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计划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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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职工人数。 1990年, 青岛市市、区(市)属全民单位计划新增职工10366人
(机关事业单位2498人、企业单位7868人),年底职工人数计划到达552765人(机关
事业144633人,企业408132人),年末职工人数实际到达554934人,超计划2169人。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年末职工人数达146913人,超计划2280人;企业单位年末职工人
数达408021人,比计划节余111人。
2. 工资总额。 1990年,青岛市市、区(市)属全民单位职工工资总额预计增加
21791.51万元,达到137856.11万元。实发134081.1万元,比预计减少3775.01万元,
降低3.25%,比1989年实发116064.6万元,增加18021.5万元,增长15.53%。1990年工
资增加项目主要是: (1)增人增加工资3938.6万元;(2)转正定级增加工资719.6
万元; (3)执行国发(1990)82、83号文件增加工资12787.5万元;(4)企业3%职
工晋级增加工资187.3万元; (5)奖金和计件超额工资增加1032.3万元;(6)各种
津(补) 贴增加888.8万元; (7) 加班工资和其他增加334.8万元。增加项目合计
19888.9万元,减去比上年减少项目1967.4万元,等于18021.5万元。
3. 平均工资。1990年,青岛市、区(市)全民单位职工人均工资2448.33元,比
1989年增长12.35%。 其中, 企业单位人均工资2526.5元, 机关事业单位人均工资
2235.07元, 分别比1989年增长12.21%和13.23%。1990年增加的工资主要是调资增加
的基本工资。 在全市人均工资增长12.35%的额度内, 扣除职工生活费物价增长指数
4.52%,实际增长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