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劳动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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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996年以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
定大局,以巩固“两个确保”为中心,努力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不断深化劳
动领域各项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1997年1月,寿光市劳动局被山东省人事厅、
劳动厅授予全省劳动系统先进集体。2000年再次被山东省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
障厅授予劳动保障系统先进集体。以“两个确保”为中心,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
员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了下岗职工按时领取基本生活费,促进了失业、
下岗职工再就业。深化以养老、医疗、失业为重点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完
善社会保险体系。狠抓了职业技能开发,完善职业技术培训工作。加强劳动监督
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大检查。强化劳动合同管理,认真开展劳动争议仲裁
工作,依法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不断加大企业劳动工资改革力度,增强了企业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和工作积极性。
不断加强劳动保障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

【两个确保】 自1997年10月份,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了社会化发
放,社会发放率为100%;同时,积极筹措再就业基金,使全市进入再就业服务机
构的下岗职工按时领取基本生活费。1998~2000年全市共筹集再就业基金1006.4
万元, 再就业基金支出801.4万元,确保全市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促进了
社会稳定。

【就业与再就业】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已出台的文件,从实际出发制定和
实施了各项就业和再就业优惠政策,不断加大培训力度,积极鼓励发展第三产业
和个体私营经济,广开就业门路。加强就业服务、建立劳动力供求信息库等方式,
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了方便、快捷、全面的服务。自1995年以来,全市累计
出现失业、下岗职工4360人,通过各种渠道分流安置和实施再就业3056人,再就
业率达到70%; 全市有1.38万人次通过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求职登记,
介绍成功1332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了3.5%以内。

【劳动局更名】 根据省编委鲁编[1999] 2号、潍坊市政府办公室潍政办发
[1999]49号文件精神,寿光市编委以寿编发[1999]24号文件决定,自1999年
6月1日,原由市人事部门管理的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市民政部门管
理的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统一划归市劳动部门管理,寿光市劳动局相
应更名为寿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6月9日上午举行了寿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揭牌仪式。

【失业保险】 1996~1998年6月,全市失业保险统筹单位126个,统筹失业保
险基金700万元;1998~1999年,提高失业保险征缴标准(由单位按工资总额的1
%, 个人每人每月伍角调为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个人按工资总额的1%),共统
筹单位137个,统筹失业保险基金763万元;2000年实行扩面征缴,事业单位也纳
入失业保险征缴范围, 共统筹单位315个,统筹失业保险基金509万元。5年来,
领取失业保险的职工累计达2820人, 累计发放失业保险基金761万元。1998年、
1999年市劳动服务公司连续两年被潍坊市评为失业保险工作先进单位。

【劳动力市场】 自1996年以来,市场共配置微机31台,建成计算机中心机房1
处, 组建计算机工作站8处,实现与潍坊市及各县(市、区)劳动力市场联网运
作。 1999~2000年全市求职登记达1.38万人,单位用工登记达398家,组织各类
招聘洽谈活动35场次,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安置4135人,农村劳动力2800人。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2000年全市劳服企业发展到13家,固定资产1910.6万
元,1996~2000年,累计完成产值9115万元,实现利税3785万元,上交税金1163
万元,共安置失业人员6763人。有2家企业被评为省级优秀骨干劳服企业。

【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面向
社会,承担失业青年就业前培训,新招聘职工的专业训练,失业职工转业、转岗
训练等。1996~2000年,累计培训失业青年3351人,失业职工1610人。

【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监察工作从1995年设立劳动(保障)监察科,配备科
长1名,专(兼)职监察员2名,1998~2000年连续三年被山东省劳动厅授予“劳
动监察先进单位”称号。5年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111份,
立案65起, 组织执法专项检查11次,印发宣传材料6500份,纠正违法行为419人
次, 补签劳动合同11887份, 追缴职工养老保险金183万元、 职工失业保险金
216.3万元、 农村劳动力管理费8万元,补发职工工资和下岗职工生活费37.14万
元,清退企业非法收取职工风险抵押金47.2万元,有力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职业技术培训】 1996~2000年,累计培训各类技术工人2.7万人,有1.6万
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其中有147人获得技师证书;对15家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加
强了综合管理,共招生1682名。

【职工流动】 根据省、市劳动部门的规定,结合全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
了寿劳发[1998]24号《关于企业职工流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简化了调动手续
和办事程序。 规定:(1)凡同一城镇企业职工流动均通过市劳动局办理有关手
续,改变了过去执行多年的职工流动先调档、再下调令、最后介绍的办事程序,
变为调档、调令、介绍三个环节一次性办完程序,只来劳动局办理一次,从而简
化了手续, 方便了职工。(2)打破了企业所有制和职工身份界限,即个人身份
(全民或集体) 随新调入单位性质而变, 不再办理任何变更手续,职工原身份
(指固定工或合同制工人) 调动工作后档案保留不变。(3)严格控制市外职工
调入,根据省、市劳动部门的规定,市外职工调入,重点解决夫妻长期两地分居
3年以上和企业引进的急需人才。 通过以上改革,极大地方便了企业职工,促进
了企业职工的合理流动,解决了企业用工之需。1996~2000年共调配职工2403人。

【劳动争议仲裁处理】 1996~2000年,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依法审理各类
劳动争议案件229起, 其中调解处理了106起,裁决123起,结案率达到100%,依
法为用人单位追回经济损失310万元,为职工追回经济补偿金、各种损失共计206
万元,依法保护了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1997年至今,连年被评为
省级先进工作单位。

【劳动工资管理】 为进一步搞好工资收入的调控和管理,自1996年以来研究
探索适应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宏观调控和工资分配办法,指导企业继续实行
以“工效挂钩”,自主确定工资总额,工资总额包干等为主要形式的企业工资总
量调控办法,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指导企业搞好
内部分配。1996~1999年全市企业职工年人均工资分别为5525元、6326元、6337
元、6689元。2000年,全市市属企业职工人数3.2万人,实发工资总额2.2亿元,
人均6790元。5年工资平均递增率为6.8%。1996年,根据省劳动厅鲁劳发[1996]
221号文件,全市有3.1万名职工参加调资,人均月增工资78元。1999年,根据省
政府鲁政发[1999]96号文件,省劳动厅鲁劳社发[1999]71号文件,全市列入
调整标准范围的人员共3.1万人,人均月增工资125元。

【技工学校工作】 市技工学校现已成为一所办学条件优良、师资力量充足、
专业设置合理、教学质量一流,集职前职后培训、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鉴定考核
于一体,具有多功能、多层次办学能力的综合性教育基地。到2000年底,该校占
地面积71.3亩, 建筑面积2.62万平方米,教职工84人,在校学生894人。自1996
年以来,先后投资1000多万元新建了图书实验楼、实习培训楼、教工宿舍楼、会
议厅和大型金工车间; 新上电力拖动、机械原理模拟室、增置高档微机200台、
各类车床20台及其它设备仪器, 使实验实习设施总值达到300多万元;在潍坊市
技工学校中率先建设了校园网络和大屏幕多媒体教室,实现了教学手段现代化。
学校先后开设了车工、电工、钳工、机电、烹饪、微机、热动力、财会、商品经
营等15个专业,1996~2000年共招生1628名,培养毕业生1528名,毕业生就业率
达95%以上。 在办好全日制长班的同时,举办文秘、经管、微机等专业的大中专
函授班,烹饪、缝纫、微机、造纸、电工、汽车驾驶与维修等十几个工种、多种
形式的短训班,为社会培养各种急需人才1800多人;充分发挥“职业技能鉴定所”
的作用,对企业职工、职业学校毕业生及各类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学员进行技能
鉴定考核2000余人次, 实现了办学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该校1996~
2000年先后被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授予“山东省重点技工学校”、“山东省教学质
量优秀单位”、“寿光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寿光市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

【企业社会劳动保险】 自1996年1月起,寿光市在职职工养老金实行个人帐户,
缴费工资基数的11%记入个人帐户,作为计算退休金的主要依据;全市121个参保
单位的6011名离退休人员实现了社会发放,离退休金委托银行直接发放到个人手
中,解决了企业拖欠离退休费的问题;12月全市职工缴费情况实行微机化管理,
实现了全市养老金管理办公自动化。 根据潍劳社发[1999]246号文《关于养老
金扩面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和潍政发[1998]96号文的规定,将全市
城镇各类企业中的全部职工及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职工纳入了养老保险的统
筹范围。至2000年底,全市参加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34061名,月收缴养老金476
万元,离退休人员月人均领取养老金545元。

【企业工伤保险】 1996年3月,根据潍政发[1995]99号《潍坊市企业工伤保
险暂行办法》 ,将市境内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纳入工伤保险。1998年7月,潍
坊市人民政府51号令《潍坊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定》颁布,完善了工伤保险法
规;成立了劳动鉴定委员会,并确定按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
准(国家标准GB/T16180-1996),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
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至2000年底,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
职工33090名,共收缴工伤保险金689.4万元,支付289.6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自1996年11月起,
开始实行养老金全员统筹。所有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按在职职
工月工资总额与统筹项目内离退休费总额的24.5%缴纳保险金,单位承担22.5%,
个人按2%缴纳,离退休人员不缴纳。基金收缴、离退休费拨付和基金结存等主要
业务指标逐年增长。 2000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月人均领取养老金937元。
1996~2000年, 全市共有278个机关事业单位参加了养老保险,年平均参保人数
为18391人; 累计收缴养老保险基金17897.36万元;年均基金收缴率为95.92%;
平均每年为3977名离退休人员及时足额地拨付离退休费,累计达15325.15万元。
从1999年12月1日起,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的缴纳比例统一由24.5%调整
为21%(参保单位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月工资总额与统筹项目内离退休费总额的21%
缴纳) 。其中,单位缴纳19%,个人缴纳2%,离退休人员不缴纳2%的个人承担部
分。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起步早、规模大。到2000年
底,全市26处乡镇、976个行政村、居委会和400多家乡镇、村办企事业单位参加
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8.1万人,乡镇、村的参保面均到了100%,投
保基金达6800多万元, 积累保险金达9300多万元,有24716人开始领取养老金,
最多的月领387.6元,少的月领取不足1元。为4465人办理了正常退保手续,累计
发放养老金502万元。 1996~1997年先后被国家、省、潍坊民政部门授予“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王泮兰 黄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