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司法行政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70&A=14&rec=62&run=13

【概况】 市司法局有正式干警142名,其中局机关在编人员24名,公证员4名,
律师24名,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90名。全市有1个公证处、3处律师事务
所、27个司法所和28个法律服务所。 司法局机关又增设了安置帮教科、“148”
指挥中心、法律援助中心,27处乡镇建立了司法调解中心。
1996年以来, 司法行政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其中“148”建设、司法调解中心
建设和法律援助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跨入了全国先进行列,
寿光市被评为全国“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市。司法局1996年以来先后被省司
法厅授予集体二等功两次,被潍坊市司法局授予集体三等功一次,1999年被省司
法厅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单位, 2000年1月被潍坊市人事局、司法局授
予司法行政重建20周年先进集体。 5年来,有34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2000年6月, 全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寿光市召开。司法部领导先后三次到
寿光视察工作,对寿光的司法行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普法、 依法治理向纵深发展】 在1996~2000年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中,充
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努力探索全民普法依法治理的新途径,普法依
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抓了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带动了全民学法。(1)
继续坚持从1986年普法开始建立的领导干部学法日制度。每月坚持常委、副市长
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集中学法教育,采取集中上大课的形式,由有关法律法
规的主管部门编写材料并授课辅导,课后统一命题考试,每名领导干部的学习成
绩统一记入普法档案, 作为组织、 人事部门选拔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1996~
2000年全市共举办法制讲座125期, 学习了近百部法律法规, 参学人数达到了
5000余人次。 1999年,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 司法局举办了全市党政干部法律
专业学历教育班,共有432名党政干部报名参加学习。(2)以执法部门为重点抓
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 5年来,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每年年初用10~15
天的时间, 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集中开展培训和教育整顿, 重点学习与本部
门有关的法律法规, 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3)大力抓好青少年特
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全市中小学普遍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组织学生系统学
习《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
规。2000年7月,全市105所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全部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法制
副校长通过以案释法、 以案讲法,对学生定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4)多种形
式开展普法。 5年来,全市已建立法制教育中心18处,形成了以市直法制教育中
心为龙头的市乡村三级普法教育网络。全市较大企业全部建立了企业司法办。市
普法宣传队每年都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村、送法入户等活动,把法律送到千家
万户。为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司法局在《寿光日报》、寿光电视台开设了普法
专栏。司法局组织编写的6篇法制文艺作品被司法部法制文艺专辑选用。 市直和
乡镇驻地全部建立了普法一条街、 普法一条路。全市976个行政村都设立了具有
自己特点的普法一条路和普法一面墙, 从而在全市营造了一种入眼入脑入心的
法制环境。5年来,全市共学习各种法律法规145个,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6万份,
受教育群众达75万人次。
普治并举,依法治理向纵深发展在依法治市进程中,坚持普治并举,规范管理,
整体推进的原则,走出一条依法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新路子。在农村,为加
强村级规范化管理, 实施了规范化、制度化为主要形式的依法管理。1996年5月,
市政府修订了全市农村规范化管理的若干规定380条, 并将这些印发到全市各部
门、各乡镇、村委和村(居)民小组,受到普遍欢迎。1998年,洛城镇首创“民
主公开日”制度,即村务、财务两公开,较好地解决了农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
点问题,促进了村级管理的制度化。在市区,依法治厂、依法治校、依法治店、
依法治理市场等行业依法治理有了较大突破。 5年来,在依法治市中,坚持以建
立新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为目标,在管理过程中强化市场意识,严格依法行政,
用法制手段解决了市场运作中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1997年依法管理市场的做法
在全国百县(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进行了推广。

【构建“大民调” 格局】 (1)进一步加强调解组织体系建设。5年中,全市
建立并强化了市、乡(镇)、片、村、“十户三员”五位一体的大调解网络。市
乡两级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调解工作领导小组, 976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
村级调委会,村(居)民小组每十户设一名人民调解员、纠纷信息员,上下形成
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坚持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村调解主任每年做适
当调整后都集中培训一次,较好地解决了人员老化、素质低等问题。强化乡镇司
法所对人民调解的制度化管理。 2000年,全市有17个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司
法所标准。(3)落实调解工作责任制。 5年来,市里每年都出台调解工作意见,
市、 乡(镇)、村三级,逐级签订调解工作责任书, 并将调解工作列入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5年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513
件, 调处成功11158件,成功率达96%,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 的作用。
2000年4月,在学习推广“陵县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寿光实际, 本着创新提高,
讲求实效的原则, 加快了建设速度。到2000年8月底,21处乡镇(街道)全部建
立了司法调解中心。 截止2000年底,全市司法调解中心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654
起, 成功调处632起。2000年10月,在司法部召开的全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座谈
会上,市司法局局长赵培信介绍了寿光司法调解中心建设情况,得到了司法部领
导的好评。

【法律服务】 (1)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壮大。1996年司法局与工贸职专和山东
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联合, 设立了法律大专寿光校外班,经过2年的脱产学习,培
养出了42名大专毕业生,充实了法律服务队伍,并从农民和工人中选调有律师资
格的人员9名, 使全市的执业律师增加到24名,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20多名。
(2)法律服务业务不断拓展。各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围绕企业改制、明确产权、
解决纠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方面提供多方位的服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也
围绕土地承包、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乡镇企业改制等,不断拓宽法律服务领域。
5年来,各律师事务所共为729家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代理诉讼业务2514件,代理
非诉讼业务568件,参与刑事辩护475件。公证处办理公证9339件,其中涉外公证
类399件。乡镇法律服务所共为709家单位担任法律顾问, 诉讼代理976件,非诉
讼代理1254件, 协办公证或见证2546件, 代写法律文书2425份,解答法律咨询
15246次, 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79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9796万元。(3)
法律服务改革不断深化。 2000年9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
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的通知精神,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在人员、财务、
业务、名称等四个方面与司法局实行了脱钩,不再属于事业单位,不再具有行政
级别,改制后的律师事务所成为自主管理、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平
等竞争的执业主体。

【法律援助工作】 1999年10月成立了寿光市法律援助中心,列编3人。为使法
律援助工作顺利运转,中心成立之初,就广泛宣传,形成了强有力的社会舆论,
在全市营造了一种“贫者弱者需要法律援助,法律援助需要社会关注”的浓厚氛
围。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资金支持,共收到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捐款13
万元,为开展这项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物质保障。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履行职责,切
实为援助对象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截止2000年底,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来访146
人次,解答群众咨询电话85人次,受理并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4件,结案率为
100%。

【“148” 建设】 1998年10月全市所有乡镇全部开通了“148”法律服务专线
电话,1999年3月, “148”指挥中心正式列编为财政全额拔款的股级事业单位,
定编5人,成为全省第一个为“148”解决编制的县(市)。自1998年以来,各乡
镇用于“148” 建设的资金已达80万元,21处乡镇共安装专线电话21部,配备汽
车24辆, 摩托车46辆,办公用房168间。创立了“148”日报制度,市“148”指
挥中心对每天接电接访情况, 当日打印上报有关领导。 在《寿光日报》上开辟
了“148” 法律咨询台,定期解答群众反映的法律疑难问题。至2000年底,市乡
两级“148” 共接电话12890个,当场解答10765个,接待来访8957人次,提供上
门服务1818次, 解决纠纷890件, 避免民转刑案件56件, 避免上访苗头46件。
2000年全市信访总量比1999年下降了38.5%。

【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 1999年4月成立了由市委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主
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司法局设置了刑释解教安置帮教科。
司法局协同有关部门共摸排刑释解教人员439名, 并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帮教,
突出问题及时解决,以巩固教养、改造的成果,减少了重新犯罪。
(崔金辉 张深远 齐建
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