的科学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泰山学院组织了泰安市文物图片精品展,受到了学院领导、教师和在校大学生的热烈欢迎,这是泰安市开展的“文化遗产进校园”系列活动之一,通过举办此类活动,使广大大、中、小学生认识和了解全市丰富、珍贵的文化遗产,增强热爱家乡、保护文化遗产的责任感。结合“博物馆日”和“文化遗产日”,泰山景区和各县市区也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在国家文物局网站、山东文博网、泰安日报等媒体发表稿件70余篇,宣传泰安市的文物工作和文物普查成果,取得显著效果。《泰安文物》被省新闻出版局评为优秀期刊,年内顺利完成四期的编辑出版。
行政执法工作〓年内,市文化局始终以行政执法为抓手,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文物安全。①加强文物安全检查。针对春季风干物燥的火险形势,市文物局与市公安消防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古建筑进行了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各相关单位进行了认真整改。国庆节和十一运会前,结合国家局和省局的安全通知,对全市文保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通过检查,提高了各文物保护单位的防火、防灾意识,落实了安全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应急预案。②加强文物执法培训。举办了文物执法培训班,各县市区文物局分管局长、文管所(博物馆)长参加,结合宁阳、东平和岱岳区的案件,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对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验进行了认真总结和归纳,使基层文物工作者进一步熟悉了处理有关类似案件的程序和方法。(刘安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