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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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资

[劳动局概况] 东营市劳动局现有职工517人,其中机关工作人员535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2人,企业职工250人。全局设10个行政科室,9个事业单位,其中劳动服务公司、劳动技工学校、劳动就业训练中心自办企业6个,涉及餐饮服务、汽车维修、建筑建材、职业培训等行业,年产值达535万元,利税47.78万元。全局在东、西两城共有5处办公、服务生产设施,固定资产总值达到2300万元。

[城镇劳动就业] 1994年全市城镇劳动力总量为23444人,其中,统配人员3080人,新成长劳动力11837人,上年结转失业人员5137人。据调查,由于各种“农转非”口子敞开,导致失业人员主要集中在县镇,使县镇就业压力加大,形成新的就业难点。同时,由于停产、半停产、破产企业的不断出现,企业富裕职工和失业职工大量增加,1994年接受生活救济的职工近4000人,就业形势十分严峻。
全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市场就业方针”,积极组织失业人员就业。1994年全市城镇新就业人员16408人,年未失业人员7036人,比上年增加1899人,城镇失业率控制在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就业局势稳定。为解决就业问题,主要从两个方面开展了工作:(一)深化就业制度改革,开拓就业安置新领域。调整就业政策,把由国家和企业包就业转向市场竞争就业,过去靠国家分配和政策安排的就业观念基本破除。拓宽就业领域,由国有经济和第二产业安置为主,转向非国有经济和第三产业,实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以及私营企业并举。1994年通过市场调节到城镇集体、劳服、三资、乡镇、个体等非国有经济就业的人数占到安置总数的60%以上。(二)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劳动力市场调节功能。市、县、区已全部建立起了设施较为完备的职业介绍所(中心),85%的乡镇建立了劳动服务站,职业介绍服务范围扩大到社会所有用工单位和各类求职者,全年共累计介绍就业10038人,成交率达到75.1%。开展短、中、长,低、中、高相结合的技术培训,累计训练6789人,为企业输送了一批专业人员。失业保险制度的作用进一步发挥,1994年全市共为特困企业职工发放救济金38.6万元,对44户困难企业、3890名职工进行生活救济。1994年底结转城镇失业人员7036人,且新的失业职工不断出现,解决城镇劳动就业,仍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

[劳务输出] 1994年各级劳动部门把劳务输出当作安置就业的一条重要措施来抓,全
市共输出2958人,其中市外1895人、省外1014人、国外49人,劳务输出工作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利津县、广饶县把劳务输出工作与发展当地经济和农民脱贫致富结合起来,一年分别向上海、天津、大连等地输出劳务人员1500人和1166人,成为劳务输出的典型县。

[劳服企业发展] 1994年全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继续发展。至年底,全市劳服企业达到569个(含中央、省属驻东营单位),累计安置就业人员42300人,其中当年新增安置1227人,占当年安置就业人数的12.8%,创产值9.5亿元,利税1.04亿元,市直有40家劳服企业产值达到50万元以上。现在全市劳服企业产值收入占地方经济的十分之一,就业人数占地方城镇就业人数的五分之一。五月份在劳动部举办的QC产品评优活动中,全国获奖产品120个,其中东营占7个,在山东省劳动厅表彰的百家劳服企业中,东营市占18家。1994年有2家劳服企业被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有9家被评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在市政府评出全市十强第三产业中,大桥宾馆和油城宾馆两家劳服企业榜上有名。

[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与劳动力市场] 1994年全市劳动部门把加快形成劳动力市场作为
企业用工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主体双向选择,全员劳动合同,市场调节供求,资源优化配置,社会提供服务”的目标,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了改革:一是普遍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加快培育劳动力市场主体。1994年末全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达到346户,职工35729人,占上述企业职工总数的80%以上。二是逐步取消劳动力流动界限,为建立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进行了尝试。三是积极做好劳动就业服务工作。劳动部门在职业介绍所(中心)开展了办理用工登记招聘手续、合同签订与鉴证、缴纳养老保险等“一条龙”服务,推动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的形成。

[职工工资和工资制度改革] 1994年全市职工工资总额为189838.5万元,比上年增长36.9%,增速比上年提高11.3个百分点,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工资总额增长
8.13%,低于全市1994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9.1%的速度,职工工资增长是正常的。
全市职工人均工资达到5433元,比全省人均工资高1095元,增幅比全省高4.2个百分
点,人均工资水平列全省第一位。从地方国有、集体企业看职工工资变动情况。1994年地方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为1981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7%,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工资总额增长22.98%,低于地方工业总产值增长27.9%的速度。工业总产值与工资总额增长比例为1:0.8,职工工资增长基本正常。人均工资达到3304元,比上年增长43.1%,扣除物价上涨因素,职工人均工资实际增长12.99%,增速比上年提高4.3个百分点。
1994年地方企业实发工资总额比上年同期增长7086.8万元。工资增长较高的主要因素:(1)职工人数比上年增加4852人,约增发工资1399万元。(2)根据鲁劳发[1994]368号文件规定的增资和补发工资。(3)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固定工增发的工资性补贴。(4)企业工效挂钩新增效益工资。
1994年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继续深化。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指导企业搞好内部分配。积极推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实行面占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80%以上。发布实施了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保证了企业职工基本生活。(“城镇职工人数和工资变化情况”、“一九九四年东营市属全部企业单位职工人数与工资”图表附后)。

[加快劳动保险制度改革] 1994年全市继续以贯彻落实市政府第13号令(《东营市企
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统筹和计发办法》)为基本内容,进一步扩大了养老保险覆盖面。全市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已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养老费用实行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方负担,不同企业缴纳的养老金,实行了同‘比例,统一管理。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得到改革,全市实行了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工资相挂钩的计发待遇办法。全市企业离退休职工社会化服务工作得到加强,职工退休费用在全省第一家实行了由社会保险机构直接发放。市和三县企业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基本建成。女工生育基金统筹方案已经制定,工伤和医疗保险改革试点开始在垦利和利津两县进行。一个一体化的社会劳动保障体系已具雏型。

[劳动用工大检查] 1994年6月15日至7月1-5日,市政府组织了第一次全市范围内的
劳动用工大检查。共检查企业339户,涉及职工54820人。从检查的情况看,在全市各类企业中,劳动关系相对和谐、稳定,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内部劳动组织管理较为正规,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较好地保障。但是也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1)违反国家规定私招乱用农村劳动力现象较为普遍。(2)用工确立劳动关系法律意识不强,非公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鉴证率较低。(3)工资欠发问题比较严重。(4)延长工时随意加班加点现象较为普遍。(5)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事故隐患较多。(6)用工集资比较普遍。针对以上问题,各级劳动部门共发放整改通知书450多份,并通过复查,使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依法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 1994年全市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1起,其中国有企业11起,城镇集体企业7起,乡镇企业3起,劳动争议案件起数超过前几年的总和。主要涉及劳动关系、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等方面。劳动争议案件的增多,一方面说明职工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说明了在确立和履行劳动关系方面存在着问题。在全部劳动争议案件中,通过仲裁调解的16起,仲裁裁决的2起,其他方式处理的4起。处理结果用人单位胜诉12起,职工胜诉5起,双方部分胜诉4起。

[广泛学习宣传《劳动法》] 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全市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劳动法》的热潮。10月9日组织了《劳动法》咨询日活动,12月12日至18日组织了《劳动法》宣传周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在此期间,市、县、区劳动、工会及有关部门、企业共设宣传点200多处,5000余人先后走上街头,散发各类宣传材料6万余份。市、县、区六大班子领导都参加了宣传活动,各新闻媒介给予了充分报道。东营市参加山东省《劳动法》报刊知识竞赛中取得获奖总人数第一的好成绩,参加山东赛区《劳动法》电视知识竞赛获得三等奖,在全省学习宣传《劳动法》活动中获得优秀组织奖。

[安全生产管理] 1994年国务院、省政府先后下发文件,确定由劳动部门负责综合管理本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由市经委转归市劳动局。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理顺后,全市上下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力度,除抓好特种设备的检验监测外,重点开展了多项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企业650户,查出事故隐患3870处,整改3700余处,较好地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责,促进了安全生产。1994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574起,死亡154人,受伤400人,直接经济损失557.5万元,与1993年同期相比分别为:事故起数下降3.4%,死亡人数下降13.5%、受伤下降3.1%,直接经济损失上升36.8%。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发生537起,死亡138人,受伤379人,直接经济损失255.92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5%、17.4%、3.3%、0.8%,四项指标全面下降,死亡人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发生火灾事故起数下降21.6%,死亡下降20%,受伤下降5%,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02.1%,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6起,死亡7人,重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0.05万元,同比均有所上升。
(薄成收)

城镇职工人数和工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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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工资总额(万元) │ 人均工资(元) ┃
┃ │单位数│职工 ├────┬─────┬───┼──┬──┬───┨
┃ │(个) │人数 │ 上年 │ 本年 │增长%│上年│本年│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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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 计 │ │349444│138678.│189838.5 │36.9 │3825│5433│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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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企业 │ │304208│126260.│169670.6 │34.4 │3904│5577│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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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机关、事业│ │ 45236│12417.8│20167.9 │62.4 │3174│ 445│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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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单位 │ │271197│116567.│167857.7 │44 │4366│619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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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性质分:1、企 │ │226928│104476.│148259.6 │41.9 │4565│ 653│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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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机关、事业 │ │ 44269│12088.8│19598.1 │62.1 │3173│4427│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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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隶属分:1、中 │ │196491│ 98094 │141141.9 │43.9 │4930│7183│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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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地方 │ │ 75560│17773.9│27482.2 │54.6 │2717│ 357│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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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市属企业 │ │ 36078│ 7437.8│11238.7 │51.1 │2377│311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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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机关、事业│ │ 39482│10336.1│16243.5 │57.2 │3053│4114│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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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镇集体单位│ │ 75115│21966.7│26891.7 │22.4 │2314│2795│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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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市属企业 │ │ 23394│ 5208.1│8366.3 │60.6 │2218│3576│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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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经济单位│ │ 2278│ 844 │1089.1 │ │2192│3477│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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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四年东营市属企业职工人数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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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 年末人数 │ 平均人数 │工资总额(万元) │ 人均工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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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数│ 上年 │ 本年│ 上年│ 本年 │ 上年 │ 本年 │上年│ 本年│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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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56408 │60802 │55118 │59970 │12725.4│19812.2│2309│ 3304 │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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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企业 │ │31912 │35986 │36078 │7437.8 │11238.7│ 2377 │3115│ 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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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挂钩企业 │ │15.94 │17850 │14596 │18327 │3577.8 │6441.1 │2451│ 3515│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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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挂钩企业 │ │14181 │15289 │14188 │15069 │2949 │3489.3 │2079│ 2316│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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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主确定工资企 │ │2637 │2757 │2512 │2682 │911 │1308.3 │3627│ 4878│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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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体企业 │ │24116 │24397 │23477 │23394 │5208.1 │8366.3 │2218│ 3576│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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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挂钩企业 │ │13203 │13181 │12475 │12267 │3068.3 │5823.7 │2460│ 4747│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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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挂钩企业 │ │10913 │11216 │11002 │11127 │2139.8 │2542.6 │1945│ 2285│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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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经济类型 │ │ 380 │509 │ 345 │ 489 │ 79.5 │207.2 │2304│ 4161 │ 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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