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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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3月11日至17日召开了青岛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应出席会
议的代表563人,实到代表530人。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代理市长俞正声作的《青岛
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祝盛业作的《关于青岛市1989年国民经济、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0年计划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王增益作的《关于青岛
市1989年财政决算和1990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副市长秦家浩作的《关于青岛市人民
政府依法治市规划的说明》、李延令副主任作的《关于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今吾作的《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法院
院长殷康生作的《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冠升作的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作出接受胡延森辞去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补选孙
炳岳为青岛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正声为青岛市市长,张先平为青岛市副市
长。
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27件, 经大会主席团讨论确定,将其中2件作为议案,其他
25件转作代表建议处理。代表们依法就北九水路小区的菜店设置、山东路二小区小学
工程交付使用问题提出2件质询案。 由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回答质询,并提出
解决的初步方案。大会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64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