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保险制度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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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制度改革,在论证深化改革方案的同时,加强了改革的基础工作,研究
制定了加强定员定额管理标准,建立了1603个定额管理机构,配备了4236名专职人员,
建立定额管理规章5767项。全市有917个企业、37万名职工继续进行了优化劳动组合,
通过考核竞争, 择优上岗,进一步调动了职工生产积极性。5454名下岗职工中98%得
到了妥善安置。
——工资制度改革,继续推行“工效挂钩”办法,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
前提下,在部分企业实行了多指标复合挂钩指标体系,较好地理顺了国家、集体和个
人的利益关系。在企业内部分配方面,着手理顺工资管理体制,企业职工标准工资在
工资总额中的比重逐步趋于合理。1990年市属全民企业职工人均工资2527元,比上年
增长10%。
——劳动保险制度改革,继续强化“两项基金”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收缴率
稳定在98%,受益单位达49%,统筹金额为27063万元,比上年增加20%。即墨市退休职
工社会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又有新的进展,基本实现了与企业脱钩。另一方面,研究
制定了《青岛市医务劳动鉴定暂行办法》,切实加强了伤、病、残职工的管理。职工
大病医疗费用按行业统筹试点工作,已扩大到平度市和沧口区工商系统的8000多名职
工,在解决中、小型企业支付职工医疗费用困难方面,做了积极有益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