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 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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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勤 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山东省诸城市人。1955年1月生,大学本科文化程度(现就读山大法学院宪法行政法研究生专业)。197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3月~1975年3月任原诸城县赤脚医生;1975年3月~1977年11月任诸城县农业学大寨工作队队员;1977年11月~1978年12月任诸城县解留公社党委委员、团委副书记、工业支部书记;1978年12月~1979年3月在诸城县民政局工作;1979年3月~1984年4月任诸城县石桥子公社纪检委员、组织委员;1984年4月~1987年2月任诸城县吴家楼乡党委副书记、乡长;1987年2月~1989年12月任诸城市山东头乡党委副书记、乡长;1989年12月~1993年11月任诸城市山东头乡党委书记;1993年11月~1998年1月任诸城市万家庄镇党委书记;1998年1月至今任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1999年4月被山东省检察院评定为四级高级检察官。1998年1月当选为寿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