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机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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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弥补机关干部退(离)休的缺编,从1990年12月起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原则,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局(1990)鲁人字第15号、89号文件精神公开招考了机关工
作人员。 计划在所辖4县(市) 、5区和61个市直党政群机关部门、64个专业中招收
555人。 全市共报名2858人,分为甲、乙两种考试。经过报名、文化和专业考试、考
核、 体检等程序,录用422人(其中:市直机关169人,市(县级)区机关253人;有
国家正式干部身份的149人,全民企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239人,集体所有制单位担任
中层以上职务人员34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313人,中专和高中文化程度的109
人;25岁以下的25人,26岁至30岁的196人,31岁至35岁的201人)。这次招考部门多、
数量大、 专业面广,市人事部门严把了“四关”:(1)实施方案关。在贯彻公开、
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的基础上,做到:按照干部计划管理的原则要求确定招考计划
——对各招考单位逐个进行了核编,规定凡满编或超编的单位一律不得招考,凡缺编
的, 招考补充计划限在缺编数的50%以下;按照“因事择人”的要求确定报考对象—
—除规定政治、 业务、身体条件外,还规定报考人员必须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35岁
以下,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和中小学教职员工可报考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报考其它部
门;按照人事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确定报考范围——规定国家机关以外的正式干部、
全民企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和集体单位担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均可报考。(2)
报名关。规定报名人员必须出示身份证、工作证、聘用和任命手续等证件,否则不予
报名。 (3)考试关。考试工作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公共科目考试(语文、政治、
法律、行政管理),由省统一命题,市报考部门统一组织。之后,按照计划录用人数
与初选人数1:1.5的比例,划定初选分数线,进入第二轮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由各用
人单位按照市招考部门的统一要求组织进行,除进行笔试外,还对考生的语言表达、
逻辑思维、 工作经验等内容进行面试和答辩,最后按照公共科目成绩占70%、专业考
试成绩占30%的比例相加,确定考生的总成绩。(4)录用关。坚持按招考计划录用,
坚持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这次招考中作弊或伪造证件的61名考生被取消了录用资
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