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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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截至2002年底,全市共登记内资企业22601户,其中:
企业法人12039户,营业单位10562户;全年新开办内资企业1716户,办理注销1639户
,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2122户。全市实有外商投资企业2581户,其中中外合资经营企
业1462户,中外合作经营企业99户,外商独资企业1020户,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
注册资本和外方认缴额分别为77.6亿美元、47.1亿美元和29.4亿美元;全市外商投资
企业分支和办事机构实有272家;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实有317家。全市个体
工商户达到11.42万户,从业人员20.95万人,注册资金16.53亿元,分别比上年底增
长14.03%、20.66%和22.83%。私营企业达到21425户,从业人员28.66万人,注册资金
155.55亿元,分别比上年底增长20.99%、18.31%和39.52%。
市场管理。2002年,全市各类商品交易市场达到609处,其中城市市场135处、农
村市场474处,消费品市场572处、生产资料市场37处。全市商品交易市场成交额达到
185亿元。成交额过亿元的市场达到25处,其中过5亿元市场4处,过10亿元市场2处。
商标广告经济合同管理。2002年,全市新发展注册商标申请705件,新发展广告
经营单位208家。截至年底,全市注册商标累计达11041件,广告经营单位560户。全
年鉴证各类经济合同8.27万份,金额70.6亿元,通过鉴证为企业和个人避免经济损失
68万元;办理抵押合同登记1895件,担保主债权金额34亿元。依法查处商标违法案件
319起、广告违法案件724起、合同违法案件29起。

【公平交易执法】一年来,全市工商系统公平交易执法部门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
42337起,比上年增长25.5%,查处大要案434起,比上年增长22%;依法查处商标违法
案件319起、广告违法案件724起、合同违法案件29起,有效地规范了市场主体的经营
行为,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各级工商机关重点突出了行政执法的社会效益,坚持“
四个到位、三个结合”,即: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到位,制定整顿措施到位,组织
领导到位,宣传发动到位;把监管执法与扶优扶名相结合,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
与帮助教育企业树立市场信用相结合。下半年,组建了“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
假维权协作网络”,在全市范围内确定以122户全市重点、骨干企业和名优产品生产
企业为主要对象,全面开展企业打假维权行动,先后帮助烟台冰轮集团等30多家企业
联手到市外、省外打假,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货值50多万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2
00万元。各级消协组织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20多万元。

【企业登记监管】市工商部门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规范化意识和责任意识,出台了
《企业登记规范管理意见》和《企业登记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每季度工作调度
会制度和业务培训制度,有效促进了企业登记规范化水平的提高,规范了企业的主体
资格和经营行为。截至年底,全市工商企业达46607户,其中内资企业22601户,私营
企业21425户,外资企业2581户;全年新登记各类企业8976户,其中内资1716户,私
营6708户,外资552户。加强企业年检和日常监督检查,坚持把好年检审查关,积极
开展以取缔无照经营、打击违法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行动,依法取缔无照业户414
5户,吊销未年检企业营业执照4430份,促进了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推进企
业档案规范化管理,从市局到县市区局都建立起了设施完备、管理规范、运作有序的
档案室,实行了“集中管理,专人负责”的档案管理运行机制,为加强企业管理奠定
了坚实的基础。

【集贸市场管理】专项整治集贸市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重点查处了群众反映强
烈、关系到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食品、烟酒、饮料、家用电器及知名品牌商品的假冒
伪劣行为。为保障群众买到放心果蔬,部分市场设置了无公害蔬菜检测设备,划定专
门的无公害果蔬经营区。专项整治肉类市场。联合公安、农业、卫生等部门,加大对
肉类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审查进入市场从事肉类食品经营业户的资格,全面落实了
“一证一卡、入市登记”管理制度。针对不同季节的上市时间,适时调整管理人员的
上岗时间,要求管理人员必须在经营业户入市前到岗,对生肉进行逐一检查,把好入
市关,防止不合格生肉流入市场。专项整治市场治安秩序。重点对欺行霸市、强买强
卖、乱设摊点、无照经营、抗拒阻挠执法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治理。全市共整
治各类集贸市场450多个,查办案件1.6万多起,查处市场上的刑事案件396起,拔掉
“市霸”性质的“钉子户”30多个,维护了集贸市场交易秩序。出台了农村、城区集
贸市场管理标准,对全市集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目标和要求。

【支持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放宽政策,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年初,市工商局
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共26条,内容涉及各类
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引导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等
方面,集中体现了政策从宽、程序从简、时限从短的原则。主要归纳为“四放宽一鼓
励”,即:放宽企业注册前置审批条件;放宽私营企业登记注册条件,全面实行注册
资本分期认缴制度;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条件,鼓励地方企业冠以烟台市行政区划
名称,降低注册资本限制;放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有关规定,按国民待遇及时办
理工商登记;鼓励企业改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上述规定实施以来,全市共有195
户公司采取分期认缴注册资本的方式办理了工商登记,1300多户县市区属企业享受优
惠条件,冠以“烟台市”行政区划名称,153户企业冠以“山东省”行政区划名称,
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
简化程序,建立高效便捷的工作快车道。加快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明确行政审
批责任。有关职能科室坚持减量、放权、限时的原则,在省局取消6类14种手续材料
的基础上,又结合实际,进一步清理取消了11种手续材料。在确保登记质量的前提下
,适当下放核准权。进一步缩短公开承诺办事时间,并对服务的每个环节作出了限时
规定。制定下发了《烟台市工商局行政审批责任追究规定》,对违反行政审批有关规
定的10类15种情况明确了处理办法。坚持定期调度,确保政策执行到位。针对部分下
岗职工反映从事个体经营有关优惠政策落实不够的情况,专门下发传真电报,要求各
地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严禁以任何理由不执行或截留。6月份
,专门召开了提速增效、优化环境工作调度会,对抓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促进
了提速增效工作的全面落实。继续抓了“办事效率监督卡”制度的落实,主动接受办
事人员的监督,在新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中,只要手续材料齐全,绝大多数是当天申
请当天发照,无论办事时限,还是办事程序,均实现了“零投诉”。较好地发挥了登
记注册职能,开辟了企业登记“绿色通道”。机构改革后,市局将企业注册局所有登
记窗口全部搬到市行政审批中心办公,80%以上的企业登记审批业务均可在行政审批
中心完成,减少了往返跑腿,节省了审批时间。围绕创造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办公
环境,进一步加大了行政审批中心工商窗口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投资30多万元,配备
了办公设施,铺设了1条宽带网,为提高行政效率创造了条件。先后参与了220多户国
有集体企业的改制,市工商局派出了登记注册、商标广告等具有综合职能的改制小组
,超前介入,具体指导改制方案的拟订,陪同办理专项审批,使企业顺利改制。
优质服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注意发挥商标、广告、合同管理职能,增强企业
发展后劲。积极开展商标、广告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增强了企业的商标、广告意
识。全年新发展注册商标705件,新发展广告经营单位208户。在全市选择了500多家
企业作为发展商标的重点单位,组织上门服务,实地指导。实行企业商标权益保护联
系制度,特别是对著名、驰名商标进行重点监护。大力支持企业争创全省著名商标和
全国驰名商标,把“龙大”商标作为争创全国驰名商标的重点培育对象,组织力量帮
助企业搞好策划,安排专人多次赴省进京协调,最终促成该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正式
认定为全国驰名商标,另有12件商标获全省著名商标称号。在合同管理方面,大力实
施合同解忧护航工作,加强了对企业合同管理的业务指导,引导企业诚实守信经营,
发展省级“重守”企业14户、市级“重守”企业16户。改进作风,坚持送服务到企业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工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了“心连心促发展
,面对面话环境--市工商局与市民对话会”,进一步密切了工商机关与群众的联系与
沟通。为全面掌握企业及社会各界对工商工作的建议和呼声,市工商局还专门组织了
走访调查组,一把手亲自带队,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参加,采取走访、座谈和现
场办公相结合的办法,倾听企业对工商部门的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
到的难题,提供全方位服务,进一步拉近了工商部门与企业的距离,树立了工商形象

拓展职能,全方位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各级工商机关充分发挥与企业接触多、信
息广的优势,主动把招商引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积极引进外地企业、外地资金。对
招商引资的项目,坚持全过程服务,建立定期联系制度,进行重点回访,帮助企业解
决困难。全市工商系统共引进企业73户,引进资金1.4亿元。引导扶持下岗职工从事
个体私营经济,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推动了再就业工作的开展。1
1月份,市工商局举办了下岗失业人员进入市场经营洽谈会,从市区市场中挤出了20
00多个摊位、500多个门头房,优先无偿安置下岗职工。一年来,全市工商系统通过
多方努力,共在个体私营企业和市场上安置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1689人,减免工商
管理费421万元,推动了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工商法制建设】一方面加强法制工作基础建设。严格落实工商所法制员制度,加强
法制工作载体建设,在全系统156个基层工商所配备了181名法制员,对工商所办案、
收费、发照等各种行政行为,通过各种形式进行监督检查,有效防止了违法行政行为
的发生。完善案件办理制度,推行了立案即时登记制度。即:所有需要立案查处的案
件,办案人员初查后2日内,必须办理立案手续并登记编号,否则不予核审。建立了
四种公开台账,即:立案登记台账、销案登记台账、案件核审登记台账和行政处罚决
定编号登记台账,将立案、销案、行政强制措施、核审、告知、处罚等环节纳入了统
一管理,实现了全方位监督。另一方面强化执法监督。全市建立了基层工商所、县级
局、市局三级执法监督网络;健全了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履行的初审、核审、备案的执
法监督程序;完善了旨在规范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在内的所有行政行为
的执法监督体系。为促进规范执法,各级把提高案件核审工作质量,作为加大执法监
督力度的重要手段,在案件审核过程中做到两个结合,即:坚持原则和搞好服务相结
合,监督把关与规范提高相结合,全年没有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基层工商所建设】一、推进监管模式改革。改革工商所内部机构设置,建立“两室
一厅”机构模式,即:监管室、纠察室和服务厅。适应收费方式改革和“经济户口”
属地管理的需要,统一设立收费窗口,建立登记台账、收费台账等。在芝罘、蓬莱两
地先进行试点基础上,积极推广使用个体IC卡收(缴)管理费工作。二、推行政务公开
。将工商部门的主要职责、管理目标、收费项目、标准、依据、金额等根据不同情况
,分别采取设置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看板、图表等方式进行全面公开,实
行“阳光作业”。三、加强所容所貌建设。采取多方筹资新建、适当增资改建、产权
置换重建等办法,彻底改观工商所的形象。除市区部分市场管理专业所由于客观原因
暂时未实施建设改造外,其他各县市区基层工商所已有三分之二完成了规模化建设任
务。四、提高工商所的装备水平。在前几年实施“五小工程”的基础上,鼓励有能力
的县市区局积极创造条件,实施基层建设“四个一”工程,即为每个所配备一辆汽车
、一台电脑,建设一个档案室,监管执法人员每人配备一个巡查包,还增配了办案和
通讯工具,有效提高了基层执法效能。

【机构改革】全市工商系统从4月中旬正式开始,历时三个半月,顺利完成了机构改
革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在机构设置上,全系统内设机构由改革前的243个缩减为
107个,新增设直属和派出机构25个(其中,出口加工区分局为正县级,市局企业注册
局、公平交易局为副县级;县级局增设副科级直属机构22个);工商所由改革前的19
9个缩减为154个(其中正科级所5个,副科级所94个);全系统公务员编制由改革前的
2416人调整为2178人,缩减11%。通过改革,全市工商系统干部队伍平均年龄明显下
降,科级干部平均年龄39.5岁,比改革前下降了6.2岁,股级干部平均年龄36.8岁,
比改革前下降了6.8岁;整体文化程度明显提高,科级干部大专以上学历达到92%,较
以前增加了23%,股级干部大专以上学历达到95%,较以前增加了28%。

【行风建设】7月,市工商局组织县市区局纪检组长到东营和淄博工商局参加学习效
能监察经验,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效能监察工作任务。9月,在蓬莱市局召开了调
度会。在各单位交流开展效能监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四个规范,即:规范监察内
容,规范考核标准,规范惩诫措施,规范监察的方法和程序。各县市区局均制定了效
能监察方案。从10月起,市县两级局主要采取明察暗访等方法扎实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推进了监管执法工作落实,强化了工商系统行风廉政建设。在年终地方党委、政府
组织的部门行风评议活动中,芝罘、莱山、莱阳、龙口、海阳、栖霞、福山7个单位
名列第一。

(王建波车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