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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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996~2000年,各政法机关把打击犯罪作为维护稳定的首要环节,
采取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抓住突出的刑事犯罪问题,适时组织专项斗争和集中
行动,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5年来,全市没有发生影响大的治安灾
害事故、刑事案件,没有发生影响恶劣的群体性事件。市委、市政府对政法和综
合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每年年初,都与各乡镇、市直各党工委层层签订综合治理
责任书,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建立了市、城区、乡镇、村四级责任体系;市乡
两级还建立了定期研究政法和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2000年,11次市委(扩大)
常委会、 8次市政府市长办公会和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 都分别专题或列议题研
究政法和综合治理工作;市综治委坚持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部署任务;市
综治办加大了督查力度,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推广经验,狠抓落实。市综
治委42个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自都按照职责和分工,制定了具体任务
目标。全市上下,加强了对政法和综合治理工作的经费投入, 全市90%的派出所
(分局)、全市8处中心法庭、86%的乡镇司法所实现了楼房化,交通、通讯等硬
件设施配备先进、齐全,适应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将综合治理工作引向深入,从
1997年开始,全市开展了基层“创安”活动,定期总结表彰创安先进乡镇、创安
先进村和创安先进单位, 全市创安覆盖面达到了100%,达标率达到了90%。1997
~2000年, 全市共表彰了200个创安先进村、先进单位,有12个乡镇、15个村居
和5个单位受到潍坊市委、 市政府或市综治委表彰,有5个乡镇、4个村受到省综
治委表彰。 从1999年底开始,市、乡两级分别于每月5日、10日组织政法部门进
行联合接访, 定期接访处理涉法信访案件;在市乡两级普遍建立148指挥中心的
基础上,全市所有乡镇建立了乡镇司法调解中心, 统一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年
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513件, 预防并遏制了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的发
生。针对农村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利用法律
手段稳妥而又果断地及时处置, 教育了群众,打击了邪恶。5年来,先后处理了
原赵庙乡狮子王村集体上访事件、寿光镇西关村原村委主任刘良学及其妻等组成
的特大伪造销售注册商标及其他商品的犯罪团伙、孙家集镇营子村部分村民打砸
抢事件、卧铺乡南木桥与广饶县边界纠纷案件、原五台镇北仉村部分村民公开打
砸案件等。市委还严格落实领导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市综治委、市纪委、市委组
织部、市人事局、市监察局五部门联合制定了《寿光市关于实行重大案件防范责
任查究制度的意见》,实行了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考核考察干
部制度,推动了领导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市委政法委还实行了刑事案件月通报制
度,对乡镇、市直单位的刑事案件发案情况定期进行通报,查究了一批不负责任、
给国家和集体造成重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 5年来,先后对26个单位进
行了查究通报, 对56名干部和责任人进行了处理。5年来,仅市委政法委, 就
在潍坊以上刊物发表各类稿件260余篇。 2000年,寿光市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
政法调研信息工作优秀联系点,是全省仅有的五个县市区之一。1999年寿光市被
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2000年
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市”荣誉称号。

【队伍建设】 (1)持续不断地加强了对干警的教育培训。在政治教育方面,
开展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等活动。
政法各部门每年都根据市委或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集中一段时间,对干警进行
集中教育整顿,先后开展了“我为警徽添光彩”、“十佳民警评选”、“四学三
整顿”、“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等活动,干警的纪律作风有了很
大转变。在业务教育方面,坚持内部轮训与聘请专家授课相结合,学历教育与自
学相结合,岗位练兵与业务竞赛相结合,21%的干警取得了大本以上学历,48%的
干警取得了微机初级以上合格证书, 已经取得和正在攻读研究生的11人。(2)
深化内部改革,规范了执法活动。政法各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有重点、有步骤的
实施了各项人事制度改革、工资奖金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运行机制改革等;各部
门普遍设立了执法办案公开栏,详细公开办案条件、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
时限、投诉方式及违法乱纪办案举报电话等群众关心的事项,将“暗箱操作”变
为“阳光作业”。市法院创立了被最高人民法院称为“寿光模式”的“大立案、
精审判、强执行、重监督”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做到了立审分离、审执分离,
确保了司法公正,强化了内部监督,提高了办案效率,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
民法院分别在寿光法院召开现场会议,在全省、全国推广寿光法院的经验。 (3)
为保证严格执法,预防和杜绝干警违法乱纪现象,政法各部门改进和加强了执法
监督,建立了多项行之有效的内部制约机制,制定了案件把关制、案件评查制、
立审分制、案件回访制等制度,强化了对干警执法活动的制约。坚持了重大案件
党内协调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党委督办案件的办理。针对执法容易出现偏差的环
节,政法委组织政法部门,采取向案件当事人发征求意见信、对重点案件实施跟
踪检查等措施,开展执法大检查,实现了对干警由工作时间内的监督变为非工作
时间的全天候监督,由被动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的积极防范,有效杜绝了干警违
法违纪现象的发生。政法各部门从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党政机关部门聘请510
余名执法执纪监督员,定期组织开展评议活动, 接受外部监督。(4)转变作风,
加强了为群众的服务工作。政法各部门围绕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这
一影响队伍形象的问题,着重从完善服务机制上下功夫。为了拓宽服务领域,他
们全部建立并实行了定期走访企业、农村等不同层次社会群体的制度,广泛征求
意见,及时改进服务。各部门还严格实行了领导公开接访制度,普遍加强了信访
接待室、举报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及时解决了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

【社会治安】 (1)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全市政法机关把维护社会稳定,保证
改革的顺利进行作为首要任务来抓。 5年来,没有发生非法政治性事件和大的群
体性事件,主要公共场所、交通沿线和重大节庆活动治安秩序良好,刑事和重大
刑事发案均在可控幅度之内。市委、市政府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要求各乡镇
党委、政府和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治安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有关
维护全市稳定的问题。对影响安定的群体性上访案件和一些重点问题及时妥善解
决;及时调整充实全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始终加强对全市维护稳定工作的
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充分发挥综治组织和司法所的职能作用,除坚持经
常性调处矛盾纠纷外,每年抓住三夏、三秋、春节三个矛盾纠纷多发季节,组织
力量集中开展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力争使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
5年来,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513件,调解成功率达97%,不仅预防了群众
性闹事,而且有效地遏制“民转刑”案件上升的势头。抓好稳定工作,市综治委、
市纪委、 监察局、组织部、人事局定期召开五部委联席会议, 对发生的重大案
件予以查究通报。 5年来,先后对26个单位给予查究通报。认真组织了政法“五
长” 联合接访。每月5日,由市公、检、法、司、信五长接访,每月10日,由乡
镇派出所、法庭、司法所联合接访,协调解决涉法案件,维护社会稳定。市委政
法委组织人员进行督查、通报接访情况,使市、乡(镇)政法联合接访走上了良
好发展轨道。 其中市政法“五长”联合接访自接访至今共受理涉法案件369起,
处结344起,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2)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取得全面
胜利。按照上级安排,对“法轮功”分子进行调查摸底,逐一纳入视线,通过重
点谈话、内幕调查、堵截盘查、驻外劝回等方式,有效地将全市的“法轮功”练
习者控制在了当地。依法加强了教育转化和控制措施,对少数“法轮功”顽固及
骨干分子,坚决予以打击。 (3)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1996~2000年,共破
获各类刑事案件6019起,为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1215万元,有力地震慑了犯
罪分子,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法院、检察院增强了协作配合意识,坚持基本事
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和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的原则,依法严惩了一批严重刑
事犯罪分子。市委政法委及时协调疑难案件和在押人犯的消化处理工作,保证各
部门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加快了在押人犯的消化处理。 5年来,市政法部门所
办案件没有发生冤假错案。在坚持经常性打击的同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
本地实际,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每年都进行几次专项斗争和重点打击,先
后对重大盗窃犯罪、杀人抢劫、盗抢机动车、车匪路霸和村霸等犯罪活动进行集
中打击。 5年来,先后对27名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进行了表彰奖励。(4) 加强对
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的整治和枪支弹药、暂住流动人口的管理。先后开展了
服务场所、娱乐场所专项治理活动和清理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专项治理活动。
认真贯彻执行《枪支管理法》 ,对流散社会上的非法枪支弹药进行清理收缴,5
年来共收缴非法枪支8200多支,子弹2000多发,并对非法枪支弹药集中进行了公
开销毁。由市综治委牵头,组织协调公安、城建、工商等部门,对暂住流动人口
进行登记、 函查、 考察等工作,使暂住流动人口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
道。 (5)重大节庆安全保卫工作。全市政法各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周密的
安全保卫方案,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保证了各级“两会”,中央、省领导来寿
光视察、蹲点,庆祝国庆五十周年,迎接香港、澳门回归和举办蔬菜博览会等重
大活动的安全。

【综合治理】 (1)市、乡两级抽调220名机关干部组成工作组,深入乡镇和
市直单位搞创建, 收到明显成效。全市建成安全文明小区1400个,安全文明村
360个, 安全文明乡镇19个,创建覆盖面64%。在此基础上,年年把创安工作纳
入年度计划,修订创安目标,完善工作措施,深化创安效果。各级各部门不断加
强治安防范机制建设,努力推进“人、技、物”三防措施的落实。人防方面, 市
里成立了200多人的保安公司, 承担着38家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各单位成立
保卫科,各居民小区建立了服务区或治安室,配齐专兼职保卫人员,实行昼夜值
班巡逻; 各乡镇组建了专兼职联防队,建立了110值班室, 各警区设立110出警
点, 村村镇镇设立了110报警点。技防方面,先后投资1000多万元,建成了集接
处警、有线无线报警联网、GPS卫星定位、城市监控、信息查询、350兆无线集群
通讯于一体的全省一流的110指挥系统,在城区主要路口、党政机关安装了与110
联网的电视闭路监控,对金融系统的押款车等安装了GPS卫星定位系统, 各金融
营业网点和单位财务室等都安装了与110联网的无线报警系统,实行24小时监控。
物防方面,城区各单位财务室和宿舍楼安装了防盗门、防护窗,安装率达100%,
企业内部建立了封闭式自行车、摩托车安全棚,有效地防止了偷盗案件的发生。
狠抓刑释解教人员的帮助教育工作。针对新形势下帮教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
题,建立了市、乡(镇)、村三级帮教网络,制定了帮教方法和职责,将各项帮
教措施层层落实到部门、系统、学校、家庭及责任人,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的组
织体系,开展了帮教结对,由乡镇政法干警和村党员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及离退
休干部与帮教对象结成对子, 进行经常性教育。5年来,全市共妥善安置刑释解
教人员625名,通过帮教, 全市轻微违法犯罪人员转好率达95%以上,重新犯罪
率明显下降。 (2)重点治理。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门把影响农村治安稳定
的村和治安秩序混乱区域作为综治工作的重点,适时开展专项治理。对部分后进
村,由乡镇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综合治理班子,经常开展重点治理,实行班子、经
济、治安一块抓,收到明显成效,被整治的163个村庄,已有148个改变面貌,转
好率达90%以上。为依法治理寿光蔬菜批发市场,投资200多万元,配备全天候、
全方位市场监控装置,聘请30多名市场监管员,成立86人的经济民警中队,加强
监督管理。另外,组织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
的不法分子,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对以清河油田为中心的油区和潍高路一线
进行重点治理,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2000年,组织部分乡镇分管政法
的副书记和司法所长赴陵县参观学习, 在寿光镇等6处乡镇搞试点,然后召开现
场会进行安排部署,全市原27处乡镇全部建起了高标准司法调解中心,并转入正
常运作。由于建立乡镇司法调解中心行动快,标准高,效果好,在潍坊市建立乡
镇司法调解中心现场会议上, 寿光市作了经验介绍。(3)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
工作。 1996年是全国三五普法规划的第一年,5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政
法各部门,坚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专业法为主要内容,狠抓了法制宣传教育。
在政法部门包学校的基础上,从政法部门挑选105名优秀干警,为全市所有乡镇中
心小学以上学校聘选了法制副校长,加强了在校生和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组织开
展了企事业单位职工分期分批集中上大课学习法律法规、法制集中宣传月、建设
普法一条街(一面墙)、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和普法赶大集等活动。同时,大力推
进依法治市、 治乡(镇)、治村、 治厂、治校,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了良
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律环境。(4)法律服务工作。市法院开展争当办案能手活动,
5年来,共受理经济纠纷案件21135起,诉讼标的额10.89万元。 在加大审判力度
的同时,狠抓了案件的执行工作。公安系统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治安、户籍、
出入境、交警、消防等部门兑现了延时服务和限时服务承诺。司法局开展了以优
化管理、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异成绩等为主要内容的“六优”活动。律师、
公证部门积极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目前,各律师
事务所、 法律服务所为729家单位担任法律顾问, 5年共代理诉讼和非诉讼业务
254件, 参与刑事辩护428件, 协办公证或见证9339件,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
179件。 进一步完善了“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目前,市乡两级“148”法律
服务专线建设已实现规范化运作。

【打击经济犯罪】 以反贪污贿赂为重点,以查处大要案为主攻方向,冲破阻
力,排除干扰, 狠抓办案,5年共立查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02件,其中大要案161
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 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115件,查
办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始终列潍坊市各县市区首位。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加大对各类
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 自成立以来,共立查各类经济犯罪案件482起,立案侦查
75起,侦破案件7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3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
万元。
(韩效启 朱寿
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