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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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人民法院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充分发挥
审判职能作用,“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开拓进取,改革创新,为改革开放和
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他们注重加强新时期法院的“两个文明”建设,
积极探索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新思路,大胆进行审判方式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
狠抓队伍建设,强化管理,从严治院,努力提高全体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为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廉洁勤政,作风过硬的法官队伍作出了不懈努
力,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内部管理体制。他们坚持审判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的
思想,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了社会稳定,
促进了经济发展,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人民法官群体形象。1997年1月9日,最
高法院作出决定,给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

(张长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