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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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青岛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深入贯彻《中化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
管理条例》,全系统共举办企业法人学习班261期(次),组织了15000多名企业负责
人进行培训,其中企业法人12000余户,占注册登记企业法人总户数的94%。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登记管理,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对
1989年度企业法人年检11705户, 合格率达99%;对不合格的102户企业法人,分别办
理了注销登记或改变登记性质为营业性登记, 对违反年检规定的113户企业法人进行
了行政处罚, 有930户企业法人重新审核了经营范围。 截止年底, 全市各类企业共
33255户,其中当年新开业3140户。
1990年,对“假集体”企业采取审慎态度进行了清理整顿,主要是搞清资金来源、
财产归属、 利润分配、 民事责任、防止偷税漏税。全市发现经济性质有争议的企业
696户,到年底,有309户转为个体、私营企业,注销登记70户,因各种关系复杂,需
进一步调查研究的317户。 对外地企业驻青办事机构和商品经纪人进行了清理。经检
查, 驻青经营办事机构191户,其中68户擅自迁移营业场所或自行停业,有51户因违
法被立案查处,罚没款10.2万元;当年新核准登记外地企业驻青办事机构42户,年底,
全市共有外地驻青机构233户。全市核准登记的商品经纪人127户,对不起作用的75户
予以吊销证照;1990年新核准登记20户,到年底,全市共有正式登记的商品经纪人72
户。