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卫生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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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目标的实现,制定了青岛市农村2000年人人享有
卫生保健规划目标14项。 市政府于11月8日至10日在乎度召开了全市农村卫生工作会
议,讨论修改了青岛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讨论通过了《青岛市
卫生工作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讨论通过了青岛市《农村2000年人人享有
卫生保健发展规划》;副市长程友新与市郊五市二区市、区长签定了“青岛市初级卫
生保健工作目标责任书”。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抓好乡镇卫生院的建设、
并在3年内达到房屋、 设备、人员配套,要求市、县、乡三级政府集中部分资金建设
好中心医院,用3至5年时间使青岛市26处中心卫生院建设成为区域性初级卫生保健技
术指导中心。
坚持了集体办医方向,实行集资办医,推行按人均收入3‰的集资保偿基金制。
1990年, 市卫生部门对6755个行政村卫生室重新换发了 “山东省行政村卫生室
(所)行医执照”。建立了行政村卫生室档案。开展了创甲级卫生室活动,通过考核
评比, 年内甲级卫生室达60%。对9074名乡村医生核发了任用书,进一步完善了农村
卫生服务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